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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教育培养机制”系列报道之四
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才培养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为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提供人才供给,是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工作。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这一重要部署对法学教育培养机制改革提出了新定位、新思路、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中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展现出鲜明的实践导向。根植于中国社会的法治实践,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动良法善治的时代进程中,也彰显出深厚的实践底蕴。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的“实践导向”落脚在法治人才培养和教育培养机制上,具体表现为法学院校持续深化教育培养机制改革,在育人方式、课程体系、管理办法、保障措施等方面,优化设计、健全制度、推动落实,培养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让学生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方法,提升学生从事法治实务工作的素质和能力,使学生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法律实务领域中的关键问题。小到办理一个案件、大到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导向”展现出不同的层次和内涵,也对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院校应该积极回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以实践为导向,推动法治人才教育培养机制的完善。
立足新法科理念
把准实践性导向
2020年11月,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发布了《新文科建设宣言》,指出要“进一步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深度融通、文科与理工农医交叉融合”,其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下的知识生产与再生产的重组与重构。缘起于“新文科”的“新法科”理念,强调突破传统法科的思维模式,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更新人才培养理念,推动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育的融会贯通,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以实践为导向是由法学教育规律决定的,法学院校应遵循法学教育的基本规律,把准实践性导向,坚持回应中国法治实践新要求,积极应对国际社会和信息社会的新形势和新挑战,主动适应多层次多领域法治人才需求,提升法学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为推动新法科建设落实落地,法学院校进行了广泛的探索,法学教育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新法科建设背景下,东南大学法学院依托学校“强势工科、优势理科、特色医科、精品文科”的学科布局,树立“交叉性、团队式、实务型”的人才培养理念,致力于培养文工交叉、文理融合、知行合一、中西融通的一流卓越法治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东南大学法学院积极探索法学学科建设的新模式和新样态,借力东南大学理工医科优势特色,推进“法学+工程”“法学+计算机”“法学+医学”“法学+网络安全”等学科交叉,既形成了以宪法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人权与法理学、民商经济法学四大传统学科为优势的学科格局,又主动适应国家重大战略和法治建设实践需要,设立数字法学、工程法学、医事法学、交通法学、工程法学等研究方向,更新学科内涵、推动交叉融合,着力培养高质量复合型法治人才。此外,东南大学法学院还基于现有的人才培养格局,不断拓宽实务人才培养路径,积极推动法律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和建设,努力建成侧重应用型法治的特色学位点,着力发展与东南大学发展相协同的实务型卓越法治人才培育基地,培养造就一大批在“法律+工程、数据、人工智能、医学”等领域发挥中坚力量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
整合法治实践资源
协同培养实务型人才
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提出要“强化法学实践教学,深化协同育人,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目前,法学院校仍是人才培养的单一主体,法治工作部门参与度较低,校内外导师协同育人机制尚未真正落实到位。部分高校与实务部门在学生联合培养、实践教学指导方面的联动和协同实效相对有限,签署的合作协议有的仍囿于“纸面”,成立的实践基地还未配置完备,校外实习实践管理制度还有待完善。因此,以实践为导向完善教育培养机制,要求法学院校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科研平台和创新高地的独特优势,整合并引入法治实践领域的优质教育资源,在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之间探索建立协同育人机制。法学院校应搭建专任教师和实务专家“双导师”制,与实务部门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为每个学生配备实务经验丰富的校外导师,制定体系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的实习实践制度,从校外导师配置、实习权责划分、实习实践评价等方面统筹安排学生的联合培养和实务训练,加强规范化管理、全过程监控和科学化考核,让学生在实习实践中真正提升实务能力。
东南大学法学院始终坚持内外协同引导法治实践,深化实务专家和高校师生的交流互动机制,系统推进法治人才协同培育各项重点工作。东南大学法学院先后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等法治实务部门、科大讯飞等科技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设校外实践基地30余个,推动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优势互补,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有机结合,不仅为社会机构和法治部门提供了优质的实习生资源,还为学院学生提供了宝贵的实习实践机会。东南大学法学院还开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讲座,邀请了多位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到校授课,全面覆盖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领域,通过全方位深化检校合作,推动法学院校与检察机关的双向交流,共同搭建协同育人平台,助推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优化课程教学体系
