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平台实战应用 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

-- ——专访石家庄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梁昆
  2024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紧扣“办案信息全共享、办案业务全覆盖、办案过程全留痕、办案流程全监督”总体目标,大力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公安侧建设和实战化应用,深耕政法协同、专业支撑、监督管理、智慧赋能“四大领域”,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开拓新路径,取得了新成效,石家庄法治公安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民主与法制》周刊:跨部门大数据平台的应用,对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增强办案质效有重要意义。石家庄市公安局如何在政法协同方面畅通渠道,提升办案效率?
  梁昆:石家庄市公安局牢固树立“安全、规范、集约、智能、高效”理念,综合采取畅通协作渠道、精简办案流程、优化办理机制等方式,有效减轻基层警员负担、提升案件侦办效率,推动司法流程由“按部就班”向“提档加速”转变。
  一是拓宽渠道畅通“微循环”。依托全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积极对接检、法、司部门,在整合各方资源、破除信息壁垒、主动放开权限的基础上,邀请各方提前介入,针对性简化流程,刑事案件流转用时平均减少31.4%。依托“单轨制”管理改革,简单刑事案件卷宗实现“线上单轨”随案移送,大大缩短了侦办周期,提高了侦办效率。
  二是流程重塑卸下“重包袱”。大力推行政法内部办案“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功能,打通了与检法司机关的数据通路,实现了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电子换押三大类44项业务公检法司“一网推送”,精简了案件接收、移送、反馈等中间流转等待环节,以数字化协同办案的实际成效为一线警员减负、增效。
  三是轻刑快办跑出“加速度”。全面落实刑事案件快办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机制,依托平台简案速裁、网上法庭功能,大力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将故意伤害、故意毁财、盗窃扒窃等8类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纳入繁简分流范围,侦、诉、辩、审各环节“全程网办”,最大限度实现刑事案件“大小分离、快慢分道”。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平台速裁案件4623起,刑事快办案件平均办案时间节约49%以上,快办比例达27%。
  《民主与法制》周刊:在大数据办案平台运用过程中,石家庄市公安局是如何打破部门壁垒、强化数据支撑的?成效如何?
  梁昆:我们坚持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导向,聚焦全流程跟进、全要素支撑、全链条打击“三个环节”,打通部门、层级壁垒,强化数据、技术支撑,推动执法办案由“分兵把口”向“高效协同”转变。
  一是全流程跟踪侦办进展。将执法办案数据实时导入大数据综合实战应用平台,通过研发上线的“智能案管助手”模型,实时跟进、动态掌握案件侦办进展。针对进展缓慢、无法结案的刑事案件,自动触发“红线预警”,直推案审、法制部门核查情况,视情提供法律指引,并会同相关警种部门做好技、网、图侦等专业支撑。
  二是全要素支撑一线实战。升级研发“情指行”一体化平台“石警云指”警务协同系统,连通大数据、基础管控、警企同创等7大中心,汇聚中国电科十三所、华为、美团等48家企业公司技术手段,整合16个警种业务系统173类数据资源,搭建情报预警、网络侦控、数字建模、图数融合、空地侦查等9类17套应用系统,为一线实战特别是疑难复杂案件侦办提供“点对点、定制化”深度支撑服务。2024年以来,大数据支撑破案率达92.7%,打造了“一警牵动全局,全局支撑一警”的立体工作格局。
  三是全链条打击违法犯罪。牢固树立“跳出个案看类案”理念,充分发挥平台牵引集成功能,实行侦、审、研同步上案工作模式,对办理的每起案件、审讯的每名嫌疑人全面过筛、全网排查,通过警情研判、类案合成、批量线索推送等方式,开展案件线索深挖、类案关联比对、嫌疑人员审查,助力案件串并、破案攻坚、犯罪深挖,实现从“破一案”到“挖一串”的转变。
  《民主与法制》周刊: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的运用,对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着重要作用。石家庄市公安局在监督管理领域是如何推进的?
  梁昆:石家庄公安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纵深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深化运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把牢卷宗质量、网上审查、整改提升“三道关口”,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信力,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审核”向“全程伴随”转变。
  一是把牢“卷宗质量关”。大力推行“互联网+执法”模式,认真落实《河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案工作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全量刑事、行政案件均通过平台管理,对文书出具回传、证据提取存储等执法办案流程进行全程记录,并将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办案中心的接处警、调查取证、看押审讯等环节音视频数据统一“上云”、实时传输,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平台应用以来,累计管理各类案件3.89万余件、生成法律文书70.16万余份,夯实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的大数据基座。
  二是把牢“网上审查关”。以常态化开展执法质量考评为抓手,依托市局大数据平台打造“执法监督风险预警”模型,聚焦“人、案、物、警情、卷宗、场所”等执法要素,及时监测发现违规取保、降格处理、“查扣冻”异常等问题,同步推送至市局法制支队和办案单位核查处置,实现执法问题智能预警、实时推送、限期整改。2024年以来,累计自动调卷审查案件696起,推送各类风险预警提示1044条。
  三是把牢“整改提升关”。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刑事案件审理支队职能作用,纵深开展执法办案“大检视、大整改、大提升”专项行动。对典型性、系统性、普遍性问题,综合分析、深挖病灶,及时编发《整改建议书》《典型案例册》,督促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
  《民主与法制》周刊:石家庄市公安局在丰富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公安侧应用方面有哪些成效?
  梁昆:我们持续深化智慧公安建设,聚焦涉案财物保管、电子卷宗管理、智能辅助决策等方面,努力实现“科技赋能”的乘数效应,推动应用场景由“传统单一”向“现代多元”转变。
  一是拓展“涉案财物保管”应用场景。以执法办案、涉案财物管理“两大中心”建设升级为载体,在不改变原有系统操作模式的基础上,贯通加密数据交互渠道,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共用,涉案财物管理工作智能化、标准化、精细化水平大幅提升。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平台录入的1.44万起已办结行政、已审结刑事案件进行起底排查,分门别类建档立库,补齐法律文书1.92万份,成功处置涉案财物4.68万项,极大解决了保管难题,减轻了基层负担。
  二是拓展“电子卷宗管理”应用场景。结合《河北省政法大数据办案平台政法协同模块操作手册》,将简单刑事案件适用范围、线上单轨制流转、协同功能应用等列为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培训126场次、“定期+随机”督导检查76轮次,全面推进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有效破解了基层警力紧张、经费不足等难题,打造了“文书制作数字化、案件审批网络化、案卷流转电子化、信息存储数据化”的卷宗管理新模式。
  三是拓展“智能辅助决策”应用场景。借鉴贵州公安“富矿精开”理念,将执法办案大数据作为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的“高能燃料”,全量导入警企联创实验室自主研发的“社会治安综合形势分析”模型,从发案率、破案率、办结率等维度,对整体性治安形势和区域性发案规律进行综合分析,以热力图等形式进行直观呈现,为辅助决策、指导实战提供重要数据支撑,针对性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打防管控措施,有效提升社会治安掌控力。2024年以来,累计排查治安隐患326处,推送《公安提示函》《风险提示单》242份,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1.17%,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向稳向好。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