钩沉中华法治史 守好华夏太平灯

  我们身处法治中国,享受着社会的安宁与和谐,更应回溯中华法治的悠悠历史长河,探寻其发展脉络,汲取智慧养分,明晰法治对于国家繁荣、人民幸福的深远意义。
  中国作为文明古国,拥有着悠久的法治文明历史。早在商周之际,我国在立法理念上就完成了从神到人的转变,这比西方早了2500年。这一转变意义非凡,标志着人们开始摆脱对神灵的盲目依赖,更加注重从人的需求和社会秩序出发来制定法律。湖北云梦博物馆展出的《秦律十八种》,是我国古代法律体系成熟的重要见证。它涵盖了农业、手工业、商业、徭役、刑罚等诸多方面,详细规定了人们的行为规范和相应的法律后果,表明早在2200多年前,我国古代法律制度已颇具规模。春秋战国时期,尽管社会动荡,但法学大家辈出。管仲提出“立法以典民则祥,离法而治则不祥”,强调立法要以规范百姓行为、保障社会安宁为目的,这一观点成为后世立法的重要原则。慎子所说的“法者,所以齐天下之动,至公大定之制也”,体现了法律追求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的核心价值。
  在执法方面,我国历史上涌现出众多执法如山、刚正不阿的典范。张释之担任廷尉时,秉持公正执法的原则。汉文帝出行时,有人惊了他的车驾,廷尉依法判处此人罚金。汉文帝认为处罚太轻,张释之却坚持法律的公正性,向汉文帝解释法律应一视同仁,不可随意更改,最终说服汉文帝认可判决。董宣任洛阳令时,湖阳公主的家奴杀人后藏在公主府中。董宣不畏权贵,在公主出行时拦住车马,当场斩杀了凶手。公主向光武帝告状,董宣宁死不屈,以头撞柱,光武帝被他的刚正所打动,不仅没有治罪,反而赏赐他,“强项令”的美名由此流传。包拯更是家喻户晓的执法公正代表,“铡美案”中,他不顾陈世美的驸马身份,坚决依法惩处,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百姓的权益。海瑞一生刚正清廉,敢于直言进谏,在任期间严惩贪官污吏,打击豪强,为百姓伸张正义。
  守法传统上,李离的故事令人动容。李离是晋文公的狱官,他在审理案件时误判,导致无辜者被处死。发现错误后,他认为自己应承担罪责,于是拒绝晋文公的赦免,伏剑而死。他用生命诠释了对法律的敬畏和严格自律的精神,成为后世守法的楷模。司法上,韩非的“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深刻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这一理念贯穿了我国法治发展的历史长河。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它清晰地映照出法治兴废与国家兴衰的紧密关联。春秋战国时期,长达500年的动荡岁月,各诸侯国纷争不断。表面上是逐鹿称雄的霸业角逐,背后却是百姓的生灵涂炭,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大行其道。各国之间为了争夺土地、人口和资源,频繁发动战争,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朝不保夕。在这样的环境下,经济发展严重受阻,各国的生产活动时常因战乱中断,商业往来也因缺乏稳定的秩序而艰难维持。
  《水浒传》这部经典文学作品,深刻描绘了一个法治荒凉的社会景象。书中,底层恶霸牛二强买强卖,在集市上肆意抢夺百姓财物,却无人能制;镇关西强抢民女,将金翠莲父女逼得走投无路;蒋门神仗着武力欺行霸市,霸占他人的酒馆。这些恶霸之所以如此猖獗,正是因为当时的法律无法约束他们的恶行,执法者的不作为让他们有恃无恐。而社会中层的呼延灼、彭玘、韩滔、关胜、戴宗等人,本应是维护社会秩序、坚守信仰的“国家干部”,却在利益的驱使下,轻易放弃了曾经的操守,投奔新主,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社会法治的松弛,无法给予人们坚定的价值指引。至于社会高层的宋徽宗、蔡京、高俅、梁中书等人,生活奢靡,挥霍无度,政治上独断专横,打压异己。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在司法上更是不择手段,栽赃陷害、屈打成招之事屡见不鲜。林冲本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却遭高俅陷害,被发配沧州,险些丧命。这些现象充分表明,当法治沦丧,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混乱无序的深渊,国家也必将走向衰败。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秦国因法治而崛起。商鞅变法是秦国走向强大的关键转折点。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实行变法,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在经济上,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鼓励耕织,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的发展,为秦国的经济繁荣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军事上,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使得秦军士气高昂,战斗力大增。更为重要的是,商鞅变法构建了一套相对完善的法律体系,“凡事皆有法式”,让秦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自秦孝公至秦始皇,七代君主共100多年始终坚持推行和完善商鞅之法。其间,韩非、李斯等著名法学家进一步对法律进行改革和修正。韩非提出的“以法为本”“法不阿贵”等思想,为秦国法治注入了灵魂;李斯则将这些法治理念贯彻到实际政治中,使秦国的法治不断发展完善。正是在这样持续的法治建设下,秦国由弱变强,最终兼并六国,建立起大一统的秦王朝。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法治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全面布局法治建设。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央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次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专章论述全面依法治国。这一系列开创性举措,彰显了党中央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在这一过程中,我国不断完善法律体系,通过宪法修正案,颁布民法典等一系列重要法律法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深扎根于5000年的中华文明土壤中,凝聚着现当代法学大家的智慧,经过亿万次法治实践的检验和升华。它以人民为中心,将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成效的首要标准。因为法治的核心追求不仅是制定良法,更在于通过良法实现善治。安徽省芜湖市的无为鱼灯,这一传统舞蹈为纪念包拯陈州放粮而形成,它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传承,也寄托了人们对平安幸福的向往。解放后,无为鱼灯曾在北京怀仁堂表演,如今融入新时代元素,焕发出新的活力。它提醒着我们,法治精神在历史长河中一脉相承,从古代的包拯到如今的法治建设,保障人民的幸福安康始终是法治的根本目标。
  作为新时代的参与者,尤其是政法工作者,我们肩负着守护平安中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任。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政法工作职能,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理念。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史为鉴,从中华法治历史中汲取力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让法治的光芒照亮每一个角落,守护好华夏大地的太平与安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让我们在法治的指引下,如“灯”下舞者般,跳出精彩的时代旋律,共同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作者系四川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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