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南昌知识产权法庭: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
鄱阳湖湿地苏醒、井冈山杜鹃花绽放、庐山瀑布飞流直下……春天的江西,犹如一幅生机勃勃的山水画卷。
2021年11月,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全面建设创新江西、富裕江西、美丽江西、幸福江西、和谐江西、勤廉江西发展目标,并将“创新江西”置于首位。三年来,江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升。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2018年7月,江西省首个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南昌、赣州等7个地市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成立以来,该法庭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优化知识产权司法服务效能,助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为江西省“创新江西”建设、南昌市“创新之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截至2025年1月,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的案件中,1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100件典型案例,两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连续两年在全省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测评中位列第一。
法之柔
“冤家”结“良缘”润泽人心
“南安板鸭”始产于明朝江西布政使北道南安府(今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至今已有五百余年历史。因生产过程中需用“辅板造形”使鸭身呈桃圆形、平整干爽,故得名“板鸭”。
2011年,“南安板鸭”制作工艺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5年,“南安”注册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11年9月,江西南安板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安板鸭公司”)注册成立。该公司作为“南安”和“南安板鸭”“南安腊鸭”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经过长期使用和宣传,“南安板鸭”在全国范围内享有盛誉。
2023年,南安板鸭公司发现江西某知名餐饮企业在公众号、商城等网络平台销售带有“南安板鸭”标识的礼盒商品,遂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将该餐饮企业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一审法院认为,该餐饮公司所售板鸭产自大余县南安镇,使用“南安板鸭”标识,系直接表示板鸭的产地和商品特点,应当认为是基于说明该商品的自然属性的需要,是善意、正常的使用描述性词语来说明产品的特点,不属于商标意义上的使用,应当认定为合理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故判决驳回南安板鸭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南安板鸭公司上诉至南昌中院,该院经审查认为,经过持续使用和大力宣传,“南安”“南安板鸭”已经与南安板鸭公司生产的板鸭产品形成稳定联系,同行业企业在使用“南安”地名时应当受到严格限制。
时任南昌中院“建玲工作室”负责人刘建玲指出,双方当事人均为省内知名民营企业,如果法院直接审理、判决,败诉方必定声誉受损,不利于全省民营经济发展。
面对复杂案情,刘建玲敏锐找到当事双方“共赢点”,即南安板鸭公司有充足“货源”,餐饮企业具备销售“渠道”,如果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不仅可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还可以“牵手”共创佳绩。
在院领导指导下,刘建玲等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调解过程中,她充分发挥法律的评价作用,厘清商标专用权与合理使用的法律边界,明确各方当事人争议焦点,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及战略合作,即由南安板鸭公司向该餐饮企业独家供应板鸭类商品。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明确了商标权权属、补偿方案及使用商标的合理对价,更将侵权危机转为合作契机,扩大了“南安”“南安板鸭”注册商标的影响力,塑造了商标权人与商标使用人的双赢格局。
这是“建玲工作室”成功调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南昌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介绍,2023年12月,为推动知识产权诉前调解,南昌中院以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原副院长刘建玲之名,成立“建玲工作室”。
“建玲工作室”现有负责人1人,调解员4人。工作室成立以来,依托专业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和谐的纠纷解决途径。仅2024年,该工作室已成功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158件。
法之刚
“万字”释“一字”匡正秩序
一份3.71万字的判决书,围绕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民事责任承担等焦点问题进行详尽的分析阐述,逻辑严谨、界限明确,消除了公众对真假“帝煌”的疑虑,促进了企业诚信经营、良性竞争,彰显“法律之刚”。
“来南昌旅游,不吃帝煌辣卤,简直白来一趟。”“因为正宗的帝煌烤卤,只有在南昌才吃得到。”互联网上,帝煌烤卤被誉为“辣度天花板”“南昌市最重口味的地道小吃”。
然而,消费者面对数十家以“帝煌烤卤”“某师傅帝煌”“某帝煌”等相近名称命名的门店时,犹如“真假美猴王”,难辨真伪,引发“真假帝煌”案。
2023年12月,南昌中院作出判决,一锤定音,以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护航江西品牌健康成长。
时间回溯到二十多年前。1999年4月,字号为“南昌市帝煌烤禽社”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成立,经营地址为羊子巷市场。
2000年3月,杨某购买位于南昌市西湖区羊子巷97号的店面一间。次年,该经营地址的个体户字号名称登记为“南昌市西湖区帝煌烤禽社”。
