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涉外法治新印象

  “今日之中国,更具国际影响力、创新引领力、道义感召力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愈发彰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涉外法治建设领域持续发力,与各国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要求。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下,中国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从召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纪念大会,到第四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从引领全球环境治理的新范式,到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实践;从完善 “一带一路” 法治建设的具体举措,到在国际仲裁、涉外检察、数据跨境流动管理等多个关键领域的重要进展,在国际法治舞台上留下了深刻的中国印记。
  
  “一带一路”法治建设
  迈上新台阶
  
  2024年,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进入第二个金色十年,一系列重要的涉外法治事件不仅彰显了中国在推动全球合作中的积极作用,也标志着“一带一路”法治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在健全完善涉外法律体系方面,仲裁法等涉外重点立法修法持续推进,加快制定涉外法律相关制度。
  强化涉外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方面,司法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深入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司法部支持指导“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工作,其境内外会员覆盖54个国家和地区,有430多个团体会员,会员在中巴经济走廊建设、中泰铁路建设等重要项目中提供法律服务。
  2024年6月25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UNECOSOC)正式通知授予“一带一路”律师联盟(BRILA)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特别咨商地位。这是社会组织深度参与联合国工作、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途径,也是社会组织得到国际认可的重要标志。
  在深化涉外法治交流合作方面,司法部同约40个国家签署部际交流合作备忘录,与100多个国家司法部门保持各层级交往,与86个国家签署双边司法协助条约,与17个国家签署移管被判刑人条约,年均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请求300余件、民商事请求3000余件,与近30个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司法部签署交流合作计划等双边协作文件。
  与此同时,各地纷纷发力——北京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借助国际交流合作契机,不断完善仲裁规则与服务,致力于成为全球国际商事仲裁的新标杆;上海依循《服务浦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打造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核心承载区实施方案》,打造涉外法律服务“生态港”,为各类涉外经济活动营造优质法治环境;陕西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构建起“一站式”服务体系,精准高效地化解国际商事纠纷;福建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为抓手,全方位提供跨境法务支持,赋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各地协同共进,为“一带一路”法治建设添砖加瓦,奏响法治护航发展的乐章。
  11月12日,第六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市举行。论坛由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共同主办,以“促进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为主题,来自中国、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新加坡、泰国、越南、尼泊尔等11个国家的代表出席。论坛发布了《服务中国-东盟法治交流合作倡议》。论坛发布了“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法治典型案例”、《东盟国家法治化营商环境报告》。
  12月18日,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首届中国-拉共体法治论坛在上海市举行。论坛以“深化中国-拉共体法治合作,助力新时代中拉关系发展”为主题,来自中国、阿根廷、巴哈马、巴西、智利、哥斯达黎加、古巴、厄瓜多尔、格林纳达、洪都拉斯、牙买加、墨西哥、尼加拉瓜、巴拿马、秘鲁、萨尔瓦多、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委内瑞拉等18个国家的代表出席。论坛发布《首届中国-拉共体法治论坛上海宣言》。论坛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中拉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更多成果贡献法治力量。
  
  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是顺应数字经济发展趋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抓手,也是当前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博弈的焦点问题之一。2024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通过提出分场景的豁免条款和精细化的管理举措,大幅优化了数据跨境流动的管理程序,降低了数据处理者的合规成本,显著提升了数据通关效率。这些措施有利于正当、合法的跨界数字业态创新发展,推动我国数字经济更好地融入全球数字经济体系。
  从安全视角看,《规定》聚焦于涉及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场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提高了数据跨境流动监管的执行效率和政策效果。此外,《规定》还鼓励自贸区探索建立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负面清单,促进数据跨境高效便利安全流动。
  从开放视角看,《规定》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迈入了更好统筹发展、安全与开放的新阶段。《规定》对于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等活动中不包含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的跨境数据流动,提供了政策支持,为跨境人员交流提供便利。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形成数字贸易竞争新优势,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首次专门召开涉外检察工作会议
  
  涉外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方面。2024年11月14日,全国涉外检察工作会议在沪启幕,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专门就涉外检察工作召开会议。
  会议深刻分析阐明涉外检察工作的时代坐标和职责定位,对做好新时代新征程涉外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议强调,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摆在涉外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要持续加强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共同惩治跨境犯罪,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促进涉外犯罪治理。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会议提出要着力服务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惩治跨国经济犯罪,坚持内资外资等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
  与此同时,会议强调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外案件,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认真贯彻实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加强对涉外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监督,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4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对涉外检察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广仲首创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
  
