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的‘咨询中心’模式”系列报道之一

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

-- ——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综述

  编者按

  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会所属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携手,建立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通过组建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良、热心公益的专家团队,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轮流值班,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志愿专家的专业优势和第三方作用很快便在司法机关和来访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彰显出第三方参与司法服务的独特价值。
  截至目前,已有2000余名志愿专家赴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诉讼服务,咨询案件6500余件,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到化解,有效提升了来访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
  经过1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已经逐渐建立了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特色机制,形成了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开始向各巡回法庭“延伸”。期待不久的将来,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双向奔赴”,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将成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法学工作者服务实践的一张亮丽名片。


  4月9日下午,一个中年人神色焦虑地走进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咨询室。一进门,就握着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的手几近下跪地恳求:“求求你救救我们企业,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啊!”
  原来,张某与朋友合伙经营一家公司,因陷入合同纠纷企业濒临破产,好不容易胜诉,但在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执行裁定却被甘肃某地法院撤销,在当地申诉无门的情况下,辗转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求助。
  听了张某的陈述,诉讼服务志愿专家详细而专业地为他分析了案情,释疑解惑、辨析法理,终于使他重新燃起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希望。
  张某涉诉信访问题的解决,得益于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的开展。2014年8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携手推行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先后五次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精干、热心公益事业的中青年学者和律师担任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轮流值班,面对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引导其依法行使权利,理性表达诉求。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在司法机关和群众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使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从“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
  到“诉讼服务志愿专家”
  
  “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约确定的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经过多年的实践,共同培育的硕果。”2024年12月4日,在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参聘人员交流见面会上,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杜林提起了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的由来。
  2014年8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何波拜访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就拟邀请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工作交换了意见。
  何波法官表示,为了扩大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筹建诉讼服务中心,根据其功能需求拟聘请“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参与诉讼咨询、矛盾化解等工作,并对诉讼服务工作进行监督。中国法学会是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是中国法学会设立的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事业单位,希望通过中国法律咨询中心选拔、组织一批政治素质过硬、法律业务精通的法学法律专家承担此项工作。
  “这项工作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次有益探索,也契合了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的特点,因此从一开始就得到了中国法学会的大力支持。”杜林表示。
  2014年8月11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邀请,向中国法学会领导报送《关于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邀请咨询中心参与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工作的报告》,会领导批示:同意由咨询中心承接此项工作,这是一项法学会服务法治建设大局和提高社会影响力的重要工作,应长期坚持。建议由研究部、会员部、咨询中心共同组织一批中青年法学教师轮流到最高法院参与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工作。
  2014年8月中下旬,根据会领导的要求,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协同研究部、会员部、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等部门,积极组织、选拔中青年优秀法学教师、律师参与咨询监督员工作,初步建立专家数据库100余人。
  2014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现场轮值工作正式开始,咨询中心选派北方工业大学教授吴邲光前往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首次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诉讼服务工作。
  “咨询监督员工作运行以来,各方面反映相当好,作用很大。”在第二次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工作座谈会上,时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提出,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专家培训及聘书发放工作,对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要予以表彰。
  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了《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提出了将各类案件分成存疑需研究、建议服判息诉、建议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多次咨询建议甄别等四种处理建议,按案件性质分类别向最高法进行效果反馈。
  随着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工作的社会效果迅速显现出来。2015年8月、9月,短短两个月,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就向最高人民法院报送咨询监督员接访中发现的存疑案件6件。
  2016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诉讼服务中心揭牌和首次诉讼服务志愿专家、诉讼服务志愿者签约仪式,诉讼服务中心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正式签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选聘协议书》,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并讲话。他强调:“选聘志愿专家和志愿者参与诉讼服务工作,是建立完善社会第三方参与司法服务长效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积极构建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充分发挥志愿专家和志愿者的专业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矛盾化解等服务。”时任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出席活动并讲话,与会领导共同为22名首批志愿专家颁发聘书,聘期为一年。
  在这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名称变更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
  经过一年零九个月的不懈努力,截至2016年4月30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共组织志愿专家576人次,咨询案件2782件,其中民事案件1375件,刑事案件769件,行政案件417件,执行案件135件,国家赔偿案件86件,日平均接待当事人5人次,每人次平均接待时间50分钟,已有10余名当事人表示服判息诉,其中两名签订服判息诉确认书。中立、客观、公正、专业的专家咨询得到了来访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
  有益补充
  