自1999年起,杨某以“南昌市西湖区帝煌烤禽社”“南昌市西湖区赣肴帝煌烤卤”等字号,在羊子巷97号经营卤制品。2011年起,“赣肴帝煌烤卤”以“帝煌”为字号和商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逐渐被广大消费者知悉,同时强化了“帝煌”在南昌烤卤业界的识别作用,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1年至2022年期间,南昌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昌市某卤业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某食品有限公司、江西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公司”)分别注册“某师傅帝煌”“某帝煌”等商标,后续在宣传资料、产品外包装、门店招牌、手提袋等多处使用带有“帝煌”的标识,且在网络宣传中故意混淆概念,作出类似“兄妹分家”等表述,导致公众误认为其销售的产品是“帝煌”或者与“帝煌”存在特定联系。
赣肴帝煌烤卤认为上述四公司侵害其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法院判令四公司立即停止在营业标识、商品宣传时不当使用“帝煌”字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帝煌”字号的商品。同时,在互联网各平台的自媒体账号发布消除影响的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
宣判后,四被告主动停止使用“帝煌”标识、变更企业名称,并发布消除影响声明,消除了公众对真假“帝煌”的疑虑。
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他人近似的商标及相关标识,在店铺装潢、商标包装、网络宣传中“搭便车”,不仅造成公众混淆,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扰乱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南昌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介绍,本案运用多元责任承担方式,有力维护权利人的正当权益,填补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消除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负面影响,有效打击“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南昌中院保护区域知名品牌的典型案例之一。
同时,本案的裁判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经验,进一步形成培育本土知名品牌的法治土壤,彰显人民法院保护商标品牌合法权利、捍卫公平竞争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司法智慧。
近年来,南昌知识产权法庭不断完善知识产权诉讼机制,深化专业化审判机制改革,强化审判队伍能力建设,逐步加强对惩罚性赔偿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适用,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和判赔额度,以法律之刚,匡正发展秩序。
法之善
“服务”兼“惩治”厚植创新沃土
2024年,南昌中院、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对近年来全国法院一审审结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全面梳理和掌握该类案件情况,为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制度设计、运用现代科技预防和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提供了意见建议。
南昌中院联合多家单位开展的《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研究》荣获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人民法院科技成果评选”专题研究报告类成果二等奖。
这是南昌中院提炼司法实践经验,转化理论研究优势,推动司法研判成果转化,护航新质生产力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先后在中国(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设立巡回审判庭,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区域布局;先后出台《全面加强南昌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工作方案》《技术调查官工作规则》《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规定》等制度文件,不断加强机制创新;与公安局、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单位建立协作联席会议机制,与华东交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逐步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依托“诉事速办”通道提供直达式司法服务,指导基层法院设立“多元化解平台”,促进知识产权纠纷源头化解、深化知识产权纠纷“三调联动”机制,不断拓展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渠道。
同时,南昌知识产权法庭通过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知识产权保护法企座谈会、商事法律服务恳谈会、宣传交流会及开展庭审直播,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开展走访调研、组织以案释法活动,不断延伸知识产权司法服务触角;通过开展非正常批量诉讼专项治理,引导权利人聚焦侵权源头治理,切实阻遏不合理商业维权行为。
2023年,南昌市、县(区)两级法院院长带队集中开展“赣知行·服务企业创新”大走访活动,累计走访相关企业百余家,通过研讨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高新技术企业在经营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2023年,南昌知识产权法庭获评全国“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24年,南昌知识产权法庭1名干警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奋楫笃行谱华章,向上向新创未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星表示,南昌法院将凝心聚力、不负韶华,以新理念、新机制、新风貌守护“创新果实”,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更多司法力量。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