
本版文章标题: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赓续红色法治血脉”系列报道之十二
努力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建设“赣南样板”
2019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指出:“要从瑞金开始追根溯源,深刻认识红色政权来之不易、新中国来之不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之不易。”近年来,江西赣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研究阐释、保护挖掘、宣传推广和传承转化,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连续10年在全面依法治省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
赣州是著名的红色故都、共和国摇篮,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也是人民司法的发祥地。第一个中央苏维埃政权在这里建立,举世闻名的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从这里开始,苏区干部好作风在这里形成,艰苦卓绝的南方三年游击战争在这里浴血坚持,这里红色革命遗址众多,红色文化资源丰富。据统计,当时赣南地区仅240万人,支前参战人员有60余万人,参加红军的人数达33万余人,有13个“全红县”、15个“老区县”,现有各级革命文物保护单位413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5493件(套)、红色标语3339条。
寻根溯源:
红土地上孕育的法治初心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赣南等中央苏区是中国共产党最重要的治国理政试验田,共产党人的文韬武略都在这里试验过、预演过。1931年,瑞金谢家祠堂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工农民主政权,同年在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是我国红色政权首个中央司法行政机构,开启了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央苏区时期的法制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先声,其精神内涵深刻凝练了党的法治初心。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本质特征。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注重把政策主张融入到苏维埃法律法令中,将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活动始终。1929年,毛泽东同志以党的六大精神为指引,制定了《兴国县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调整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对《井冈山土地法》进行了原则性修正。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一苏大会”)召开前夕,远在上海的党中央给苏区中央局发来了由周恩来和共产国际远东局共同起草的电报《关于宪法原则要点》,并特别强调“望提此原则要点在苏大会通过”。中央苏区的每一部法律法令,都烙印着“党领导立法”的基本原则,彰显了党以立法凝聚阶级意志、实现政策转化的政治智慧,为新时代“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供了历史镜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就是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确保我国法治建设方向不变、道路不偏。
司法为民是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根本宗旨。中央苏区时期的法制建设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将“日穿草鞋干革命,夜打灯笼访贫农”的苏区干部好作风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践自觉。立法摒弃晦涩条文,采用“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等群众语言制定条款,并根据群众文化水平的差异,采取印制报刊书籍、粉刷标语布告、创作歌谣戏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创建巡回审判制度,实现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的转变,开人民司法工作的先河。1932年,中央临时最高法庭主席何叔衡两次翻山越岭,亲赴水源地现场办案,化解两村“争水”纠纷,是苏区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早期雏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央苏区司法为民精神在新时代的传承与深化,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中央苏区的宪法实践奠定了民主专政根基。宪法的本质问题,是建设一个怎样的政权,建设一个怎样的国家。制定和实施一部真正的人民宪法,争取民主权利、谋求民族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不懈追求。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宪法性文件,是中国共产党宪法实践的源头。为制定这部《宪法大纲》,专门成立了由毛泽东、任弼时、王稼祥、梁柏台等17人组成的宪法大纲起草委员会,“一苏大会”的会期延长了3天,充分彰显了对宪法的重视和敬畏。《宪法大纲》虽然仅有17条2600多字,却是中国共产党开展治国理政伟大预演的总章程,也是人民民主最早的制度设计。它明确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为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奠定了坚实基础。从“十七条规定”到新中国宪法,伴随我国宪法的发展与完善,唯有维护宪法权威,才能筑牢国家治理的制度根基。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
公平正义是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价值追求。1932年至1934年,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开启了中共党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反腐倡廉运动,对揭露的贪污腐败分子,不论职务高低,均予以坚决查处和公开曝光,书写了执法如山的传奇篇章。时任叶坪村苏维埃政府主席的谢步升,成为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第一个被判处死刑的腐败分子,面对巨大的处置阻力,毛泽东同志以“腐败不清除,苏维埃旗帜就打不下去”的决断,打响了中国共产党反腐第一枪。1933年12月,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二十六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明确“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地位贪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办理之”,这种对特权的零容忍、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守,使苏维埃得以成为“空前的真正的廉洁政府”。