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养航空法治人才助力中国民航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全面深刻认识涉外法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根本遵循。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提出,在不同类型的普通本科高校建设一流本科专业,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发展。《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更加突出“双一流”建设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争创世界一流的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推进、分类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坚持法学高等教育多元和人才培养特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优势,是高校法学专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法学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对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要求。


  ——航空法治人才是解决复杂航空法律问题的特殊法律人才
  航空法治人才培养是中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习近平总书记从建设法治强国的战略高度,提出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强调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航空法具有天然的国际性,航空法治人才的知识体系建构和能力素质培养,具有典型的涉外性、复合性和交叉性。由此,航空法治人才是一类能够解决航空领域复杂航空法律问题的特殊法治人才,不仅需要熟悉和掌握大量国际航空公约与标准、通晓国际法律规则,还需将航空专业技术与法律专业知识有效融合,更需具备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维护国家安全和国际利益。
  航空法治人才培养是实现航空强国战略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坚持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坚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把我国建设成为航空强国而不懈奋斗”。航空强国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航空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主导产业,是世界大国激烈竞争的战略性行业。全球航空业的贸易战、科技战、舆论战、法律战已打响,如俄乌冲突导致欧盟、加拿大等欧美多国与俄罗斯之间互相关闭领空、取消飞越权,造成国际民航运输业重创。在当代世界航空法治体系中,提升中国航空法治的国际认同度和国际话语权、占据全球航空业发展法律规则和行业标准制定的制高点、助力国产大飞机走出国门,都直接关乎国家航空强国发展战略。国际航空运输业和航空制造业的竞争是综合实力的竞争、法治规则标准的竞争,本质是高素质法治人才的竞争,航空法治人才培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航空法治人才培养是破解我国高校法学教育“同质化”的有益探索。在国家新发展格局及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呈现出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党的十八大提出“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到党的十九大强调“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概念之变,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高度关切。法学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是对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要求,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必须破除“同质化”顽疾,践行“分类培养、特色发展”的路径。
  
  ——探索特色发展模式,培养复合型、国际型、应用型航空法治人才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依据国际航空发展趋势、国家航空强国发展战略、提升中国民航国际话语权和国际航空运输规则制定主导权的需求,坚持“立足民航、面向世界、服务社会”,坚持与国家航空法制完善、航空法治实践、航空法学发展同行,借助学校航空学科优势,聚焦航空法学研究与创新,积极探索法学专业特色发展模式,努力培养复合型、国际型和应用型航空法治人才。历经二十余年探索与实践,中国民航大学以特色“团队-课程-教材-质量保障”为突破口,通过“学科引领、科教融合、特色发展、四维一体”建设模式,统筹推进航空法治人才培养。
  坚持航空法学科引领专业建设特色。中国民航大学的法学学科建设始终立足于航空法学,坚持航空法“学科-专业”一体化建设,利用学校作为行业高校的先天优势和条件,形成“本硕”共建的航空法治人才培养格局。学科建设是专业建设的有效支撑,学科建设方向是专业特色形成的基础。航空法学学科建设以回应中国民航发展的能力提升和推动中国航空法学理论研究为发展方向,学科建设成果不断向专业、课程和教材转化,专业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逐渐加强。依托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航空法专业人才培养特色,法学本科专业获批为天津市级一流建设专业。航空法学科建设依托的产学研基地也是法学专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科建设的系列特色科研项目,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研究能力的平台。通过航空法学科引领一流专业建设的多年探索与实践,实现了科研与教学、学科与专业一体化发展,诠释了“科教融合”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更有效的重要方式,有力支撑了航空法治人才特色培养。
  创新“法学+民航+英语”人才培养模式。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也更趋于多元化,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至关重要。人才培养模式是法学教育领域创新的基本问题,是专业特色发展的重要标志。中国民航大学法学教育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航空强国战略和民航行业需求为导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整合校内外一切可利用资源,借助学校民航学科优势,创新提出航空法治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建构了相对稳定的“法学+民航+英语”课程体系,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科学规划“四个课堂”,形成了有规模、有组织的航空法治人才培养格局,并取得良好成效。
