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树塔煤矿黑色利益链调查

   近日,本社接到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麻黄梁镇近百名群众的联名举报信,信中指出,榆林市千树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树塔煤矿)在未取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煤矿建设、开采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建设矿井,生产销售原煤,之后拖欠建设单位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私下倒卖矿权非法获利,偷逃国家税费。


未批先建,违规开采4年

   千树塔煤矿于2011年9月30日,以2.5亿元人民币取得了榆林市榆神矿区千树塔井田煤矿勘探探矿权,规划建成后,预期年销售收入7亿元,年利税2.1亿元。
   然而,早在2010年2月26日,千树塔煤矿负责人刘军就与陕西神东天隆矿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隆矿建)法定代表人徐鹏签订了千树塔煤矿主斜井、副斜井、立风井工程施工合同。
   2011年4月1日,千树塔煤矿举行了见煤庆典仪式。
   5月4日,双方又签订了二期煤巷施工合同。
   2012年9月1日,千树塔煤矿与北京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千树塔煤矿矿井设计、工作面设备采购、生产运营》合作协议。
   协议签订后,天地科技公司提前进场把天隆矿建的员工强行赶走,设备拖出施工现场,造成天隆矿建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2013年1月30日,千树塔煤矿要求天隆矿建停工,并解除合同。天隆矿建要求对已完工程进行结算,但千树塔煤矿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款,款项高达4000多万元。其中含500多名农民工近一年的工资,数额达千万元(后经有关部门协调付了部分工程款)。


私自倒卖股权,政府难以控股

   千树塔矿业公司组建于2009年10月30日,属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原法定代表人为郭计怀,现法定代表人为付小铜,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为煤炭项目投资、矿业项目投资。
   从2009年公司建立开始直到2012年年底,该公司已几易其主,分别在2011年10月、2012年5月、2012年7月对公司的股权进行了重新分配。据内部消息透露,这几次重新分配公司股权的实际行为,是在炒高该公司所拥有的千树塔煤矿探矿权以及后面的优先采矿权。
   2013年1月28日,原榆林市委常委、副市长万恒主持召开了榆林市人民政府专题问题会议,研究煤矿项目开发建设有关问题。会议纪要显示:股比设置为:榆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30%、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9.5%、榆林市国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1%、榆林市宇鹏商贸有限公司19.5%。榆阳区政府必须确保国有资本占千树塔井田开发30%以上股份并处于控股地位。
   榆阳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经理告诉记者:“千树塔矿业公司在工商局实际注册资本是2000万元,我们应按2000万元的30%收购该公司。但是千树塔煤矿的煤老板们早已把这个矿倒卖过好几手,据说现在已经炒到30亿元了。而他们在倒卖股权的过程中,都是私下交易,也未按规定缴纳资源税。那些煤老板当然不愿意政府只拿几百万元去收购他们的十几个亿了。”
   我国法律规定,矿山企业转让采矿权,必须经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必须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
   榆林市政府也出台了《集中整治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告》,明确规定煤炭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或买卖;煤矿转让、出租、承包的,必须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产权变更要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否则视为违法转让。


监管缺失,税费大量流失

   千树塔煤矿从建矿至今的四年时间里,一直对外销售各种成品煤。那么,是谁又是通过什么渠道销售的?销往榆阳区外的煤炭又是如何躲过当地的煤炭销售检查的呢?
   据知情者反映,榆林市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近年来一直贩运黑煤,煤都是从千树塔煤矿拉的,手下有专人组织实施。每天下午从银行提现钱,晚上放黑煤时疏通煤炭稽查人员、打通煤检站关卡,高峰期每晚可放500车(40吨/车)。
   知情者还反映,该公司从千树塔煤矿拉的煤分别存放在榆阳区麻黄梁二墩煤矿对面的一处煤场(以下简称一号煤场)、榆阳区麻黄梁工业园区山水集团东岳水泥厂厂区西侧的兴旺源焦化厂(以下简称二号煤场)、榆阳区麻黄梁工业园区环煤集团办公楼对面一排门面房后(以下简称三号煤场)。
   2015年6月16日17时许,记者与榆阳区煤炭稽查大队长刘生武约定17日9时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调查。17日上午,直至下班也未见刘生武大队长之面。下午,榆阳区煤炭局张建华局长、郝智峰副局长、刘生武大队长,一致表示全力以赴查清煤的主人和数量来源。
   6月18日10时许,刘生武大队长带领煤炭稽查人员到三号煤场查验票据,煤管票上写的是“块煤”,财务章上公司名称为“陕西榆林能源集团榆神有限公司”(榆树湾煤矿),而现场堆放的却是面煤。刘生武大队长说:“货票不符,要严重处罚。”
   榆树湾煤矿销售人员确认票据后肯定地说:“我们的块煤大小在10厘米左右,定向销售榆林市众邦能源有限公司一家,不会销售给第二家公司。”
   榆林市众邦能源有限公司开票员高锦勃说:“我今年年初就来这里上班,负责开票,只给210国道边王则湾村的煤场送过煤,但从未给麻黄梁工业园区送过煤。”
   经查阅,二号煤场的票据票面显示为“榆阳区煤管供票企业统一进煤单”,出煤单位为“千树塔煤矿”。
   对二号煤场继续销售已查封的煤的行为,刘生武大队长说:稽查人员让其停止销售,人家根本不听,还遭到煤场多人围攻,所以,只能向局里汇报。
   7月1日,榆阳区煤炭局副局长郝智峰告诉记者,稽查队根本没有向局里汇报。
   调查发现,千树塔煤矿不仅私发黑煤,而且还明目张胆地通过铁路集装站台将煤大量销往全国各地。人们不禁要问:这些煤是如何通过煤检站检查的?煤管票又是经过哪些渠道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