  2024年初,“低空经济”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并被视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代表。年底,国家发改委低空经济发展司正式亮相,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低空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如今,低空经济悄然崛起,发展势头强劲,已是新时代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引擎,成为各方竞相追逐的新赛道。但随着产业的蓬勃发展,涉及新技术的运用和保护、国际贸易以及合同风险防范等问题日益显现,对专业的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迫切需求。
  2024年8月,广州仲裁委员会发布了全球首部低空经济争议仲裁规则,结合自身多年来在航空、航运领域的纠纷解决实践经验,将多领域的纠纷解决实践经验与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相结合,使规则更贴合低空经济争议的特点和需求。规则的最大亮点在于回应了低空经济商事主体普遍关注的争议涉外程度高、纠纷难度大以及专业性强的问题,并作出创新的制度安排。
  该《规则》的出台,对于低空经济领域纠纷解决具有开创性意义,不仅填补领域空白、回应行业诉求,贡献了低空经济发展的“广州经验”,也为全球范围内的法律适用和仲裁提供了重要参考。
  
  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开启
  中国引领全球环境治理新模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紧跟时代、放眼世界,承担大国责任、展现大国担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由全球环境治理参与者到引领者的重大转变。
  中国作为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引领达成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了蓝图、确定了目标、明确了路径、凝聚了力量,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2024年1月,中国更新发布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明确了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成为全球首个更新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的发展中国家。该计划围绕生物多样性主流化等四个优先领域,部署了27个优先行动和75个优先项目。
  5月28日,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正式启动,作为国际公益基金,将为发展中国家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支持。11月,第十六届《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在哥伦比亚举行,基金支持的首批9个小额项目获得通过,覆盖15个国家,标志着昆明基金在落实“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秘书处执行秘书肖梅克表示,中国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领域发挥了引领作用。大会期间,由中国与哥伦比亚牵头成立的智网互联实验室展示了其在数字孪生领域的研究成果,这些技术的应用将为全球生物多样性合作带来新机遇。
  
  贸仲发布2024《仲裁规则》
  七门小语种译本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以其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专业高效、仲裁裁决在国际上被广泛承认与执行等独特优势,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我国高度重视仲裁工作,积极支持和保障仲裁在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4年1月1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新版仲裁规则正式施行,受到业内广泛关注和高度好评。10月1日,贸仲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仲裁规则》的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阿拉伯语、日语、韩语共7门小语种译本。结合之前已经发布的中文和英文版本,贸仲已向全球当事人提供9种语言版本的仲裁规则,覆盖了全球主要的通用语言。
  这一多语种版本的发布,体现了贸仲致力于提供全球当事人便利化服务的决心,旨在帮助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当事人更准确地理解和适用贸仲的仲裁规则。这对于确保仲裁程序的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度至关重要,同时也最大限度减少了裁决在跨境承认和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
  通过发布多语种仲裁规则,贸仲不仅增强了当事人选择仲裁的信心,还推动了中国仲裁与国际仲裁实践的紧密连接,促进了全球范围内仲裁规则的交流互鉴和共同发展。这对于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建设,以及将中国打造为国际商事仲裁的新目的地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会议聚焦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聚焦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这一全球时代课题,2024年11月8日,“环境法治与绿色发展”国际研讨会在四川成都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举办,旨在共商法治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计,推动全球生态环境治理。
  会议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比较研究与借鉴”“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绿色转型和绿色金融案件裁判规则”等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与会人员分享了各国在环境法治方面的经验,共同探讨如何通过法治手段推动绿色发展。中国的环境司法实践得到了广泛赞誉,中国法院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形成了审判组织体系、裁判规则、协同治理机制等方面的若干重要成果,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贡献了宝贵的司法经验和智慧。
  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方面,中国通过协同化治理的模式,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工具。研讨会还就绿色转型和绿色金融的司法裁判规则进行了讨论,随着全球绿色发展的加速推进,绿色转型和绿色金融在推动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如何通过完善的司法裁判规则,确保资金流向符合绿色标准,监督市场主体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已成为环境法治领域的重要议题。
  此次研讨会架起了国际交流桥梁,拓宽了环境司法合作视野,携手推进全球生态治理、赋能绿色发展新征程,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生态文明建设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取得显著进展
  
