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赋能破除“信息孤岛”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科技和信息化的推动、保障作用越来越凸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机关着力加强数字化建设,以移动化、信息化赋能,为风险精准“画像”,基层治理信息网络延伸到社会每一个角落;“线上”立案、“云端”办案、“智慧”公诉,群众享受到更多“指尖上的便利”,司法公正更加可触可感。
  电子卷宗制作时间从30分钟一卷,缩短到8分钟一卷;案件流转时间从2小时一件,缩短到2分钟一件……提速的背后,是河北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释放出的强劲动能。
  目前,河北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已经实现全省167个县(市、区)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案全覆盖,有效节约了执法司法资源,提升了执法办案质效。
  
  省级统筹建平台 试点先行探新路
  
  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共用,是实现政法工作现代化的基础。在202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指出,要聚焦于“案”,要深入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加强执法司法数据共享共用,建立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执法办案新模式。
  长期以来,政法各部门都有自己独立的办案系统,刑事案件信息都局限于条线内部循环,系统之间无法实现互联互通,虽然各自信息系统日臻完善,但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完全实现网络实时传递和即时共享,彼此之间形同一个个“信息孤岛”。以往,公检法之间办案业务衔接主要通过法律文书派员交换、案卷资料派员移送、来回换押提审、案件信息重复录入等传统方式实现,既繁复又耗时费力。“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无法做到网络实时传递和即时共享,不仅司法成本增加,还会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河北省委政法委信息化指导处处长侯炳东解释。
  乘着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的快车,河北省委政法委统筹各省直政法单位的技术、业务力量,全力构建信息数据通道,实现了跨部门大数据平台与公安、检察、法院、监狱工作专网安全接入,与数字审判系统、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公安执法办案系统、刑罚执行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了刑事案件从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交付执行、刑罚执行部门(含社区矫正机构、看守所、监狱)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强制隔离戒毒,到刑满释放、解除矫正、解除戒毒、安置帮教等跨部门业务流程电子卷宗、数据的网上流转,是集证据指引、电子换押、涉案财物、远程提审、执法监督、音视频传输、电子签章互信互认等综合应用于一体的信息化、智能化平台。打通政法机关之间的网络和信息壁垒,实现了案件信息协同共享、业务协同办理。
  平台建起来了,如何用是关键。2024年5月15日,河北省委政法委启动改革试点,以“小切口”推动“大变革”,从一市(张家口市)一县(衡水市故城县)开始,运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探索刑事案件线上“单轨制”办案模式。
  “张家口市接到试点任务后,不等不靠,先行先试,迅速在17个县区完成全覆盖应用,仅用20天时间完成全省首件简单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单轨制’办案。”张家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国雷介绍,“‘单轨制’主要指简单刑事案件的电子卷宗和电子数据应当通过办案平台在网上流转,相关案件纸质卷宗一般不再随案流转。”
  张家口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试点工作中,边推进边改革,边发现问题,逐步解决软硬件技术问题和协同办案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汇成了破解难题的“一股劲”,实现了平台应用“六个统一”。一是统一电子卷宗的制作标准和规范,解决公安机关电子卷宗源头制作质量不高问题;二是统一检察院受理案件审查标准,解决检察机关收案难的问题;三是统一庭审示证、质证和文书送达、律师阅卷方式,解决法庭审理无纸化操作问题;四是按照“谁制作,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统一纸质卷宗和物证、音视频等原始证据的保管、归档责任单位,解决部门职责不清问题;五是统一非羁押状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到案方式,解决下游机关无故要求上游机关带人到案的问题;六是统一实物证据的移送方式,探索转变物证的呈现形式,解决涉案实物移送难问题。
  2024年9月23日,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简单刑事案件跨部门网上“单轨制”办案在全省铺开,仅仅三个多月时间,在这场政法智能化建设的大考中,河北经受了检验。
  据统计,自2024年5月以来,全省167个县区、685个基层政法单位已在全域开展简单刑事案件(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电子卷宗在500页以内的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案工作,截至2025年2月19日,全省共上线刑事案件39279件,其中公安机关上线刑事案件33204起,司法行政机关上线减刑假释案件6075起,平台协同办案168973次,共上线51个跨部门业务流程,最大单个卷宗500页,初步实现了公安机关侦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刑罚执行部门减刑假释业务流程电子卷宗网上流转。案件办理全过程网上可监督、可预警、可追溯。
  
