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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助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2024年以来,陕西高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着力转理念、抓机制、优协同,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有效路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以理念更新引领质效转变,全力推进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陕西高院聚焦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办案理念,多措并举推动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取得明显进步。2024年全省行政审判质效指标全部保持在合理区间,行政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两项重点指标分别下降至49.79%和18.05%,同比下降5.92和14.18个百分点,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获得感。
统一思想认识。陕西高院先后5次召开全省各中级法院及部分重点基层法院行政审判质效提升专项推进座谈会,传达最高法部署要求,集中开展质效问题会诊和答疑活动,推动全省三级法院在磨合中彻底树牢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理念,激发思想共鸣和饱满热情,凝聚促进质效提升的内生动力。提出践行“如我在诉”、促进双赢多赢共赢等理念的具体举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贯穿至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公开发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典型案例10件,发挥宣传教育和示范引领作用。
撬动关键变量。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是反映人民群众服判息诉和对行政审判工作满意度、认同度的关键指标,是行政争议实质有效化解的量化体现。陕西高院专题部署开展上诉率、申诉申请再审率“两高”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全省各中级、基层法院将“两高”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压实院领导带头办案责任,将上诉率、申请再审率高的案件类型及承办法官所办案件纳入阅核案件范围,以较真碰硬、不避艰险的决心促进两项指标实现“两高”向“两降”的良性转变。2024以来,全省三级法院入额院领导办理行政案件5202件、占结案的32.72%,院庭长阅核案件达4890件。
抓实业务指导。解决类案裁判分歧问题,陕西高院行政庭将发改案件全部纳入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讨论范围,针对分歧问题明确裁判意见;加强巡回审判和带案指导,选取典型案件先后赴延安、榆林等地开展庭审活动,庭后现场指导取得积极成效;用足用好法答网与案例库两个平台,回答法答网提问2174条,3篇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积极推进积案清理,未出现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行政案件,一至两年未结案件均建立台账,跟踪落实责任,确保实现整体清零。
鲜明考核导向。建立全省法院行政审判质效季度大通报、周内小通报制度,随时关注行政审判质效动态变化并予以监督指导,激励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关注点逐步从案件“结没结”向争议“解没解”转变,形成实质解纷的鲜明导向。
——坚持以机制健全筑就长效之基,不断完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运行体系。在抓好质效指标转变的同时,深入分析指标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有的放矢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形成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当下结、长效治的积极态势,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权利救济和权力监督的重要职能作用。
促进行政争议一次性解决。推动建立系列案件示范性裁判机制和一人多案、一事多案合并审理机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争议250件,切实减轻了群众讼累、提升了诉讼效能。
加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力度。推动在全省各市普遍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西安市建立了具有独立建制的行政争议预调中心,西安、安康辖区内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实现全覆盖,诉前委派或者诉内委托调解行政争议2000余件。陕西高院与西安市行政争议预调中心合作,将系列案件及民行交叉案件推送协调化解,解决争议39件。加大诉讼阶段调解工作力度,2024年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18.73%。
确立行政争议实质性裁判机制。陕西高院行政庭联合立案庭印发《关于加强立审衔接、统一行政案件起诉条件审查标准的意见》,指导当事人对真实诉求提起诉讼,避免程序空转。2024年一审裁定驳回起诉、不予受理案件数同比减少460件。以实质解决行政争议为衡量标准,要求行政裁判的判项必须明确具体,防止案结事不了,能够改判的二审案件不再发回重审,行政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下降至6.84%,下降了1.41个百分点。
延伸促进行政争议批量解决。统筹诉内与诉外争议解决,对于诉内行政争议牵连大量诉外争议并可以联动解决的,主动促进批量化解,推动争议前端解决。例如,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在处理西咸新区一项目争议过程中,发现涉案补偿方案对于户内孙子辈的安置措施引发大量纠纷,遂与行政机关及时沟通并召开座谈会,发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建议函》和《败诉风险提示函》,召开座谈会的当天即促成6案当场签订补偿协议,此后又陆续促成24案和解撤诉,该项目所涉辖区内同样情况的400余户随后均未提起诉讼。
——坚持以部门联动促推源头防范,主动融入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行政争议化解既是司法责任,也有行政机关的责任。全省法院切实深化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行政执法衔接,从推动行政争议逐案化解向促进依法行政、源头融入法治政府建设格局转变升级。2024年全省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败诉率为20.39%,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9.28%,相比2023年提高了4.47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参加庭审观摩更加积极。
部门联动格局不断完善。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等指标要求。陕西高院会同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司法行政互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力彰显。陕西高院会同陕西省司法厅研究起草《关于加强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效衔接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动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全链条、一体化推进的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促进行政机关更好发挥内部化解争议作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探索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入驻法院立案庭,对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的案件引导先行复议。2024年,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528件,同比增长86.66%,超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792件,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明显提升。
支持促进依法行政趋于深入。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加大诉后延伸力度,着力发挥对于依法行政的监督支持作用。加强类案诉情分析,针对执法活动覆盖面宽、行政争议易发领域提出重点改进意见,例如陕西高院针对陕西省公安领域273件败诉案件分析形成报告,发送省公安厅后引起重视,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省公安厅党委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法治公安建设相关工作,提升派出所执法水平。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案件败诉率畸高的行政机关的反馈交流,共同就败诉案件特点及执法问题逐一梳理,提出意见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不二过”。
法治政府建设的共识持续增强。陕西高院与陕西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并定期向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机关和部门通报相关领域行政案件审理及败诉情况,针对分歧问题加强分析研讨,常态化推进同堂培训,加强执法司法信息互通,统一执法司法标准,凝聚共促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共识和强大合力。
(作者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