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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 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 ——武汉东西湖区法院推动破产审判改革的探索
企业申请破产并非意味着判处其“死刑”。实际上,破产清算是市场经济中必然发生的优胜劣汰,而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更是治病救“企”的一剂良方,可以帮助危困企业“破”茧成蝶,重获新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企业破产机制作出部署,破产审判是其中的重要方面。2024年7月召开的全国大法官研讨班明确提出,破产审判涉及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收处理、风险防范、社会稳定等多方面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推动建立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常态机制,实现由“具体的一案一议”到“常态的共商共治”,把统筹“破”和“立”的理念融入破产审判工作各方面。
2024年7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湖北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名单,武汉东西湖区法院继2023年“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入选后,以“深化破产重整机制”再次入选。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深化破产审判改革,通过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联动、创新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
近年来,东西湖区法院共审结破申案件259件、破产案件175件,累计化解债务70多亿元,妥善安置职工500余人,释放闲置土地80多万平方米,维护了6000余名购房者合法权益。11件破产案件或破产案件审理机制获评多项荣誉。
“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优化破产审判机制,以精准、务实、有效的司法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东西湖区法院负责人说。
“执转破”病企重焕生机
东西湖区法院聚焦降成本、优服务、提效能,积极推动以“立审执破”互通机制为切入点,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做到提早预警,及时导入破产程序,避免诉讼程序的空转和虚耗,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和执行案件增量。
2024年5月以来,印有“日清”字样的各类发酵饼肥、育苗基质、浓缩种植块重回湖北市场,曾经的全省有机肥生产龙头企业——武汉日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清生物”)在破产重整后实现浴火重生,恢复生产、推出新品,重回发展快车道。
砖头大小、遇水膨胀并能完全溶解无需土肥就能种植花草蔬菜的高浓缩版有机营养块,通过“水肥一体化”仅用两公斤就能满足一亩土地的有机营养所需;利用自主研发的快速分解菌和独特的发酵工艺,仅需20天就能将水稻、玉米、小麦秸秆变成一袋袋有机肥……
“2017年,我们就启动了产品的研发工作,但因为企业濒临破产而无力推进,差点‘胎死腹中’。”公司原负责人李金文说,好在企业破产重整,新资金注入才跨越了摆脱困境的“关键隘口”,新产品得以问世。公司曾年处理秸秆数十万吨,年收入超1亿元,利润丰厚。可惜企业因融资成本高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于2019年停产停业。
据了解,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数十起,涉案标的逾千万元。东西湖区法院“执破融合”团队对案件进行初步甄别后,按照该院制定的《关于加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配合的办理流程(试行)》相关规定,提交“立审执破”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讨论,于2020年9月启动“执转破”程序,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日清生物正式进入破产环节。
破产审判团队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发现,公司厂房、土地、设备估值不到千万元,且执行困难。
“如果按清算程序进行拍卖,企业会被注销,包括欠薪员工在内的普通债权人的清偿率是零,一分钱也追不回来。”东西湖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法官宋卫华介绍道,日清生物在有机肥生产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且有一定技术积累,具备重整价值,“为了实现企业资产价值最大化,并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我们决定推动日清生物进入重整程序,寻找新的投资人。”
在法院指导下,破产管理人在转重整程序前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找到四家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经过多轮的竞价角逐,最终为日清生物注入了近1600万元资金,成功挽救了身处困境的优秀企业,也让普通债权人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去年5月接手后,新投资人又投入大量资金,对原有厂房进行了修缮,新建了企业技术中心和实验大棚,重新开展新产品创新研发,同时还对在售产品进行了重新定位,并拓宽了销售渠道。
