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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法治三十年”系列报道之六
加快完善数据市场交易制度保障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重要性的认识,也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数据已成为驱动创新、推动发展的核心要素。加快建立健全数据市场交易制度,不仅是激活数据要素市场、保障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的关键,更是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完善数据市场交易制度的
根本价值逻辑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独特价值。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与土地、劳动、资本、技术并列的五大生产要素之一。但数据又区别于其他生产要素,具有独特优势:一是可复制性,数据可以被多次使用而不损耗,这使得数据资源具有极高的利用效率。二是非排他性,同一数据可同时被多方使用,促进了资源的广泛共享。三是边际效用递增,数据规模越大,价值潜力越大,这与传统要素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形成鲜明对比。四是高度关联性,数据融合可产生新的价值,促进创新和效率提升。五是时效性,部分数据的价值随时间推移而变化,要求及时利用和更新。这些特性使得数据在推动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数据交易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一是为数据在不同主体间流通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打破数据孤岛,实现数据的有序流动和价值最大化。二是为企业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开发。特别是对于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而言,数据交易为其提供了获取高质量数据的途径,降低了创新门槛。三是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了不同领域间的数据融合与创新,使得数据能够流向最能发挥其价值的主体,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四是催生数据经纪、数据分析、数据安全等新兴服务业,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优化产业结构。
国内数据市场交易实践及
面临的挑战
国内数据市场交易实践。我国数据市场交易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4年中国数据交易市场研究分析报告》显示,中国数据交易市场预计从2023年的1536.9亿元增长至2030年的7169亿元。从区域发展看,北京、上海、深圳等数字经济发达地区因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汇聚了大量科技创新企业,为数据市场交易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从行业需求看,金融、电信、互联网等数据密集型行业是数据交易的主要参与者,既是重要的数据生产者,也是主要的数据消费者。从交易标的看,数据交易对象涵盖了从原始数据到数据模型、数据服务等衍生数据产品,满足了不同的场景需求。从交易方式上看,当前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并举,大力培育布局场内交易市场。各地纷纷建立数据交易所,如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上海数据交易所等,为数据交易提供了重要的平台。以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为例,采用“数据确权+场内交易+技术赋能”的创新模式,一方面通过建立数据登记确权系统,明确数据权属,另一方面提供标准化的数据产品交易流程和合同模板,还应用区块链、联邦机器学习等技术保障数据和隐私安全,既提高了交易效率,又解决了数据交易中的信任和安全问题。从数据来源看,除了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外,公共数据逐步成为交易数据的重要来源,各级政府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开放共享,为数据市场交易注入新的活力。
数据市场交易面临的挑战。在中央政策推动和数字经济实践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数据交易已经成为数据要素流通的重要途径,但当前仍存在部分挑战,制约着数据市场交易的进一步发展。一是数据确权困难。由于数据的非排他性和可复制性,传统的产权理论难以直接应用于数据确权,这导致了数据交易中权属争议频发。二是数据定价机制不健全。数据价值的动态性和多维性使得其定价极为复杂,目前市场上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定价方法,缺乏统一的数据估值标准,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三是数据质量参差不齐。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其使用价值,目前缺乏统一、客观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和手段,增加了交易风险。四是安全风险隐患。数据利益的复杂性使得其交易过程中面临巨大的安全挑战,数据泄露、滥用等问题的发生,对个人隐私、企业权益甚至国家安全都可能造成风险。五是市场监管不足。数据市场交易的快速发展对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监管体系在技术、人才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全面推进数据市场交易制度建设需处理好几对关系
在全面推进数据市场交易制度建设中,需要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数据开放与安全保护、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等关系,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有序流通,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处理好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关系。政府应作为制度建设者和政策引导者。一方面,制定数据产权、交易规则、监管措施等基础性制度,为数据要素市场交易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主导数据安全、公平竞争、知识产权等关键领域的规则制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环境。鼓励各类经营主体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规则,自主开展数据交易活动,形成公开透明、充分竞争的数据市场交易环境。
处理好数据开放与安全保护的关系。一方面,促进政府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各类数据资源的有序开放共享。政府应率先打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鼓励更多部门和地区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进入数据市场交易,同时引导企业主动交易各类商业数据,为社会创新发展提供丰富的数字资源。另一方面,完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确保数据交易过程中的安全可控。在数据交易与安全保护之间寻求动态平衡。根据数据类型、用途、风险等因素,采取差异化的交易策略和安全防护措施。对于公共数据资源,在保证隐私信息脱敏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最大限度开放交易。对于商业数据和个人隐私数据,则要严格管控交易流程,确保安全和隐私得到有效保护。