  坚持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协同培养与创新。中国民航大学充分利用国际民航组织、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等国际组织和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天津市案例研究会等平台,共建获批的“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培育)”。通过基地师资队伍共建、课程教材共建、共同指导涉外法治基地实验班学生实习、共同举办民航涉外法治研讨会等,共同推进涉外航空法治人才培养,已经取得有效实质性进展。
  坚持专业建设与时俱进、突出时代特色。在法学教育的新时代,积极响应时代号召,将思政教育全面融入专业、课程与教材。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及时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顶层设计,强化专业思政教育。同时,强化课程思政和教材思政一体化建设,通过教学大纲,加强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与考核的设计,开发课程思政与教材思政教育元素,加强师德传承、全员育人、榜样教育和激励导向,实现三全育人新格局,确保立德树人、德法兼修。
  坚持打造高水平航空法教学团队。师资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和动力,永远是专业建设中最活跃的因素之一。过硬的师资队伍是专业建设的基本保证。中国民航大学通过学科建设培养一批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的学科团队,以此促进教学名师和学术骨干的成长,提高专业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通过多年培养,建成由专任教师和兼任教师组成的航空法特色课程群教学团队,并获批为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是国内规模最大的一支省部级航空法教学团队,由此奠定航空法治人才精准培养的核心力量和师资基础。航空法教学团队的建设,促进了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发展,解决了特色“校本课程”开发与教学规划设计不足问题。
  坚持航空法特色“校本课程”持续开发与建设。通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优化和固化,完成特色课程群体系性布局,规划设计、自主开发了“专业+通识、必修+选修、理论+实践”构成的17门航空法特色系列“校本课程”。这是国内法学院校中最大规模的航空法课程群,其中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天津市级一流课程4门,长期在智慧树网上线运行在线课程2门,免费开放共享,成为校内外学生重要跨校共享学分课。航空法特色“校本课程”群通过对课程类型、学时、性质和内容的模块化细分与组合,克服了教学内容重复设计或建设“孤岛”问题。这个内涵丰富、稳定开放的特色课程群,使学生能够非常清晰所学课程特色并能够做出描述,解决毕业生就业民航单位难题,也解决了法学专业“同质化”问题,实现了专业发展和课程设置目标一致,助力了专业优势提升与核心竞争力的成长。
  坚持航空法特色“校本教材”的组织编撰和持续出版。中国民航大学根据航空法治人才培养实际,大力推动科教融合,有组织地推进特色校本教材建设,指定教材负责人,强化教材编著规划与质量管理,通过院校两级立项培育、出版资助、成果奖励等措施,编撰出版航空法特色理论教材、案例教材和法律实训教材,为专业特色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规划出版的系列“校本教材”中,以较强的时代性、适用性和示范引领性,获评天津市首批课程思政优秀教材4部、天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1部。航空法特色校本教材的有规划、有组织建设,解决了“校本课程”教学教材选用难题,并有效避免了教材的无序、重复建设。 
  建设高水平的航空法学学术研究和实验实践教学平台。依托航空法学术研究和实验实践教学积累,中国民航大学获批天津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和天津市级航空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通过加强航空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实践教学系统软硬件建设和课赛结合活动,激发学生对航空法学习研究兴趣,提升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航空法务应用能力。与航空公司、律所等企业共建有30家校外签约实习基地,构建了覆盖校内实验实训、校外实习实践、创新创业训练的实践教学体系,协同育人效果显著。航空法学术研究交流和实验教学平台,荟萃了国内外航空法学术前沿成果,不断转化为航空法教学资源。
  构建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打造质量文化意识和氛围。中国民航大学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完善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对标新文科建设要求和法学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构建和运行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重点从“管、教、学”三个运行单元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实现对专业教学运行过程的实时监测、预警和调控。同时,对教学监控内容实时“转段升级”,通过制定法学专业教学质量标准、课程运行标准、课堂质量评价标准,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文件,定期发布教学信息通报,实施年度和定期专业自评或综合评价,积极打造良好的质量文化氛围,形成“全员参与、全程覆盖、全因素管理”的具有专业特色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障了专业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坚持为社会服务,提升行业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国家航空法治进程和航空法治体系发展与完善,多位教师入选中国民航局专家组成员,深度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和《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定期国际航空运输管理规定》等多部民航规章制修工作。受托出具空域管理条例立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修订等专家意见书,为民航监察员和天津律师协会及地方政府机关等单位,开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和航空法等法律培训。
  (作者系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