执行转破产,不仅是为了结案。为进一步完善破产重整工作府院联动配套措施,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制度重要作用,东西湖区法院在日清生物重整成功后多次回访,就企业重整经营中的问题进行靶向指导,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清除了重整公司在获取融资、招投标等方面的困难与障碍,走好破产重整“最后一公里”。东西湖区法院制定《关于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协作备忘录》,明确指出人民法院可加强与人民政府、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加快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推进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快速传递和动态共享,确保企业重整状态及时公示,促进重整企业信用修复。
如今,在日清生物的公司实验区里,摆放着采用公司产品与技术无土栽培的蔬菜花草,长势喜人,焕发着勃勃生机。
“诉转破”程序动态转化
2023年11月,武汉某体育公司在东西湖某小区旁开设游泳健身房,通过促销、推广吸纳了几十名会员办卡消费。然而,正式开业仅月余,该公司就因资金链断裂停止营业后“跑路”。会员们希望追回预存的费用,但想尽各种办法都找不到公司人员,只能转向法院起诉。2024年春节后,东西湖区法院陆续收到该公司作为被告的案件十余件。
东西湖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前往实地调查,发现该健身房大门紧锁,健身设备也因欠付租金被物业扣押,法定代表人不知去向。
东西湖区法院副院长屠俊霞介绍,此类案件如果按照诉讼程序审理,在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形下仅送达工作就可能耗时数月,从起诉到判决再到最后执行,可能需要一两年的时间,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都较大。而且,在审理期间,该公司仅有的资产和潜在债权难以有效查控,原告即使胜诉也很难执行到位,消费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这家公司实质上已经破产,如果走破产程序,可以压缩审判、执行流程,几个月时间就能结案,更加高效公平地清偿债务。”东西湖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对案情进行讨论后形成了这样的思路,并告知了一名原告。最终,这名原告作为公司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对该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进入破产程序后,法院对于债务人财产的强制查询力度增加,依托法院“破产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可以打通公安、交警、银监、人社、规划等职能部门的后台数据,高效查询债务人的资产信息,及时进行查控。
“诉转破”即诉讼审理转为破产审理,是东西湖区法院推动破产审判改革的再创新,旨在打破诉讼与破产的程序壁垒,将破产受理的窗口进一步前移,在立案、审理、执行的各个环节及时做到制度预警、全面对接、及时导入。在哪个环节发现破产原因就在哪里引入破产程序,避免无谓的诉讼资源和成本支出,防止诉讼程序的空转和虚耗,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
“50个人起诉就是50件诉讼案件,要请50名律师打50场官司、开50次庭,如今合并到一个破产案中解决,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屠俊霞介绍道,“采取‘诉转破’方式,既能够节约消费者诉讼成本,为消费者提供更便捷有力的债权实现途径,从而保障当事人权益,又发挥了破产审判出清不良资产功能,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同时也为解决预付款纠纷导致消费者维权难,探索了一条出路。”
“立转破”解纷窗口前移
武汉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7日,是一家语言教育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幼儿园及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培训等业务。2021年下半年该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单方面停止营业。2022年8月到9月,80余名债权人向东西湖区法院起诉,要求武汉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课程培训费用。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21年下半年停止营业至今,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其作为被告在本院诉前调解的案件共计89件,立案标的金额合计数百万元,且该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标的额也高达一百余万元,在上述执行案件执行中,未发现该公司有任何财产。如果此时按照普通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将会导致程序空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武汉某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涉及80多件案件如果通过诉讼程序审理,需要缴纳诉讼费和公告费,80余人合计达数万元,除了金钱成本,还有时间成本,公告期就要60天,诉讼周期较长且占用宝贵的司法资源。”立案庭负责人殷璇说。在了解相关状况后,立案庭审判团队认为该公司存在大量未清偿债务且已无清偿能力,遂引导债权人撤回诉前调解并申请破产,法院在裁定受理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公司展开全面清产核资。
