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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 提升微短剧治理效能
近期,国家广电总局发布2025年首个管理提示,要求微短剧创作贴近生活、回归艺术本身,明确反对一味追求“穿越”“狗血”“低俗”等创作倾向。此前,主管部门针对微短剧行业已发布多份管理提示,并开始实施“分类分层”的审核机制。此外,广电部门还明确表示,将出台专项的《微短剧管理办法》,以构建行业规范框架。种种信号显示,微短剧的法治化治理正在不断提速。
据统计,截至去年底,我国微短剧市场规模已突破500亿元,活跃用户已超网络视听群体的六成。微短剧的爆发式增长,精准捕捉了当代受众碎片化的娱乐需求。但在创作繁荣的同时,部分创作者也陷入了“唯流量论”的泥淖。一些作品刻意制造阶层对立,将婚姻关系简化为金钱博弈,以极端冲突替代生活逻辑,不仅消解了艺术真实,更造成了价值传导的偏差。同时,市场的无序竞争,导致大量同质化作品充斥平台,而一些平台的推荐机制又不断强化用户的“信息茧房”,导致部分观众在密集的感官刺激中形成审美惯性,这种闭环式的内容消费既阻碍优质作品的传播,也使行业陷入了“越下沉越盈利”的发展怪圈。此外,相较于传统影视作品,微短剧在题材尺度、表现手法等方面的审查标准尚存不少模糊地带,一些制作团队通过拆分剧集、更换平台等手法规避审核,肆意传播违规内容,其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秩序,更危及社会价值观的塑造。
面对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乱象,主管部门发布的一系列管理提示,标志着微短剧治理进入了精准施策的新阶段,这种从结果管控转向过程干预的治理创新,有望为微短剧的内容生产划定更为清晰的边界。此外,通过分类分层审核机制的深化实施,也可推动形成差异化的监管体系。尤其是,随着《微短剧管理办法》的制定提上议事日程,将为微短剧行业治理打造更为完善的法治框架,建立起从备案登记、动态监测到平台监管的全流程管理闭环。
具体而言,正在酝酿中的《微短剧管理办法》作为专项的部门规章,应明确创作原则、审核机制、平台责任、行业自律、扶持政策、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规则,以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应从创作导向、版权保护、收益分配等多个维度进行制度设计,以破解“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困境。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明确 “原创保护期”“创新激励机制”“平台责任”等相关条款,为优质内容生产提供法治保障,以制度创新重塑行业的价值评价体系,助力创作生态的净化提升,推动微短剧回归艺术本真。通过行业规范和正向激励,实现创作视角从虚拟想象到现实观照的良性转换,使微短剧摆脱“电子榨菜”的尴尬定位,并以提质增效的产业变革,为行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从更宏阔的时代视角来看,微短剧治理的法治赋能,其深层意义在于探索数字时代的文化治理新范式。对于微短剧等网络视听内容的法治化治理,既关乎行业健康发展,更涉及文化安全。主管部门发布的管理提示所提及的“弘扬工匠精神”“传承中华美学”等要求,实质是在全球化语境中构建文化自信的微观载体。这种治理创新为新型文化业态监管提供了实践样本,通过建立动态调整的规则体系,主管部门既守住了价值底线,又为艺术创新保留了弹性空间。这种兼顾监管与保护的治理智慧,当能有效平衡规范发展与鼓励创新的双重需求。
行业生态的重构过程折射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提升,从运动式整治到制度性规范,从被动应对到主动引领,微短剧治理的演进轨迹与法治赋能清晰展现了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的特色路径。当法治力量穿透流量泡沫,当制度创新激活创作潜能,这场始于行业整顿的治理实践正在书写数字时代文化创新的中国方案。法治化、规范化发展的微短剧行业,必将在守正创新的道路上,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鲜活样本。
● 责任编辑:阿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