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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的肇庆实践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到新的高度,这也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公益诉讼检察作为以司法手段保护公益、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实践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人大的监督支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监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在党领导下形成监督合力,实现检察监督效果最大化。广东省肇庆市检察机关探索“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的办案模式,通过创新办案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和优化组织架构,为人大监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提供了新路径。
“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
在办案流程上的实践
扩展公益诉讼案线索来源。肇庆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初期,面临案件线索发现难的问题,通过投诉举报、新闻报道等传统渠道获取的线索有限,实质性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通报、联合行动等协作机制推进缓慢。人大监督具有信息面广、效力强的优势,尤其是人大代表在履职中接触面宽,可以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为此,肇庆市检察机关探索“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模式,主动向人大代表“借力”,如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的“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为依托,聘任涵盖各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作为“益心为公”志愿者,从人大代表监督中发掘案件线索,收集人大代表在视察、调研、履职中所发现的有关生态环境、民生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通过案件化办理,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有效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来源。2019年1月至2024年6月,肇庆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47条,立案1739件,履行诉前程序1341件,提起诉讼115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6件、全省典型案例4件。
做实全流程的代表参与。坚持推行向人大常委会“事前汇报,事中协商,事后总结”的工作模式,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全流程参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公开听证及案件“回头看”工作。特别是在办理疑难复杂的公益诉讼案件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其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通过专家咨询、研究论证、检察听证等形式,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发挥办案智库作用,实现公益诉讼案件专业、精准、高效办理。如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在规范城市道路安全岛标识设置一案中,检察机关针对辖区内道路安全岛标识不清问题,与市人大常委会及部分人大代表融合监督履职,先后三次到案件现场开展调研工作,合力推动城市道路安全岛标识规范整改。自2022年整改后,辖区内再未发生与安全岛相关的交通事故。肇庆市德庆县检察院就一宗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组织县人大代表等人员参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公开听证,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和解内容合法恰当。
依托督办职能促依法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广,协调难度大,检察建议刚性约束力不足,部分行政机关在被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诉求后出现不积极执行的问题。为破解该难题,肇庆市检察机关以人大监督为抓手,依托人大督办职能,探索建立“人大实地调研-检察调查办理-行政机关整改落实-人大跟踪督办”的监督模式,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落实诉前检察建议和执行法院的判决。
对于整改落实不积极、执行不到位的行政机关,借助人大监督职能,利用人大询问、质询等机制,由人大开展跟踪督办,督促其积极履职。如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在市人大、四会市人大、怀集县人大组织召开检察公益诉讼专题调研座谈会,上述同级检察院、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参加座谈会,听取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其他受邀参会的行政机关汇报近年来通过配合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同推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工作情况,确保执行落实到位。肇庆市鼎湖区检察院针对井盖问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区人大指导区检察院部署开展“关注小井盖 守护大民生”专项工作,并对相关调查工作进行同步监督。鼎湖区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并召开检察建议集中公开宣告送达现场会,并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领导进行现场监督见证。鼎湖区检察院开展鼎湖山风景区文物保护专项监督,协同人大代表实地考察,督促落实问题整改。
“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
在工作机制上的实践
构建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肇庆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案件办理、调研论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协助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提出建议,推动省、市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文件,为丰富公益诉讼“肇庆经验”、添彩“广东样本”探索新路径。肇庆市端州区检察院加强与区人大沟通协调,促成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制定《关于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将涉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反电诈反垄断、妇女权益保障等纳入多项合作领域,围绕“线索移送、线索反馈、监督工作”三大环节,制定了8项具体合作措施,为“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模式夯实制度基础,更好地把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专业技能丰富的优势融入公益保护工作中。
打造多位一体治理格局。以服务群众为落脚点,构建公益协同共治大格局。壮大社会队伍综合共治力量,推动形成人大监督、行政执法、司法监督、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治理体系。如在星湖岩前污水治理案中,由肇庆市端州区人大常委会牵头调研督导,检察机关发挥诉前监督职能,推动实现行政机关疏导排水设施、行政相对人污水处理设备升级、属地街道全面协调的一体化治理方式,成功化解5A级景区被污染风险,用心用情守护端州生态环境。在端州区石牌村五孔桥安全隐患整治案中,针对五孔桥安全等级为D级、承重有限等问题,由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督办、区检察院监督跟踪整治方案落实,协同街道办、社区、交警、道安办等部门围绕五孔桥加固翻修、对群众的出行影响、历史建筑保护、农村旅游资源与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详细整治计划,在合力保障村民安全出行的同时做好历史资源保护。
“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在组织
架构上的实践
创新人大代表联络方式。肇庆市检察机关推动人大代表联络常做常新,保持联络工作的“新鲜感”。一是找准新抓手。肇庆市检察机关依托人大代表中心联络站,设立“人大+检察”公益诉讼联系点,持续释放机制效能,畅通人大代表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双方监督优势合力解决民生问题。以公益诉讼联系点为着力点,畅通检民联动,促进人大代表与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融合互动,组织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公开听证、宣告送达、实地验收等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活动,深化实践式观摩、互动式学习、分享式交流,全面提升人大代表参与度和司法公信力。同时做好代表意见收集,壮大公益保护力量,将公益诉讼联系点打造成听取意见、宣传检察工作、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检察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把公益诉讼监督触角延伸到辖区各社区单元,全面提升“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协同监督能力。二是找准小切口。用“可感受、能体验”的方式拉近距离、增进了解,让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察工作。如肇庆市检察院检察长亲自带队深入果园走访调研,与全国人大代表陈慧在果树下话丰收、谈发展,深入探讨如何高效保护“德庆贡柑”国家地理标志。肇庆市德庆县检察院召开“柑治入益”公益诉讼品牌工作推进会,邀请人大代表等多方联动,听取并整合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各种意见,丰富公益诉讼品牌内涵,推动“柑治入益”品牌效应蝶变,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共同擦亮“德庆贡柑”金字招牌。2024年,肇庆市德庆县检察院“保护地理标志,助力特色农业”案例入选第二批广东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
构建资源共享工作平台。坚持以“数字革命”造福人民的目标导向,推动“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数据共享,凝聚监督资源。一是构建远程遥感监测平台。肇庆检察机关通过无人机勘查实时传输技术,结合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电子污水管网图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拟制解决措施的同时,向人大常委会反馈信息。如在督促妥善处理北岭七星二路南侧商铺排污一案中,对肇庆星湖景区58个入水口实现动态监控,与肇庆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及时联动,发现污染后及时综合运用电子污水管网图和静态沙盘精准定位,迅速掌握监测情况,并将线索即时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实现高效数据共享。二是构建跨部门线索共享平台。肇庆市检察机关依托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数据共享平台,广泛集结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12345市民热线等数据,拓宽线索渠道,同步筛查涉及民生保障、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结合人大监督深入研判,将问题化解于未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崇高的政治责任、神圣的法定职责、美好的公益使命、创新的检察职能。肇庆检察机关以“人大代表监督+公益诉讼检察”实践为契机,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化新都市保驾护航。
(冯亮系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刘荣荣系广东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