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态环境法典编纂

  编者按

  4月27日上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
  生态环境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立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是同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客观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提供坚实理论基础,是环境资源法学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任务。早在201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就启动了环境法典编纂的研究项目,全国近200名专家学者分工协作,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凝聚智慧、贡献力量。
  草案公布后,得到了广大环境资源法学理论与实务工作者的积极拥护和热烈反响。本期集中刊发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关于完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系列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