  聚焦业务协同 规范标准体系
  
  “推动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改革,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全省‘一盘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2024年10月16日,河北省委政法委在张家口市召开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改革推进会,会议强调“按照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法委、省委政法委关于加快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改革要求,总结前期试点做法,持续深化全省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案改革,着力提升我省政法工作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如今,通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了公、检、法、司四机关电子证据、法律文书等跨部门线上一键送达,让案子在流转、衔接环节更畅通、高效、便捷,改变以往纸质材料“线下跑”、电子材料“线上移”的传统双轨制办案模式。
  “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案件都适用线上流转,目前平台协同流转的案件主要是除去涉国家秘密、涉政治安全、涉邪教、涉职务犯罪等罪名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外,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电子卷宗材料在500页以内的简单刑事案件。”河北省委政法委信息化指导处副处长刘洪峰介绍。
  虽然前期试点已经为全省铺开提供了样板,但要在全省范围内用好平台,还需要明晰的业务规则。
  为此,河北省委政法委加强研究谋划,在规划设计、完善功能、制度标准等方面重点发力,逐步健全完善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平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据介绍,省委政法委联合省直政法各单位共同制定第一批51个跨部门协同办案流程,涉及公安13个、检察24个、法院13个、监狱1个。其中,逮捕业务流程16个、起诉业务流程13个、公诉业务流程15个、判决业务流程1个、上诉业务流程2个、减刑假释业务流程2个、申请调阅纸质卷宗流程2个,有效促进了“人、物、卷”等要素的高效协同、顺畅流转。第二批119个协同流程也即将上线运行。
  对常年习惯线下阅卷的办案人员来说,让他们转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上来办案,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为此,河北省委政法委会同省公、检、法、司联合印发了《河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简单刑事案件网上“单轨制”办案工作办法(试行)》,明确政法单位网上“单轨制”办案归口管理部门,对简单刑事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刑罚执行等各环节电子卷宗、电子数据的网上流转工作进行规范,初步建立了跨部门工作机制。同时制定了《关于刑事诉讼活动中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法律效力问题的规定》,明确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和电子指纹捺印制作的法律文书和电子证据材料,与加盖实体印章、当事人签名和按捺指印的纸质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基层网上“单轨制”办案提供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在实际运用系统的过程中发现,“案件源头”的数字化是“单轨制”的关键。张家口市公安局崇礼分局率先使用电子签章、电子指纹捺印,讯问笔录等证据材料线上制作、线上签名捺印,随案生成电子卷宗,实现了证据网上生成、网上组卷、网上流转的“无纸化”办案模式。公安机关主动加强电子卷宗源头数字化建设,狠抓数字卷宗质量,在提高民警认识的同时,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电子卷宗制作规范同堂培训,从源头解决案件证据数字化难题。
  基层在使用平台办案过程中出现争议,也有明确的解决办法。以往线下办案,移送机关、接收机关在案件受理时间上有时存在争议,网上“单轨制”办案推广后,明确了接收机关收案时间作为案件受理时间,如果有争议,由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部门协调确定。再比如,基层在制作电子卷宗时,有些非主要证明材料时常会因为缺页少项需要补正,接收机关又不适用作出补充侦查、退卷等司法程序,为此,平台专门增加了“公安补证材料”等流程,既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又满足了基层办案的实际需要。
  