经管理人清产核资,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也未联系到公司其他人员,没有办理财产及证照等移交手续,认定该公司处于“无场地、无人员、无资产”状态。为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破产成本,东西湖区法院对本案采取简化审理,在破产案件受理公告中告知了债权申报期限为30天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督促管理人将对外追收诉讼方案一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2023年3月21日,法院通过破产智能一体化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2023年4月10日,法院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该案件是湖北省首例通过“立转破”快审快结破产清算的典型案例。东西湖区法院在批量立案审查89件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过程中,经立案庭了解情况后引导债权人申请破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价值。
为确保“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配合机制高效运转,东西湖区法院组建“立审执破融合”专审团队,集中办理包括“立转破”“诉转破”“执转破”案件在内的所有破产案件,强化理念融合、业务研判,提升专业化审判水平;团队定期召开“立审执破”联席会议,推动解决程序启动、破产审查、解除保全、资产处置、强制腾退等重难点问题。对立审执各环节拟导入破产程序案件,一律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确保案件识别准、转出快、办得精。
目前,东西湖区法院先后制定《关于加强“立、审、执、破”一体化衔接配合的办理流程(试行)》《东西湖法院执行转破产联席会议制度》等9项制度规范,推动“立审执破”融合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截至目前,东西湖区法院共受理“执转破”132件、“立转破”1件、“诉转破产”3件,审结84件,其中3件实现重整成功,7件实现和解,大大提高了债权清偿率,成功破解了“执行难”这个长期制约司法工作效能与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的问题。
“数字化”助力破产审判
为提高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效率,东西湖区法院开启了以信息化开拓破产案件审理的新局面。
2023年8月,东西湖区法院与八家政府职能部门共同签署了《优化破产财产查询及处置机制实施方案》。记者发现,《方案》中提出了智慧办理原则,在东西湖区法院主导下,各职能部门在破产案件智能一体化平台设立专门的府院联动端口,为管理人查询债务人信息、解除财产保全、处置破产财产等事项提供全流程、一体化的便利服务。
《方案》中提到的破产案件智能一体化平台,是东西湖区法院积极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于2022年11月创新打造的武汉首个“智慧破产平台”。平台将传统线下破产案件办理流程搬到线上,全面实现破产案件辅助集约化一站式服务。
“各职能部门通过登录该平台可以实现破产办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全面实现破产信息‘一键查询’、破产事务‘一网通办’。”东西湖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能够通过该平台实现破产事项全流程便捷化办理,破产案件全节点实时管控以及对参与主体的全方位便捷智能服务。
“现在我能及时知道公司的破产程序走到哪一步了,还能在线申报我的债权,透明公开让我这种即使不懂破产法律规定的人,也能及时维护我的权益。”某公司负责人说。该公司是某破产企业长期合作的货品供应商,该企业于今年申请破产,拖欠供应商20余万元货款一直未付,负责人通过智能辅助办案平台在线申报债权并实时关注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情况。
平台预设了百余项监管点,办案法官可对管理人的办案情况、资金使用审批和流水明细进行实时监督,通过在线履职监管、在线指导、在线考核,达到随案高效监管的效果。法官外出办案期间,还可通过“掌上办事”移动端及时对管理人进行指导和监督,实现全时办案。
“过去我们审理破产案件时,想了解和掌握管理人的工作进展等情况,只能靠管理人定期汇报,有时候多个案子同时处理,管理人没有及时汇报就会影响破产案件审理进度,监督力度较弱,效果不佳。现在通过这个平台,只需要一部手机就可以随时查看案件进度,监督资金使用等,非常便捷高效。”破产审判团队法官助理杜文博介绍。
东西湖区法院“破产智能辅助办案平台”自运行起,根据破产审判需要,不断完善升级,目前已经成功搭建起“一网六平台+小程序”的技术架构体系,实现破产审判相关事务“一网通办”,缩短办案时间,提升破产重整效率。平台通过“数字赋能”,实现数据共享、信息互通,推动了破产事务办理的集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破产审判赋能加速。
截至目前,平台自上线以来登记在办破产案件69件,已结46件;工作汇报239条,请示批复122条,已完成210个登记案件节点;发布投资人招募公告68个,招募金额6.98亿元,东西湖区法院“智慧破产系统”入选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下一步,东西湖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破产审判权的制约监督,依法快速审理破产案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效能,坚持拯救与出清并重、重整和解与宣告破产并举,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危困企业起死回生、转型升级。”东西湖区法院主要负责人说。
● 责任编辑:王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