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系列报道之四

人民的法院从这里走来

-- ——探寻河北石家庄法院红色血脉传承之路
  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王子村一隅,一扇虚掩的门伫立在岁月的长河中。推开门扉,几间朴素得近乎清寒的民房静静扎根在这片热土上。回望历史,就在这毫不起眼的地方,孕育出了我国最高审判机构的最初模样。
  这里是华北人民法院旧址。1948年9月26日,作为华北人民政府的19个政府机构之一,华北人民法院在平山县王子村成立;1949年2月,平津解放,华北人民法院随华北人民政府迁至北平(北京)。随着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华北人民政府的工作也随即结束。1949年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交接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在华北人民法院的基础上宣告成立,华北人民法院光荣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华北人民法院在中国法制史上首次正式在法院前清晰地以“人民”二字定位,勾勒出新生的共和国法院的人民属性。
  “人民的法院”自此发端,踏上波澜壮阔的法治征程。
  几十载春秋更迭,在这片浸润着红色基因的热土上,石家庄市各级人民法院始终肩负着传承与弘扬优秀红色司法传统的使命,将“红色”的基因深植于每一项司法实践中。坚持司法为民,厚植为民情怀,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积极传承华北人民法院调解工作方法,让纠纷解决更具温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坚守经典司法案例“人民至上、维护公平正义”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
  
  践行司法为民 厚植为民情怀
  
  华北人民法院旧址距离革命圣地西柏坡只有40多公里。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从西柏坡出发“进京赶考”,这里也成为人民法院“赶考”之路的启程之地。
  习近平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深情地说:“西柏坡我来过多次,每次都怀着崇敬之心来,带着许多思考走”,强调要“始终做到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实事求是、一心为民”。如今,中国共产党人新的“赶考”篇章在这片土地持续书写,“司法为民”的种子也在每一寸土壤中深深扎根。
  在平山县人民法院西柏坡人民法庭(以下简称“西柏坡法庭”)的陈列室里,记者从一张张泛黄的判决书上深切感受到,无论历史如何变迁,西柏坡精神始终都是这片土地上一脉相承、永不磨灭的红色基因。
  据史料记载,1948年,平山县北贾壁人闫美禄与张新巧自幼被家里订了娃娃亲,并下了聘礼。张新巧长大后,反对包办婚姻,要求退婚。一审平山县司法处出具民事调处书,决定:调处退婚。闫美禄不服上诉,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北岳分院判决:第一,婚约准予解除。第二,女方张新巧酌情退还男方闫美禄边币30万。闫美禄不服又上诉,华北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石家庄中院研究室主任路银良向记者介绍,这起案件历经平山县司法处、北岳分院、华北人民法院三次审理,且经过华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充分体现了当时法院系统对普通百姓诉求的重视。由此可见,当时法院审判工作秉持为人民服务的指导思想,重视百姓诉求,注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4年7月,西柏坡法庭迎来了一场特殊的挑战——受理一起原被告皆为聋哑人的离婚纠纷案件。秉持司法为民理念,西柏坡法庭第一时间联系特殊学校,开启特殊群体“绿色通道”。法庭邀请手语老师担任诉讼翻译,只为让这对身处无声世界的当事人,在法庭上能够真正“听得见”法律的阐释,“道得出”内心的诉求。
  书记员在手语老师的全力协助下,开展庭审前准备工作。借助手语老师的精准传达,书记员向原被告介绍庭审的每一个具体流程,以及他们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并征求双方意见。在充分掌握基本案情、双方真实意愿及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即刻组织庭前调解。
  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各自诉讼意见。沟通过程中,法官有意放慢节奏,通过手语老师反复解释每一个关键问题,一次次耐心询问双方是否理解,全身心地倾听他们内心的真实想法,最终,原被告在庭前就离婚和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双方当事人也通过手语老师向西柏坡法庭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西柏坡法庭庭长史青霞向记者介绍,尽管聋哑人因身体条件限制,无法自由表达,但他们在法律面前与健全人享有同等诉讼权利。邀请手语老师参与诉讼,不仅是保障这一特殊群体诉讼权利的必要之举,更是维护无声世界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这起涉及聋哑人的离婚诉讼,印证着司法为民的深厚力量。
  秉持着这份初心,石家庄各级法院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红色基因,将司法为民理念转化为切实可感的实践,使法院在服务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彰显文化自信与精神力量,展现出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据了解,石家庄中院开展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持续优化“一站式诉讼服务”,集约整合12368诉讼服务热线,实现“集中接听、集约管理、集聚资源、集合服务”,全面推行网上便民诉讼服务,使诉讼事项能够“线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好”,切实呼应了华北人民政府时期“诉讼便利化”的理念,为全市治理体系现代化注入红色动能。
  