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但实践中,我国法学教育培养中重理论、轻实践的问题普遍存在,现行培养模式大多是以培养“法学研究型”人才的路径规划培养方案,对法律职业教育欠缺必要的观照,对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的培养不足,导致学生对司法实务操作不了解、不熟练。2018年,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强调要“不断提高专业建设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积极探索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效果”。以实践为导向完善教育培养机制必须做好法律职业和法学教育之间的有机衔接,在法学教育中强调专业知识的运用、专业技能的训练和法律职业的适应,对接法律职业准入和法律职业需求,创新实践教学的方式方法,推动实践教学体系改革,提升法学教育质量。要把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课堂,持续优化课堂教学体系,打造兼具前沿法学理论和生动法律实践的“金课”,创新案例教学、实验课程等课堂教学形式,在课堂教学中实现法律实践场景的转化和法律实务经验的传授。
以新文科建设为指引,面向学科前沿、知识创新、科技变革、人文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东南大学法学院积极推进课程建设,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课程教学体系,包括法学本科、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法学博士四个层次,形成了内容精炼、知识前沿、交叉融合、实践导向的课程特色。在课程资源上,东南大学法学院开发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实践案例,利用互联网、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课堂教学模式,将全程化、同步化、协同化的实践教学引入课堂,切实提升实践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在课程结构上,东南大学法学院形成了以案例课程、见习课程、实习课程、实训课堂为主的实践课程群,将法律实践场景转移到学校课堂中,积极打造“沉浸式”延伸课堂,在实践课堂中再现法律谈判、模拟法庭、法律辩论等仿真实验,推动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结合,使学生完成法学知识的转化和实务能力的强化。
建设实践型师资
实现内外互补与专兼结合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推动教育强国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2024年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提出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新,加快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短板”。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对法治领域教师队伍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推动高校教师和法治部门人员的双向交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专兼职法学教师队伍。加强实践型师资队伍建设是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的必然举措,推动法学教师队伍实现内外互补、专兼结合,对于提高法学院校实践教学水平、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学院校应建设一支交叉复合型教师团队,推动专任教师和实务专家的双向交流,实现教师团队法学理论、法律实务和法科交叉的融会贯通。一方面是让专任教师“走出去”,从法学院校选聘骨干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交流,提升专任教师的法律实务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同时助力教师提炼法治实践中的新进展和新问题,进一步创新法学理论研究;另一方面是让实务专家“走进来”,从法治工作部门选聘实务专家到法学院校参与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开题答辩等培养活动,不仅可以将法治中国建设的法律案例和实务经验带入课堂教学,还可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智库研究优势提升决策咨询能力。
近年来,东南大学法学院聘请实务部门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政府法务人员130余人担任兼职导师,师资队伍专兼结合,实践教学实力雄厚。在研究生招生、培养方案制定、专业课程教学、论文开题答辩等人才培养环节,东南大学法学院邀请法治工作部门的优秀实务专家深度参与,为学生带来法治实践一线的独特视角,帮助学生提升法律适应和实践能力。学院还积极推动专任教师到立法、司法等部门挂职锻炼,在实践中提升实务技能,从而推动师资队伍内外互补、专兼结合,完善实践教学师资。
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202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是新时代法学教育的关键任务。法学院校应以服务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为导向,主动承担起培养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的时代使命。围绕涉外法治人才的核心目标,法学院校应健全完善涉外法治人才从选拔、培育到适用的全过程制度体系,在涉外课程体系、涉外教材设置、涉外实践教学、涉外师资建设等方面深化改革,切实推动涉外法学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加快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效,为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提供人才供给。
2024年4月,东南大学成立涉外法治研究中心,以回应国家提出的涉外法治建设要求。2024年5月,东南大学法学院入选江苏省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基地,与共建单位一起打造协同育人、实务实践、工作交流、理论研究的高端平台,推动江苏特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此外,东南大学法学院还与南京市江宁区政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部门签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协议,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要求,坚持校地共建、深化协同育人,更好实现实务部门与高校优势互补,着力培养复合型、实战型、创新型涉外法治人才。东南大学法学院通过整体谋划和机制创新,增设涉外法治、涉外语言相关课程,加强学生对国际法律规则的理解和掌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国际模拟法庭竞赛、国际商事仲裁模拟等活动,为学生提供模拟真实场景的涉外法治实践机会;增加与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外贸企业等部门单位的深度合作,与国际院校签署合作办学协议,选派学生进行国际交流和实习,提升学生的涉外实践能力;选聘具有丰富涉外法治实务经验的专家作为兼职导师,完善涉外法治师资队伍,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欧阳本祺系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马杨桦系东南大学法学院教学管理人员)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