从中央苏区法制建设到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党的法治建设始终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立足实际是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源头活水。中央苏区时期的法制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同中国国情、革命实际相结合的创造性实践。正如梁柏台在1932年10月24日所作的报告《司法人民委员部一年来工作》中所说:“司法机关过去在苏区是没有的,是中央政府成立之后的创举。在司法上,每种工作都是新的创造和新的建设。”劳动感化院的创立,堪称苏区法制建设的实践典范。1932年2月19日,留苏归来的梁柏台借鉴苏联经验,提议创办劳动感化院,提出惩罚与教育结合的治狱方针,摒弃封建社会“惩办主义”“报复主义”的治狱思想,用共产主义精神与劳动纪律对犯人实施感化教育,重塑犯人思想,以达到改造和挽救的目标。1932年8月在瑞金创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一劳动感化院,最多时共关押罪犯500多人。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以《宪法大纲》为统领陆续起草和颁布了120余部法律法令,成为巩固和发展红色政权的有力武器。土地立法动员农民,劳动立法保障工人,婚姻立法解放妇女……这些法律法令的实施,充分保障了工农群众的根本利益,夯实了苏区红色政权的执政基础。中央苏区依靠法制巩固政权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保障性地位,只有立足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实际,才能走出、走稳、走好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
守正创新:
传承红色法治基因的赣州实践
传承是最好的保护,创新是最有力的传承。赣州始终将保护和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作为使命责任,充分汲取中央苏区法制建设历史养分,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赣州、法治赣州注入强大内生动力。
持续加大保护力度。2019年,赣州在全省率先出台《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提出非国有革命遗址由当地政府承担维护修缮责任,推进革命遗址保护法治化。赣州市保存较好的革命遗址由2012年的14.06%上升至62.33%,瑞金红井革命旧址群、中央第一劳动感化院旧址、龙南烟园围等一批红色法治遗存得以完整保留。将“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法治文化”纳入法治建设规划,并开展常态化法治督察。加大对红色旅游、红色教育培训有关项目的行政合法性审查,推动瑞金“共和国摇篮”景区等重大红色旅游项目成功落地。
不断提升研究质量。在司法部和江西省司法厅的关心支持下,赣州市积极开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研究,多篇论文在国家级期刊发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已纳入中央宣传部重大选题备案、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科研项目,成果将填补我国相关领域研究空白。《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料汇编》已完稿,即将出版。《中央苏区法律文本整理汇编》已列入中央依法治国办秘书局“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建设研究资料汇编和著作”出版工作方案。2025年启动修志工作,将强化赣州市司法行政历史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建设红色法治文化场馆。赣州市打造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行政史陈列馆”等一批红色法治精品场馆,1个获评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9个获评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指导各地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27个,推动形成赣南原中央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群。
推进红色法治精品传播。赣州市将红色法治精品场馆纳入“红色摇篮·革命赣南”红色旅游线路,获评“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据不完全统计,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群每年访客量达200万人次;推出大型红色文旅史诗舞台剧《长征第一渡》、山歌剧《苏区干部好作风》等一批精品力作,试点红色法治文化直播,组织律师、学生、“法律明白人”等走进红色法治教育基地,现场讲述红色法治故事,让更多的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红色法治文化熏陶。
扎根红土筑牢法治基础。近年来,赣州市持续深化“红色法治+乡村治理”体系,建强“客家矛盾客家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行寻乌县“单位联村、干部联户、法治联基”工作机制,引导矛盾纠纷化解“能进‘祠堂’不上‘公堂’,能在村组不到县乡”;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跨省活动执法监管,建立全国首个深圳赣州社区矫正跨省市执法协作平台,打破社区矫正跨省市执法障碍和壁垒,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护航大局优化营商环境。赣州市建立企业“安静生产期”制度,规范入企行政执法检查,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统一的入企扫码登记平台。2024年,持续深入贯彻包容审慎执法理念,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减免罚款1.32亿元;在全省率先开展基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全市行政执法整体水平逐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大大提升,赣州市营商环境走在全省前列。
提升服务确保群众满意。传承苏区干部好作风,赣州市深入开展“有法帮你”为民服务实践,让群众找法“有门”、靠法“有路”。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圆满收官,筑牢了基层法治堡垒;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在全省率先在各级人民法院、综治中心、信访大厅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制发行政复议白皮书;大力发展涉外法治服务,让更多法治建设成果惠及人民群众,赣州市司法行政群众满意度连续两年全省第一。
从谢家祠堂到人民大会堂,变的是时代场景,不变的是为民初心。赣南这片红土地,既是红色法治基因的保存库,更是法治创新实践的试验田。赣州将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化红色法治基因的传承与转化,在守护历史根脉中创新治理模式,在赓续红色血脉中彰显法治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贡献更多赣州力量。
(作者系江西省赣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