  溯源“华北”智慧 赓续调解传统
  
  在华北人民法院的一间办公室中,一份调解制度规定,跨越历史长河,留存至今。这份规定彰显了华北人民政府对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凡可以调解之事,如调解好了,不只保全和气,不费钱,少误工;而且平心静气地讲理,辨明是非,教育的意义很大”。据介绍,华北解放区对于民事案件及轻微刑事案件,倡导调解。民间纠纷因调解而解决的,有的县占全部案件70%以上,有的村区甚至更多。精神在赓续中传承。如今,司法调解依然在这块红色土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不久前,在赞皇县经济开发区法官工作站,出现了暖心的一幕。当事人手持锦旗,郑重地送到特邀调解员刘立军手中,锦旗上写着“用心调解止纷争,司法为民促和谐”。当事人充满感激,诚挚表达了对赞皇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谢意。事情源于原告刘某与被告郝某签订的某产品服务合作协议。合作伊始,郝某并未依约向刘某提供服务,反而以虚假宣传、虚假承诺诱导刘某缴费。实际行动与承诺大相径庭,刘某深感被骗,无奈之下申请退款。多次索要无果后,刘某只好将郝某诉至法院。
  刘立军接到案件,经分析认为调解有望化解矛盾。他从利害关系、法律后果、社会诚信等多角度出发,向郝某以案释法,明确指出其违约事实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刘立军耐心劝说下,双方终于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成功实现案结事了。
  路银良向记者介绍,石家庄各级法院传承了华北人民政府时期“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优良传统,通过聘请乡贤、退休法官、行业专家等担任特邀调解员,构建起“特邀调解员库”,成功打破传统司法的封闭状态。同时,在法官工作站和工作室中明确包联法官或法官助理,以此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据记者了解,2024年5月,石家庄中院正式启用数智解纷指挥中心。该中心运用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整合全市法院资源,达成中院、基层法院、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的四级联动。数智解纷指挥中心依托大数据分析,能够动态优化调解资源配置,强化纠纷预警与防范能力。依托这一平台开展线上调解,顺利实现远程调解以及调解协议确认等功能。通过深度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构建起涵盖纠纷预防、调解、执行全流程的现代化调解体系。
  “纠纷解决需要紧密贴合群众需求,融合法治精神与本土智慧,并借助技术创新推动传统经验实现现代化转型。”路银良说,“石家庄各级法院以红色法治文化为精神内核,通过技术创新,成功打造了‘文化传承+纠纷化解’的双向促进模式。其经验既延续了革命时期司法为民的优良传统,又凭借现代治理手段提升了矛盾化解效能,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的‘石家庄样本’。”
  华北人民政府确立的“村级调解-区级调解-司法诉讼”三级解纷机制,成为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重要蓝本,也孕育出新中国“枫桥经验”的雏形。石家庄中院借鉴这一历史经验,将调解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网格,构建起覆盖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调解体系,在各个村镇、街道、社区、学校等基层单位,广泛设立法官工作站和法官工作室,这些站室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
  近年来,石家庄中院致力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构建社会大调解格局为核心目标,推动法院工作向纵深发展。将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整合纳入多元调解平台,凝聚调解合力,提升调解效能。
  此外,石家庄中院强化与行政部门、解纷组织、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积极主动地开展与行政部门、解纷组织、基层组织的联动工作,全方位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时,引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调解过程,聘请村支书担任执行联络员,并动员群众提供线索,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格局。
  
