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建设”系列报道之四

从“圆桌感化”到“庭外守护”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多元力量护“未”成长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一场以校园伤害案件为蓝本的模拟庭审开始了。2024年10月29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埔法院”)综合庭邀请广州石化中学40余名初二学生走进法院,通过实地参观、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等形式,让学生们沉浸式“探班”法院,“零距离”感受法院审判工作。
  这是黄埔法院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口前移,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多年来,黄埔法院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建设,以“教育、感化、挽救、护航”为主线,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联合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构建出一套完整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体系和涉未成年人权益维护体系,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质增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感庭审”唤醒迷途少年
  
  走进黄埔法院综合庭少年家事审判专区,只见灯光明亮、布置温馨,少年法庭、家事法庭、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功能区清晰明了。黄埔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刘丽娜介绍,该专区主要承担涉未成年人和家事审判及庭前社会调查、亲子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审判及延伸职能,是全广州十二个基层法院中唯一的少年家事审判专区,也是全省面积最大、功能最全的少年家事审判专区。
  步入少年法庭,不同于传统法庭的肃穆庄严,这里没有高台式审判席,也没有栅栏围起的被告席,映入眼帘的是鹅黄色的桌椅以及圆桌式的布局,暖色调空间营造出一个相对平和的庭审氛围。
  2024年5月中旬,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此进行。坐在刑事审判被告人席上的,是两名实施了盗窃犯罪的未成年学生。
  被告人小汤(化名)和小邵(化名)是同校同学,由于两人父母长期在外务工,两人经常结伴逃课。2023年底,小汤了解到以“拉车门”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方法,便伙同小邵,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两次实施盗窃。两人趁车主短暂离开、未锁车门之机,盗走车内现金共计约8000元。第二次案发后不久,小汤和小邵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
  面对这起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承办法官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审慎判断。因为每一个决定,都可能影响到两名学生的未来。
  案件开庭前,法院联系了相关部门组织完成对涉案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全面了解两名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其后,法院还组织全部被告人家长及被告人在看守所内开展座谈,深入探寻被告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
  开庭过程中,法院邀请了被告人的父母、黄埔区司法局的社会调查员、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所在学校的政教老师等出席庭审,共同对两被告人开展庭审帮教。两名被害人也放下芥蒂,表示谅解,并对小汤和小邵开展劝导。其后,办案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社会调查员、被告人所在学校老师等共同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没有刀光剑影的激辩,也没有生硬枯燥的说教,这场庭审更像是一场多方参与、情法并重的“圆桌会谈”。在多方教导感化下,小汤和小邵认罪悔罪,并向父母和社会表达了感恩。
  一个个紧扣的环节,高度凝练了黄埔法院独具特色的“四感庭审模式”的各个场景。刘丽娜告诉记者,自2011年起,黄埔法院就从庭审软环境入手,探索推出“四感庭审模式”(亲属感召、监所感知、法庭感化、被告人感恩),该模式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帮助迷途少年点亮心灯。
  数据显示,实行“四感庭审模式”以来,黄埔法院少年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中,90%的案件达成了刑事和解,未成年被告人非监禁刑适用率逐年提升。并且,多年来,黄埔法院通过适用“四感庭审模式”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论判处实刑或者缓刑,未出现一例重新犯罪的个案。
  
  “临时家长”传递司法温暖
  
  在黄埔法院少年法庭的工作档案中,还记载着这样一宗案件:聋哑人小吴(化名)因实施盗窃被处拘役五个月,作案时尚未成年。一名身患残疾的少年,为何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公安侦查阶段,小吴拒绝提供家人的联系方式,导致司法机关无法联系其法定代理人即其父母到场履行监护职责。黄埔法院启用了“公益监护人”机制,由时任穗东街道团工委副书记柯蔚蔓担任“临时家长”全程参与庭审。
  据了解,针对黄埔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存在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比例较高、法定监护人缺失等情况,2013年,黄埔法院主导并联合团区委、区检察院等部门颁布了《广州市黄埔区公益监护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在全市首创涉罪未成年人公益监护人制度,并建立了公益监护人名单库。
  此后,在手语翻译协助下,“临时家长”柯蔚蔓开始尝试与小吴交流谈心。经过几番接触,小吴逐渐敞开心扉,柯蔚蔓也逐步解开小吴的心结。
  原来,小吴成长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独自离家来到广州,在求职不成且吃住无着的情况下认识了一个稍懂手语的女子,该女子以解决吃住为条件,教唆小吴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一日,小吴在公交车上趁被害人李某不备,偷走其装在大衣口袋内的钱包,在企图下车时被李某发现,当场人赃并获。
  “被告人不仅仅是被告人,也是被成年人利用和教唆犯罪的被害人,被告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本次犯罪的惩罚,更需要的是社会对聋哑残疾人的关心和关爱。”在庭审的辩论阶段,柯蔚蔓结合获知的情况,陈述了其对被告人小吴走上犯罪道路的分析和看法,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判处。
  综合案件的情节性质、公益监护人的意见以及小吴的各项情况,加之小吴已取得被害人李某的谅解且认错态度较好,最后,法庭依法从轻判处。柯蔚蔓也从“家长”的角度耐心教育并安慰了小吴,鼓励其积极改造,并持续跟进后续帮扶情况。
  除创建涉罪未成年人的公益监护人制度外,记者了解到,黄埔法院还构建“联动调解、联动调查、联动干预、联动审理、联动帮扶”的五联审理模式,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共同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以区司法局为主导组建了一支社会调查员队伍,为全区有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将更多功夫下在“庭外”
  
