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需对接与服务优化打造中部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涉外法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实践中,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广度深度大幅拓展,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构建与国家对外开放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打造中部特色,通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服务和法治人才培养等多方面职能的统筹协调,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主动融入国家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的战略布局。
  
  供需对接:
  搭建企业与法律服务的桥梁
  
  企业是涉外法律服务的直接需求方,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企业在国际贸易、投资、并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这些需求推动了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和创新。河南省聚焦于做大做强涉外法律服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通过组织召开涉外法律服务助力企业发展座谈会等一系列举措,深入了解涉外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需求侧与供给侧的精准对接。
  搭建企业法治化营商环境基本框架。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有效整合、合理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通过律师服务团深入民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提供政策宣讲、风险分析等法律服务。2024年,河南省组织729个律师服务团,对4332家民营企业进行公益“法治体检”,提供法律意见3909条,出具“体检报告”1682份。“体检报告”对企业来说是一种法律风险的预警和建议,有利于帮助企业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治理结构,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府院联动”发挥监督效能。2024年,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行政事项14155项;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全省确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事项11990项,打造包容审慎执法环境;深化“府院联动”,充分发挥“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作用,通过双向交办、压实责任,推动一大批涉企问题实质性解决,102家企业及300家关联公司通过预重整、重整,实现脱困重生。
  开展法治座谈会对接企业实践难题。河南省司法厅通过座谈会的形式,分别邀请有关司法机关、政府部门、企业界、法律服务机构代表,主动对接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护航豫籍企业“走出去”。对企业界代表反映的如跨境维权难度大、周期长、成本高、缺少交流平台,企业与政府部门、企业与企业、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较少等主要问题,各界代表积极响应,建言献策。法治座谈会作为政企沟通的桥梁,通过讨论和分享,相关企业可以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学习如何有效管理和预防此种风险,减少法律纠纷和潜在的经济损失。这种供需对接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助于提升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是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深化。
  依托政策引导营造良好涉外法律服务环境。为有效解决涉外企业“痛点”问题,打造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河南省司法厅起草《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以下简称《方案》),全力提升河南省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打造中部地区涉外法律服务新高地。《方案》是一个全面、系统的战略规划,主要包括高水平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平台的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引进与培育、涉外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全面提升、加大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支持力度。《方案》计划,到2026年,河南省在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显著增强服务能力,并打造一批具有河南特色、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法律服务品牌。这不仅将提升河南省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力,也将为河南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服务优化:
  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效能
  
  积极打造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河南省正在推动建立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涉外法律服务网,旨在明确功能定位、服务对象和服务模式,以提供全方位的涉外法律服务。服务内容涵盖了涉外法律咨询、政策宣讲、律师服务、仲裁、公证、商事调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多个领域,以满足不同市场经营主体的需求。通过整合涉外法律服务资源,整合省贸促会的商事认证、省委外办的领事认证、省公安厅的签证办理以及省高院的涉外诉讼服务等资源,为市场经营主体提供全业务、“一站式”的涉外法律服务。
  支持郑州“1+7”法务区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建设覆盖城乡、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治强”是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积极探索中央法务区建设,搭建高端平台载体,有序引导法律服务相关产业和资源汇聚,这一做法在上海、厦门、深圳、成都、重庆等城市已取得显著效应,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河南省郑州市正站在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新起点,肩负着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的职责使命。当前,郑州市面临着“十四五”规划实施、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以及黄河国家战略等重要机遇期。郑州市提出的“1+7”法务区建设,即以龙子湖中央法务区为龙头,建设7个一级法律服务集聚区,旨在服务保障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0版和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发挥高质量、全链条、广辐射的法律服务集聚效能。
  加深涉港澳台、涉外交流与合作。河南省制定了《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开展合伙联营实施办法(试行)》,以促进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的合作。首批两家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10月中旬批准设立,这是河南省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项实质性突破。省内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和引进国外律师事务所代表处的工作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着力加强涉外法治队伍建设。财政支持与专项资金安排。河南省司法厅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共同承担费用的模式,选拔优秀律师赴香港、澳门法律服务机构实地培训,跟班锻炼,以提升律师的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自2024年起,河南省律师协会分批选派优秀涉外律师开展集中培训。首批50名学员参加的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班已于10月底在广州结业,这标志着河南省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建设。2023年底,郑州大学获批首批国家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创新培养基地,河南省涉外法律服务依托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建设河南涉外法治人才创新实践基地,这是河南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通过实践基地的建设,全力支持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培养模式。另外,聘请优秀涉外律师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务导师,这一措施有助于将实务经验与学术教育相结合,提升人才培养的实效性。
  涉外律师人才名册与人才库建设。河南省编制、公布涉外律师人才名册,遴选优秀涉外律师组建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这一措施有助于集中优势资源,提升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水平。同时,推荐涉外律师参加司法部举办的涉外律师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进一步拓宽律师的国际视野和专业能力。
  
  未来展望:
  涉外法律服务的创新发展之路
  
  精确文件定位与工作规划。《方案》旨在解决2024年至2026年的工作规划和政策宣示问题,明确了在这一时期内河南省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方案》设定的工作目标在科学性和鼓励性政策力度上需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方式针对性也需提高。下一步的落实需要后期在平台搭建、运行、制度供给以及鼓励性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细化和执行。
  平衡政府责任与市场作用。在法律服务业,尤其是律师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因此,高质量发展必须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快供需对接与服务落实。供需对接是《方案》中最关键的事项之一。下一步,河南省应详细规划包括推动涉外企业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互访、自贸区律师咨询窗口等,着手推动此类措施,以实现涉外法律服务的有效对接和质量提升。
  〔作者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州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经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本文系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供应链贸易安全规则研究”(项目编号:22CFX045)的阶段性成果。〕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