  维护群众权益 护航经济发展
  
  在这片熔铸红色基因的厚土上,众多经典司法案例由此诞生,彰显出红色司法文化“人民至上、维护公平正义”的理念,饱含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坚定信念。
  晋州法院法官助理王聪慧向记者讲述,1947年,赞皇县一名被告人冯贾妮因伤妻需承担费用,其妻此前曾拿走他的衣服未归还。边区政府灵活处理,判令冯贾妮需承担的损失费与其妻所欠衣服相互抵销,在判决书中明确抵销事宜,免除复杂给付程序,解决执行难题。当时,边区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对案件执行方式进行调整,高效解决问题,其司法审判智慧在本案中得以充分彰显。
  进入新时代,石家庄各级法院全力聚焦执行程序,解决执行难题,让司法裁判的“纸上权益”转化为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2年6月,赞皇县肖某经高邑县某公司介绍,与元氏县周某约定,由周某运35吨瓷砖到江苏东台,运费由收货人货到付款。周某因担心瓷砖破损影响运费支付,将瓷砖运至自家存放。双方就返还及赔偿协商无果,肖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周某返还瓷砖,周某拒不履行,肖某申请强制执行。高邑法院多次组织双方查看瓷砖,履行方式未达成一致。
  石家庄中院执行局综合管理处副处长董焱介绍,异地执行是一个长期存在的执行难题,传统的“交叉执行”已经无法应对。本案涉高邑、赞皇、元氏三县,无论由哪家法院执行,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石家庄中院积极探索“属地法院+交叉法院”执行模式,既实现了执行案件的交叉,又实现了执行人员的交叉,充分发挥三家法院各自的优势,最终在三地法院协作下完成执行,为解决跨区域执行难题探索出一条新的执行路径。此外,石家庄中院还扎实推进智慧执行建设,在全国率先试点并推广使用“执行集约化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结案平均用时大幅缩短,执行效率显著提升。
  晋州法院法官助理刘亚荷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段历史:1949年,高邑县石门大兴纱厂向被告赵广增购买木料,并签订买卖合同,由石门顺隆煤场经理吴敬业担任担保人。石门大兴纱厂向被告赵广增支付了货款,然而赵广增与吴敬业并未按约定数量交付木料。随后,大兴纱厂厂长向石门地方法院起诉,并将担保人带至法院扣押。经高邑县政府传讯,赵广增因事在公安局被扣押,遂委托其父处理此事。法院当庭调解,除其父负责代为追讨账款偿还外,还变卖了赵广增的部分个人财产用以偿还债务。最终,赵广增仍欠大兴纱厂货款,并出具欠条承诺偿还。“当时,法院在处理此案时,坚决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刘亚荷说。
  长期以来,经营异常“关而不清”“倒而不破”的企业既挤占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又制约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据记者了解,为畅通“僵尸企业”退出渠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石家庄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探索出一套快速高效、可操作性强的强制清算方案,依法助力债权追偿和盘活闲置资产攻坚行动。
  正定县的一家公司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吊销”但未“注销”,企业无法及时有序退出市场。正定法院在受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后,依托公益管理人选任制度快速指定清算组,仅用了52天时间,终结了该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此外,石家庄中院还深化企业破产处置联动机制,助力资源优化配置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在7家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示范性保护基地,深度参与石家庄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石家庄各级法院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妥善化解买卖合同、产品责任、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让企业能够安心经营,以良好的营商环境“筑巢引凤”,吸引外来投资。实践证明,红色司法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出强大生命力,通过将红色司法精神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打造出一个司法护航经济发展的石家庄模式。
  人民法院对优秀红色司法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贯穿于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渗透在每一次维护公平正义的行动之中。从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权益,到创新调解机制、坚守公正底线,都彰显着红色司法文化的深刻影响。
  2025年3月5日,石家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光辉到华北人民法院旧址等地进行调研,他表示,“要深刻感悟红色经典案例的形成过程和司法逻辑,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学习和领会老一辈审判人员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群众路线有机统一,创造司法工作新模式的大智慧。”
  从革命年代为保障人民权益而不懈奋斗的萌芽,到如今借助现代科技与先进理念持续创新的蓬勃发展,每一步都镌刻着红色精神的印记。它不仅塑造了石家庄各级法院公正、为民的司法形象,更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城市法治建设的中流砥柱。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