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多元解纷的‘咨询中心’模式”系列报道之二
释法疑解心结 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不一般
“(专家)老师,是您帮我解开了心结,这封感谢信请您一定收下!”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接待室,一位当事人握住志愿专家的手连声道谢。而就在一小时前,她还因房屋买卖纠纷的再审申请被驳回而愤懑不平。
这位来自重庆的当事人因房屋买卖纠纷奔波多年,最后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在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的帮助下,终于解开了困扰多年的法律症结。
为重庆的这位当事人提供咨询服务的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来自中国法律咨询中心。2014年,为推动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探索第三方参与司法服务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合作,经过推荐、申请、审核、备案等选拔程序,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组建了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良、热心公益的法学专家和律师团队,覆盖刑事、民事、商事、金融、知产、行政、执行等领域,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诉讼指导及纠纷调解服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
那么,这个特殊的志愿群体是如何对症下药,为当事人解开心结的?又是如何驱散来访者心头的无助与困惑,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温度的?日前,记者走近了诉讼服务志愿专家这个不一般的群体。
让当事人看见
超越眼前纠纷的生活希望
“老乡啊,赶紧坐下,给倒一杯水……”专家热情的接待,随着一杯温水递到手中,当事人的怒气逐渐消融。
“当事人推门而入的瞬间,我们就开始构建心理画像。”一位志愿专家介绍道,来到这里的当事人都是有共性的,基于11年的服务实践、深度观察与系统分析撰写了一本7万字的调查报告,为自己的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撑。在报告中系统梳理了多种类型当事人画像,只要当事人推门而入的那一刻,他就能快速诊断出“症结”。
2024年2月1日上午,因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迟迟未解,李女士陪同病重父亲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咨询。登记窗口将其引导至值班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咨询室。面对情绪激动的李女士,专家并未急于释法,当捕捉到李女士反复提及“咽不下这口气”时,专家敏锐意识到:这不仅是法律争议,更是亲情创伤的集中爆发。
“把你的父母照顾好,你才能有个团圆家!”志愿专家动情劝导,一番温情的话语让李女士如梦初醒,承诺将劝解父亲回归生活。
当李女士想要将专家的名字写入信中时,得到的回应是:“想感谢就感谢法院吧,是法院让我来帮你的。”
这位志愿专家总结道:“作为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既要当‘法律顾问’解案结,更要做‘心理医生’化心结。”他独创的“三看(看仪表、看材料、看属地)”工作法,并且综合运用法律、心理等多学科知识,精准识别当事人核心诉求。
“您对幸福的理解是什么?”很多案件都是家庭纠纷演变而来的,这句话成为这位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打破咨询僵局的“钥匙”。在他看来,许多当事人陷入“当局者迷”的困境,往往源于对“幸福”认知的偏差。
端午节的一场特殊法律咨询印证了他的说法。当时一位来访者带着年幼孩子来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家注意到孩子饥饿难耐,立即递上酸奶和粽子。“案件评判不在我的职责范围,但孩子的温饱不能耽误。”他转向这位当事人诚恳地说道,“我们可以讨论解决方案,但不能让孩子跟着受苦。只有护好孩子的幸福,才是我们大人最大的幸福。”
这种“攻心为上”的策略,在传统文化深厚的中国社会尤为重要。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院长张建伟教授提出,许多法律纠纷的表象下,实质是情感尊严的博弈。“有些当事人明明认可判决的公正性,但始终无法放下‘输官司丢面子’的心理包袱。这时就需要引导他们重新定义‘幸福’——是坚持虚无的面子,还是维护家庭和睦的里子?”
“解心结,是从根源上破解纠纷难题的密钥。”多位专家表示,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往往更渴望获得情感认同而非单纯法律指导。“专家工作的首要环节必须从建立深度共情开始,”专家们强调,“需要将传统人情社会的处事智慧有机融入现代法治框架,在情、理、法的平衡中寻找解决方案。”
张建伟教授进一步指出,当下民众面临的法治困境具有深层结构性特征。他以经典电影《秋菊打官司》中主人公的困惑为例,指出这种“秋菊式困惑”实为当事人主观认知与法律客观评价间的结构性错位——正如当前基层常见的纠纷形态,当事人往往基于传统伦理形成“主观正义观”,与制度化的法律评价体系产生碰撞。
张建伟教授建议,应当建立“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的服务体系,消解当事人“主观正义观”与法律评价的认知偏差,实现维权过程中的法理认知与情感诉求双重满足,最终推动法治文明的本土化演进。
“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而是有温度的社会治理工具。”张建伟教授在值班结束时感慨,“我们既要维护法律威严,也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守护人间温情。毕竟,化解矛盾的关键,在于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的同时,看见超越眼前纠纷的生活希望。”
让当事人感受到
司法服务的专业和高效
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咨询室内,一摞半尺高的案卷材料“哗啦”散落在桌面上,纸张边角卷起无声诉说着当事人张某因房屋合同纠纷的奔波。这位中年男子脖颈涨红,言辞激烈:“明明我占理,却不知道怎么办……”
坐在对面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显峰律师目光始终锁定材料,待当事人情绪稍缓,指尖忽然停在一份材料某行:“法院的判决没有问题!”声音不疾不徐,却让张某瞬间怔住。这位参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8年多的律师,在堆积如山的案卷中捕捉到关键漏洞。