  “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既需要各级人民法院主动作为,也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在一次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律师聘请续约活动上强调,“要继续深化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志愿律师的专业优势,广泛凝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资源力量,推动完善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制定了一整套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涉诉信访预防、受理、办理、监督和处置工作。
  从2014年到现在,在原有的《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咨询监督员选聘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基础上,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先后制定了《诉讼服务志愿专家选聘考核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守则》等10余份规范性文件,从志愿专家选聘、职责和权利,到咨询工作基本原则、工作要求、工作范围和工作流程等方面实现全面覆盖。
  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两头大、中间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组织的全国万件涉诉信访案件评查结果,错案占比2.8%,瑕疵案件占比17.75%,无瑕疵、错误的是大头,占80%。
  根据案件性质,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将咨询案件分为五类,分别采取相应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建立了分类处理涉诉信访制度,力求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对于因案件材料不齐备或证据不足,申诉信访理由不能成立的案件,志愿专家及时帮助当事人梳理案情,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提出司法建议,引导当事人理性提出诉求,防止诉讼矛盾演化升级;对于原裁决无误,司法救济程序终结,建议息诉的案件,志愿专家耐心疏解当事人情绪,采取法、理、情交融,讲、导、劝结合的说理方式,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经咨询,当事人明确表示服判息诉的,志愿专家、当事人和法律咨询中心三方签订服判息诉确认书;对于裁判存疑的案件,启动存疑案件专家评议机制;对于诉讼程序存在瑕疵的案件,或是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因生活困难建议申请司法救助的案件,经当事人和志愿专家提出申请,由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向最高人民法院出具建议书,力促此类涉诉信访案件的最终解决。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许尚豪在接待辽宁访民梁某时,发现属于此类情况,经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协调,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了救助建议,成功启动了对梁某的司法救助程序。
  “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和发现冤错案启动纠错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引入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的两大初衷。为发挥志愿专家的诉讼监督作用,促进司法公正,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又创立了‘存疑案件专家评议’机制。”杜林介绍说。
  经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相关负责领导多次协商沟通,最终明确了“存疑案件专家评议”机制的工作流程和报送内容。具体工作流程有以下步骤:志愿专家得出案件存疑的初步结论后,将案件材料移交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如发现确有问题,组织两名以上专家“背对背”研究并撰写书面意见,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召开专家研讨会,集中评议案件,最终汇总专家意见,向最高人民法院正式报送“存疑案件申报建议书”。
  自该项制度实施以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内部先后对北京董某流氓罪案、吉林高某贪污案等20余起案件进行了研究,并就北京董某流氓罪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报送了存疑报告,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关注和重视。
  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规范的持续完善,推动着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越来越多的志愿专家赴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服务,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得到化解,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认同感。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有益补充,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逐渐成为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的“拳头产品”,彰显着其独特的价值和作用。
  202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微信转达工作评价,表示2024年以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比例逐步提高,服务扩面提质,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志愿专家工作得到群众普遍欢迎,在助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2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向中国法学会办公室发函,正式发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律师工作指引》。这份文件在明确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性质和工作内容要求的同时,充分肯定了诉讼服务志愿专家的地位和作用。
  
  努力实现巡回法庭
  志愿专家工作机制全覆盖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合作共建的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将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积极构建多元参与、开放共享的诉讼服务模式,走出了一条社会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子。
  截至目前,咨询中心共选派志愿专家2000余人赴最高人民法院提供志愿服务,参与化解案件6500余件次,每件平均接待时间90分钟,实现了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预期目的,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扬。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先后四次向中国法学会致信感谢,表示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诉讼服务志愿专家为化解群众心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法治国家,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工作水平作出了重要贡献。
  2019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第四次向中国法学会发来感谢信,表示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申诉信访法治化,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2024年3月,四川舟楫(宜宾)律师事务所李某律师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诉一个案件。在获得了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权威、细致贴心的解答后,他专门给最高人民法院写来了感谢信,表示这次申诉让他更加坚信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在信中他说道:“今天是非常愉悦和开心的一天……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对法律问题的解答权威专业,同时对我进行了心理疏通,温暖而亲切,给人阳光般的感觉,让人感觉到司法不仅是权威,同时也有温度,充分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一切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
  当事人肖某因农村房屋纠纷长期对司法判决不能理解,来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经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劝导、解惑后,她“思想开明开朗,矛盾也得到了化解”。她在感谢中说:“经过(专家)老师开导,我开始新的生活方向,也想像(专家)老师一样回家开导家人、好好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试行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所取得的成绩,也得到了中国法学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认可。
  2016年7月1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应邀在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上以“组织专家参与诉讼服务,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为主题作经验交流发言。2017年9月,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应邀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举办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经验交流会”上发言。
  2018年2月,中国法学会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的实践、问题和对策”为题,向中央有关部门报送了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探索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的实践,认为“咨询中心模式”是“实践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第三方参与化解涉诉信访模式”。
  2018年6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总结报告上批示: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会合作的诉讼服务志愿专家活动及相关机制成效明显,受到群众欢迎,应认真总结,大力推广。
  半年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分别与中国法律咨询中心、江苏省法学会等单位签署《选聘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协议书》,面向巡回区四省一市,聘请诉讼服务志愿专家。
  2023年11月28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召开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座谈会,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的同时,研讨如何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时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钱晓晨,中国法学会会员部主任吕兴焕,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巡回法庭负责同志以及辽宁、河南、深圳、南京等四省市法学会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近80名志愿专家参会。
  会议搭建了巡回法庭与地方法学会交流合作的平台。会后,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先后与当地法学会以及有关院校合作,开启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
  2025年3月,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杨万明专门就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作出批示:中国法学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开展法学专家志愿参与诉讼服务(咨询)10多年来,已探索形成发挥专业优势促进涉诉信访矛盾纠纷解决的工作模式。应当在总结基础上,结合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和法学专家咨询工作部署,在各级法学会加以推广,积极服务法治实践。
  经过十余年的不懈努力,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已经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模式。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积极将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模式在地方复制推广,努力实现巡回法庭志愿专家工作机制全覆盖。
  “接下来,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将继续探索推进地方法学会与各级人民法院共建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工作机制,搭建好法学法律专家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法治实践的重要平台,不断拓展诉讼服务‘朋友圈’,吸引更多的法律人加入诉讼服务志愿专家队伍,让诉讼服务志愿专家制度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共同拥有的一张亮丽名片。”杜林表示。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