处理好创新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持续推动数据交易创新,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开发新技术、新模式。例如,支持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数据交易中的应用,促进点对点直接交易、数据资产证券化等新型交易方式的发展。同时,推动数据确权登记、智能合约、存证取证等创新性服务的提供,提高数据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健全数据市场交易准入、交易行为、信息披露等各环节的规则标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制定数据定价、交易流程、风险管控等方面的行业标准,规范数据交易活动。同时,加强对数据收集使用、隐私保护等行为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市场风险。在创新与规范之间实现动态平衡。给创新主体更大发展空间,鼓励其勇于探索、敢于创新。适时出台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创新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进行。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的协同,推动数据市场交易健康有序发展。
处理好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的关系。立足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内数据要素市场。消除地区间、行业间的数据壁垒,推动数据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流动和共享。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公开透明地参与数据交易。积极参与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的制定。密切关注国际数据治理规则的发展动态,主动参与相关论坛、标准组织的活动,提出中国方案和倡议,推动构建公平正义的全球数据治理体系。推动国内数据交易与国际接轨。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全球数据要素市场,提升自身竞争力。吸引境外数据资源持有者进行国内市场交易,适当引入海外技术、人才等要素,促进国内数据市场交易高质量发展。在国内发展与国际合作之间保持战略定力,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立足国内市场,构建自主可控的数据要素配置体系。
完善促进数据要素
高效有序流通的交易制度
完善数据确权制度。一是明确不同主体的数据权益边界。根据数据来源和属性,界定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权利义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数据权益内容,构建涵盖数据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权益的数据产权制度,为数据交易提供法律依据。二是建立数据信托制度。针对海量碎片化的个人数据,可以探索建立数据信托机制。数据信托可以集中管理个人的分散数据,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同时也有利于数据的规模化利用。通过专业化的数据信托公司,为个人提供数据资产管理服务,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合规地参与到数据交易中,获得相应收益。三是建立国家级数据资产登记系统。构建覆盖政府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各类数据的统一登记管理平台,实现数据权属的登记确权。赋予数据资产登记凭证法律效力,作为数据交易的权属凭证,降低交易风险和纠纷。同时,建立数据资产评估等机制,为交易双方提供专业支持,提高交易的规范性。
完善市场交易促进制度。一是鼓励多元化交易模式。除传统的买断式交易外,还可以推广数据托管、数据代理、数据即服务等多种交易模式。不同的交易模式可以满足不同主体的需求,例如数据托管可以解决数据安全隐患,数据代理则可以提高中小企业的数据获取能力,数据即服务则能够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数据产品。通过丰富交易模式,促进数据市场交易的多元化发展。二是建立全国统一数据交易平台。在各地区和行业陆续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基础上,推动建设一个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统一的交易平台可以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的数据流通,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平台可以为数据资源登记、交易撮合、价格发现、质量评估等提供标准化服务,促进数据要素在更广泛领域自由流动。同时,支持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在数据确权、交易等环节的应用,提高交易的效率和可信度。三是完善数据定价机制。建立综合数据质量、稀缺性、时效性等因素的科学合理的定价模型。通过市场化的定价机制,使数据在供给和需求中达到动态平衡,促进数据要素的高效配置。同时,推动数据质量评估体系建设,为交易双方提供客观的数据质量参考,降低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此外,发展数据经纪、数据评估、数据审计等数据交易中介服务,为数据交易提供专业支持,提高市场效率。
完善安全保障制度。一是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对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重点数据资源实施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制定差异化的数据开放共享政策,在开放程度和安全防护措施上寻求动态平衡,既要促进数据资源的广泛流通,又要确保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不受侵犯。二是建立数据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切实防范数据泄露、篡改等安全风险。建立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数据安全治理格局,加强对数据收集使用、隐私保护等行为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推广隐私计算、联邦学习等新技术在数据交易中的应用,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实现数据的高效利用。三是构建数据全流程追溯机制。建立数据交易全程溯源机制,实现数据流转全过程的可追溯性。完善数据泄露应急响应机制,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和处置流程,最大限度地减少数据泄露事件造成的损失。通过全程数据溯源和应急响应,确保数据交易的安全合规,增强市场参与主体的信任。
完善交易监管制度。一是建立部门协调的监管机制。建立数据交易监管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确权登记、交易监管、安全保障等方面的职责分工。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可以有效避免监管真空或重复监管的问题,确保数据交易活动的合法合规。二是健全数据交易信用体系。建立包括市场准入、交易行为、信用评价等在内的全链条信用监管制度。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主体实施失信惩戒,促进数据市场交易的诚信发展。同时,培育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为交易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信用参考,降低交易风险。三是构建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数据市场交易风险预警机制,关注可能出现的数据安全、信息不对称、交易失衡等潜在风险,及时识别和处置,提高市场稳定性。同时,完善应急预案,一旦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能够快速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李晓楠系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黄慧珍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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