随着红色记号笔在关键证据上勾画,一场“法律手术”悄然展开。“诉讼主体混乱导致程序空转,案由错位引发诉求偏差,情绪化表达掩盖了法律事实。”张显峰律师边说边将材料并排铺开,笔尖突然敲击某页:“你看这里!确实遗漏了重要证据链缺失和关键事实认定偏差。”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证据比对与法条阐释,张某终于意识到,此前判决并非司法不公,而是自身诉讼策略存在根本缺陷。
“当事人言辞表达激烈时,专家必须成为法律语言的‘转换器’。”张显峰律师坦言,许多来访者带着强烈主观叙事,容易陷入误区。志愿专家的重要任务是将其生活化、碎片化的陈述,转化为规范的法律事实;将情绪化诉求,提炼为可操作的诉讼要点。这种转化不仅需要精通实体法与程序法,更要掌握心理疏导技巧。
随着“司法获得感”从政策话语体系逐步落地,深度融入公众可感知、可体悟的司法实践,这起案件揭示的不仅是诉讼技术问题,更是制度设计与人文关怀的深层命题。张显峰律师在志愿日志中写道:真正意在解决纠纷的诉求主体,通常秉持开放态度,愿意倾听专业的法律建议。实践表明,通过构建专业法律阐释与理性对话的双向机制,此类案件能够在法治框架内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专家的价值在于以庖丁解牛之技剖析案件本质,在庞杂证据链中精准梳理逻辑脉络,构建优质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专业和高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凤惠律师说道,“很多当事人在咨询时,一两个小时倾诉中真正涉及法律争议的不到二十分钟。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像中医‘把脉’一样,迅速抓住‘七寸’,既要有倾听的耐心,也要有引导的智慧,并努力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意见。”
谈及服务体会时,张显峰律师指着醒目位置镌刻着“司法为民”的牌匾,郑重表示:“这块牌子时刻提醒我们,每个案件背后都是鲜活的人生。我们务必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将专业优势转化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有效方案,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纾解民困,筑牢司法获得感的社会根基,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与效能,切实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让当事人走出
法律认知的“信息茧房”
“太巧了,又见面了,真是缘分!”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堃律师值班再次遇到了老徐,露出了熟人见面的微笑。2025年3月3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信访窗口出现一幕令人唏嘘的场景:来自上海奉贤的六旬老人老徐第114次踏入这里,重复着过去十余年“进京讨说法”的艰难维权路。他的诉求直指2011年宅基地拆迁补偿争议所引发的一起行政诉讼,但法律程序早已穷尽。
“2011年上海启动征收时,我的宅基地房屋被认定合法面积仅200平方米,但实际应获700平方米补偿。2014年强拆后,我先后提起十余场诉讼,获得三十余份裁判文书。每次来都想着‘万一这次有新转机’。”老徐向接待律师谢堃坦言。
在咨询室柔和的灯光下,谢堃律师翻阅着案卷,指出症结:“根据现行法律,申诉须有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您提交的补充材料缺乏关键新证据。”
谢堃律师将案卷轻轻合上,以沉稳语调说道:“维权行为必须严格限定在法律框架内,这是对当事人最坚实的保护。”他抬手扶了扶眼镜,“执着精神固然值得尊重,但秉持法治思维、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更应成为公民维权的基本准则。”
在“法律框架”四个字掷地有声的瞬间,老徐握着茶杯的手微微一颤,望着杯中浮沉的茶叶,喉结动了动,却终究没发出声音。许久,老徐将咨询材料收进公文包,跟专家道别:“谢谢专家,耽误你这么长的时间。我会回去好好想想下一步该怎么办的。”
面对老徐“再试一次”的执念,谢堃律师颇有些感慨:老徐他并不是一个蛮横不讲理的来访人,可能他对事情的理解有些误区甚至偏执,或者说他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
在接访实践中,普遍存在来访群众“知法条而不解其义”的困境。“就像有当事人能背诵行政诉讼法,却不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内涵。”马凤惠律师解释道,这正是第三方专家发挥专业优势的关键场景——既要保持中立理性,又要善用换位思考,通过案例解析,帮助群众构建法治思维。
“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普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例如有时候会遇到当事人对判决书不理解的情况,这既需要专家做好判后释法工作,法官在撰写判决书时也应该更加详细具体,帮助老百姓理解其中的判决逻辑。”马凤惠律师告诉记者。
“许多当事人并非无理缠讼,而是困在法律认知的‘信息茧房’里。”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权教授结合自身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指出,第三方诉讼服务志愿专家需秉持“三心”工作法:通过耐心释明法律条文、细致解析应用场景,帮助当事人准确理解法律要义;以同理心构建沟通桥梁,针对个案特点定制化阐释法律适用;用专业洞察力细心引导当事人突破认知局限,建立理性、规范的法治认知框架。这种“法理+事理+情理”融合的模式,能有效实现法律知识输出向法治思维培育转型升级。
张显峰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近年来国家立法修法进程持续加快,但在农村土地确权、城市更新补偿等重点民生领域,仍有相当比例的利益相关方存在法律认知滞后现象。部分当事人受制于信息获取渠道单一,未能及时跟进新法新规,仍以废止的法规条款主张权益。
对此,他建议在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重大财产权益的服务中,志愿专家应做好“咨询+普法”的工作,通过典型案例解析、新旧法条对比等可视化方式,帮助群众理解法律演变的内在逻辑。
“我们不仅是法律条文的翻译者,更是法治思维的播种人。”多位专家都谈到,在提供诉讼服务的同时,同步开展精准普法,能有效弥合法条认知与实践应用之间的鸿沟。
夜幕降临时,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咨询室的灯依然亮着,志愿专家的身影与墙上“司法为民”的标语交相辉映,照亮了服务群众的法治之路。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