  打破数据孤岛 提升办案质效
  
  2024年3月,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派出所破获了一起盗窃案。过去,从公安机关逮捕到检察院批捕,由于卷宗流转等流程较为繁复,整个过程至少需要一个月。使用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后,办案民警用时不到3分钟,就完成了200页卷宗的组卷。案件即时推送到检察办案系统,承办检察官办结案件、提起公诉,结案信息自动推送至法院。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办案用时仅20天。“案件办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家属多次来派出所询问案件的进展,因为有平台,我们可以看到案件在检察院和法院流转的进度,能及时反馈给犯罪嫌疑人家属。不像以前,各个办案单位都不知道彼此进行到了哪一步。”办理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
  “我们登录公安系统里自己的账户,就可以看到嵌在系统里的协同办理模块。”崇礼公安分局民警郝东菲打开电脑向记者介绍,“公安机关主要涉及逮捕和起诉两个流程,以前我们办案都是人工整理、装订卷宗,再到电话沟通、人力送卷,我们这里很多派出所都在乡镇,离县城很远,完成一起案件移送,平均需要两名民警一天的时间。如果再碰上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退回补充侦查,一来一回又要耗费很多时间。现在他们只需要写明原因,轻触指尖,办案民警就能在系统上即时看到。”
  “平台涉及检察机关的流程最多,共有22个。我们曾有一起案件,卷宗多达500多册,全部扫描前后花费了一个多月,现在不用重复扫描案卷了。”崇礼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以往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都需要逐页扫描,录入检察机关办案平台,费时费力。如今公安阶段形成的电子卷宗随案移送,将案件信息共享,直接为检察院、法院办案所用,大量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崇礼区法院的刘博法官也有同样的感受:“在平台上收到电子卷宗即可受理,案件信息不用再次手动输入,能够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同步移送的完整电子卷宗一键下载,将立案情况一键反馈。”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为工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从前律师阅卷需要亲自到法院,现在,审查通过律师代理手续,可直接将电子证据加密发送给本人,方便异地律师办案。”刘博解释道。
  “张家口市怀来县公安局沙城镇龙潭东路派出所是全市案多警少矛盾最突出的基层所,案件通过线上流转后,一个案件办理时间平均缩短了45天,减少了40%的警力。”李国雷介绍。
  通过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流转、送达,实现了线上“秒传”,减少了大量的重复工作,节约了执法司法资源。
  51个流程节点的设置,不仅打通了公检法司之间的数据壁垒,还实现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平台运行后,随着电子卷宗的制作标准明确统一,公安民警在证据收集、制作过程中更加严谨、规范,提升了民警的证据意识和业务能力。可以说倒逼我们规范执法。”郝东菲谈道。
  据介绍,故城县检察院在平台运行初期,向本院办案部门发出流程监控预警6件次,案件超期预警10余次,对公安机关违法行为给予纠正37件次,有效避免了瑕疵案件的发生。
  大数据办案平台实现了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刑罚执行等环节的闭环流转和无缝衔接,让执法司法行为更加规范、透明。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可追溯、可监督,防止违规办案、干预办案,干警依法履职更有保障。智能化辅助办案系统的应用也鞭策政法干警更加自律,更加注重程序和实体规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瑕疵案件、错案的产生。同时,也减少了人为干预的风险,为政法干警在面对质疑时澄清事实提供了依据。
  得益于平台的运用,河北省政法机关办案质效得到了全面提升。“单轨制”办案协同率最高的10个县区,涉法涉诉信访数量和信访总量环比下降37%和36%,张家口市试点法院一审服判率达100%。
  大数据办案平台还使得执法监督更有针对性。线上流转的案件一般为低风险,政法单位可以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线下案件的监督上,避免了平均用力、大海捞针式评查的低效和浪费。同时,防止出现层层失守以致干警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对于基层单位来说,平台是‘助推器’,可以大幅度节省警力、节约经费;对于干警来说,平台是‘记录仪’,给了干警自证清白的机会,依法履职更有底气;对于指挥员来说,平台是‘驾驶舱’,通过对线上数据进行结构化分析,及时发现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对于维护稳定来说,平台是‘晴雨表’,河北省协同率前20的县(市、区)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7%。”河北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河北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是顺应数字时代政法工作现代化转型的重要实践。实现了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办案流程的线上贯通和信息互联。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推动了执法规范化,还为防范冤错案件、促进公平正义提供了技术支撑。
  未来,河北省政法机关将以数据驱动政法改革,为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北篇章贡献政法力量。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