  2024年,有关部门、法学教育科研机构以及法律实务界进一步积极落实中央部署,在法治建设、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和法律实务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组织、有针对性、有成效的探索。
  在学术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在有关部门指导推动下,越来越多的高校加快建设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培育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实施了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并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2024年4月,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第一届涉外法治研究论坛。10月21日,中国人民大学涉外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总部)正式挂牌,标志着人大在涉外法治学科建设等相关工作方面进入更加体系化、协同化、前沿化的发展阶段。11月24日,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举办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分享会”。通过经验交流与创新探索,分享会为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12月15日,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首届京师涉外法治论坛在北京举行,旨在适应涉外法治建设快速发展的现实需求。
  在实务领域,9月2日至6日,中央依法治国办、司法部举办涉外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班。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负责涉外法治工作的有关局处负责同志150余人参加。12月2日,司法部全国涉外仲裁人才培训班开班式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全国各仲裁机构、企业法务部门、律所和高校的130名学员参加培训。
  与此同时,2024年以来,最高检推动各地检察机关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库,并督促强化动态管理。如,北京市检察院制定《北京市检察机关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进一步丰富完善涉外检察人才建设的政策工具箱;江苏省检察院汇聚全省三级院具有涉外案件办理专业能力的干警,建立全省检察机关涉外法治人才库;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库,组建自治区检察院涉外民事检察监督办案组,边境沿海地区检察机关成立涉外案件检察官办案组,把人才库成员统筹调配到涉外检察办案一线。
  
  国际法品牌活动亮点纷呈
  
  2024年,中国国际法领域迎来了一系列精彩纷呈的品牌活动。
  4月,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在杭州举行,主题聚焦“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全球治理:国际法的作用”。年会汇聚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围绕多个分议题展开了深入讨论,为推动国际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智力支持。同月,第二届发展中国家与国际法论坛在北京召开,聚焦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法领域的需求与挑战。外交部相关负责人出席并强调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性,呼吁加强国际法治建设。
  7月6日,“中国-亚非法协国际法交流与研究项目”第七期培训班结业仪式在外交部驻港公署举办,来自30多个亚非国家的学员参加。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亚非国家在国际法领域的专业能力,也加深了各国间的友谊与合作。
  10月25日,中国国际投资仲裁常设论坛2024年主席联席会议在成都成功召开。会议旨在加强国际投资仲裁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1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等主办的第21届国际法论坛在北京隆重召开。论坛以“多边主义与国际法治”为核心议题,汇聚了世界各地的专家学者,共同探讨了国际法的发展、国际法治的重要性以及应对全球挑战的策略,为国际社会提供了宝贵的法治智慧。
  这些重要活动,不仅展示了中国在国际法研究领域的深厚底蕴和最新成果,更体现了中国对国际法治建设的积极参与和贡献。通过这些活动,中国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沟通与协作,增进了相互理解和信任,为推动全球法治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中国贸促会主办
  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
  
  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全方位扩大国际经贸合作,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构建更加多元、开放、便捷、公正、高效的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是工商法律界坚定的选择,更是时代发展的重要课题。
  2024年9月27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主办的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在北京举行。相关国际组织代表,有关国家政府部门代表、驻华使节,中外法律服务机构、商协会、企业代表,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代表等近1000人线下出席大会。
  此次大会的主基调即以法治凝聚共识,增进互信,团结协作,共同推进世界经济复苏和稳定发展。作为大会的重要成果,中国贸促会会长任鸿斌代表与会中外工商界、法律界对外发布的《2024年全球工商法治大会北京宣言》,充分体现了法商融合发展的理念。
  《宣言》提出五点倡议: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共建经济开放格局;优化全球营商环境,促进世界共同发展;强化法治保障作用,激发产业创新动能;深化全球法商交流,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凝聚全球各方共识,共创世界美好未来。
  此次会议为全球工商界和法律界搭建了一个高端对话平台,促进了各方就营商环境优化等议题的深入交流,通过发布《宣言》,凝聚了全球共识,为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国际经贸秩序贡献了工商与法治力量。
  ●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