  大量司法实践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大多源自原生家庭的影响。在家庭破裂、氛围紧张等环境下成长的少年儿童,极易在心中留下阴影与创伤,进而增加犯罪行为的发生概率。那么,如何筑牢家庭教育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将更多功夫下在“庭外”,这是黄埔法院给出的答案。
  在2022年的一起案件中,黄埔法院发出了广州市首份“家庭教育训诫令”。在这起案件中,小禹(化名)的父亲经常殴打他,造成小禹出现心理问题,甚至出现自残倾向。为此,小禹母亲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到自己名下,已离婚六年的二人再度对簿公堂。详细掌握相关情况后,黄埔法院对小禹父母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训诫令”,要求这对离婚夫妻按时、按次到法院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教育孩子时应当严慈相济,不得采取体罚等暴力方式。
  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后,小禹父母都认真反思了过往的教育方式与言谈举止,小禹父亲更是一度潸然泪下,表示认识到自身教育存在的问题。最后,双方达成抚养权变更调解和教育共识。根据回访反馈,如今的小禹性格积极乐观,学习也有了明显进步。
  数据显示,自2022年至今,黄埔法院已发出家事调查报告205份、家庭教育指导报告176份、家事调解报告71份、家庭关系修复报告22份、心理测评12份,为家庭教育规范化注入了司法力量。
  此外,记者了解到,黄埔法院坚持关口前移,抓实普法教育常态化运作机制,每年分区域对辖区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教。一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建立健全“点单式”普法机制;另一方面,不断创新普法教育方式,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同时,坚持职能后延,做实回访帮扶,及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面临的新困境新问题,联合多方力量将综合辅助服务贯穿涉未成年人案件全周期。
  “对未成年人审判而言,案结事了不是‘句号’,需要不断延伸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职能,将司法保护贯穿于诉前、诉中、诉后全过程。”刘丽娜说。
  
  引入“社工介入机制”
  
  2024年4月16日,16岁的小晋(化名)通过社交平台与买家联系,约定于当日交易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当晚,双方在交易现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小晋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经办法官收到案卷后,立即启动“社工介入机制”,指派具有心理学背景的社工全程跟进。在庭前阶段,社工进行了为期两周的深度调查,走访了小晋的家庭、学校和所居住的社区。
  在此过程中,社工发现,小晋并不了解其贩卖的电子烟中含有的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被列入了毒品目录,其所在学校也从未开展过禁毒安全教育。并且,其父母平时忙于工作,对小晋也疏于管教。小晋向社工坦露,其通过社交平台了解到有种“电子烟”最近很火、有利可图,便通过社交平台找人“进货”并转卖他人,由此误入歧途。
  主审法官综合考虑被告人的成长环境、社会因素以及社工的调查报告等要素后,最终判决小晋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其后,法院联合社工机构,与小晋父母、学校老师、该案检察官一行,带小晋前往广州白云自愿戒毒中心开展禁毒教育。之后,社工还定期探视小晋并给予心理疏导。小晋刑满释放后,曾主动联系法官与跟案社工,表达感激和悔悟,同时邀请法官和社工到其学校开展禁毒教育活动。活动过程中,小晋还现身说法,以个人亲身经历向同学们讲述毒品的危害和防范方法。
  “社工的专业介入,帮助我们更准确更全面地把握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行为特点,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案主审法官表示。
  记者了解到,在司法实践中,涉未成年人、涉家事案件往往具有强烈的情感、伦理、道德属性,深层次的矛盾不会因为“案结”而随之“事了”。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积怨。并且,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很可能因为受到社会歧视或缺乏家庭温暖,而产生消极心理,自暴自弃。因此,做实涉未成年人、涉家事纠纷化解“后半篇文章”十分必要。
  在此背景下,黄埔法院根据相关民事案件特别是涉未成年人、涉家事案件的特点,引入第三方专业社工服务,建立多个社工介入法院民事案件诉调对接项目基地,对区法院相关民事案件特别是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涉及的本区未成年人、离异妇女和老年人提供庭前调查、社区调解、心理疏导、判后帮扶、就业就学救助等服务,贯穿于司法审判前、中、后全过程。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等各方力量协同配合。接下来,黄埔法院将尝试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推进民事纠纷综合解决,推动建立司法、行政和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采访的最后,相关数据信息已形成两条交错的曲线:一条,标注着黄埔法院审结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全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尤其是学生犯案率呈下降趋势;另一条,显示着黄埔区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的广度和密度正不断提升。两条曲线一条向下,一条向上,向着更远处延展,成为多年来黄埔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有力印证,也撑起了一片更广阔的法治晴空。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