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教育基金”谁来管?

   张权和妻子金丽离婚后,将年幼的儿子小明抛给父母,只身一人外出打工。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一次意外事故夺走了他年轻的生命。索赔获得的80万元赔偿款,年幼的小明有一份,围绕这笔钱的监管,张权的父母与前儿媳金丽起了纷争。


老年丧子,孙子成为爷爷奶奶的牵挂

   湘中某县的张权与金丽是对普通的夫妻,婚后,两人育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小明,家里时时飘出欢声笑语。婚前,夫妻两人各自外出打工,婚后,这样的状态延续了一段时间,儿子一出生,夫妻俩不得不作出改变。谁带儿子呢?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张权外出打工挣钱,金丽留在老家带养儿子。生活模式适当调整后,婚姻之舟继续满帆前行。
   然而,幸福旋律中,不和谐的种子却悄然发芽。却说金丽在家带孩子,孩子稍大,有了点空闲,麻将桌成为了她打发时间的主要舞台。小赌怡情,适当休闲本无所谓,可事情完全朝着另外一个方面发展……要说金丽在麻将桌上倒也没输多少钱,可当她沉迷于麻坛、对孩子不管不顾、对丈夫开始怠慢的时候,矛盾暴发了,曾经的幸福被日复一日的争吵取代。小明3岁后,金丽将儿子交给公婆带养,自己外出打工,但是,这未能扭转婚姻的走势。
   分手,自然少不了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纠葛。张权和金丽并没有多少共同财产,两人都把重点放在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上。几经协商,考虑到小明现在由其爷爷奶奶带养,而自己带养孩子有诸多不便,金丽最后不得不放弃。“两人自愿离婚,各自掌管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儿子小明由张权抚养,金丽每月负担抚养费300元,并对儿子享有探望权。”2012年年初,随着离婚协议达成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张权和金丽的婚姻走到了尽头。
   离婚了,生活还得继续,张权把儿子交给父母,只身前往广西继续打工生涯。心中有着对儿子的牵挂,身在异乡的张权做起事来格外卖力,而几百公里外的家乡,小明由爷爷奶奶带着,继续幸福地生活。与父母分离,已经有了两年时间,沐浴在爷爷奶奶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已有些懂事的小明没有体味到父母离婚带来的变化,他依然像从前那样健康快乐,然而,灾难却降临这个家庭……
   “张权在工地做事时从楼上摔下身亡……”2014年8月的一天,一个消息传到张权的父母张建平、段海燕夫妇耳中。惊闻噩耗,张建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接连问了三遍,得到的答复让他久久地呆在原地。“爷爷,您怎么了?”正在玩耍的小明见爷爷神情异样,着急地喊着。“命运怎么如此不公啊!”张建平抚摸着孙子的脑袋,悲泪长流。儿子走了,孙子就是他们永远的牵挂,老两口决定接过抚养孙子的重担……


孩子的“教育基金”谁来保管?

   张权遭遇事故意外身亡,当务之急是讨要说法,哭过,痛过,张建平夫妇抹干眼泪,积极维权索赔。不久之后, 80万元赔偿款如数打到了张建平的银行账户上。至此,张权因工死亡纠纷画上了句号。
   80万元,对于年迈的张建平夫妇来说,是一笔巨款,这笔款怎么处置呢?作为张权的父母,张建平夫妇应该有一份,作为张权留下的唯一血脉,小明也应该有一份。老两口把这笔钱全部存入了银行,想着孙子将来上学了,可以从中拿出学费,万一生病了,可以从中支付医药费。
   金丽很快知道了前夫去世的消息。离婚时,她没能争到儿子的抚养权,这让她一直耿耿于怀,现在,机会来了,作为亲生母亲,她是儿子当然的监护人啊,没有与前公婆商量,金丽找了个机会把儿子接到了自己身边。小明被她的母亲接走,张建平夫妇知道后十分气愤,可孩子的母亲接走孩子,老两口急归急、气归气,却又无可奈何。令两位老人想不到的是,接走孩子只是金丽的第一步,他们没找金丽要孙子,没过多久,金丽竟然找上门来。
   “我今天来,是要跟你们商量一件事,张权走了,我知道你们获得了一笔赔偿款。这笔钱,跟我没有关系,可是跟我儿子有关系,小明应该能够从中分得一部分吧。我是小明的母亲,也是他现在唯一的监护人,属于小明的那一部分,你们得拿出来,由我替小明保管。”面对诧异的前公婆,金丽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前儿媳说得理直气壮,张建平夫妇听着十分来气,赔偿款中肯定有份额用于小明身上,可把钱放到前儿媳那里,他们哪能放心。“放在你那里,被你赌输了怎么办?被你挪作他用怎么办?”张建平反问道。“我是小明的监护人,小明的钱就该由我保管。”金丽坚持。“我们是小明的爷爷、奶奶,凭什么就不能放在我们这里?”张建平夫妇毫不松口。双方争来争去,最终不欢而散。
   围绕孩子的赔偿款,前公婆与前儿媳激烈交锋,争吵中,双方的共同点还是跃然而出:双方都深爱着这个孩子,应该分割给孩子的份额都表示无意侵吞;双方都同意这笔款用作孩子的“教育基金”,用于支付孩子的教育医疗费用。只是在“教育基金”的保管上,双方互不信任,分歧严重,各说各的理,怎么也说不到一块儿……


丧子前公婆PK离异前儿媳:讨要隔代监护权

   协商搁浅,金丽明白,直接与前公婆理论不可能达到目的,2014年9月,她带着儿子走进当地司法所请求调解。
   司法所调解时,这对前公婆与前儿媳的争执焦点没有变化,围绕孩子教育基金的保管,各自阐述着理由。金丽坚持,她是孩子唯一的监护人,孩子的教育基金只能由她保管;张建平夫妇则表示,孩子父亲已经去世,作为孩子的祖父母,他们要代儿子行使监护权,坚决不同意孩子的事由金丽一人说了算,对孩子的事,他们也有话语权。
   张建平夫妇讨要话语权,用法律语言来讲,就是他们要与前儿媳分享对孩子的监护权。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亲朋或机构担任监护人,候补监护人中,祖父母、外祖父母排在首位。金丽是小明的监护人,这没有疑义,如果张权没有去世,他同样是小明的监护人,这也没有问题,可张权已经去世,小明是否从此变成单亲监护?张权父母能否对孙子享有隔代监护权呢?这才是问题。
   调解开始,司法所工作人员回避了法言法语,而是从伦理道德入手,将心比心,对两位老人的心情给予理解,并建议双方从保证“教育基金”用于孩子的方式上着手,进而找到消除双方顾虑的平衡点。双方都深深地爱着这个孩子,司法所工作人员巧妙调解,终于在这对前公婆与前儿媳间架起桥梁,促使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小明由金丽作为监护人直接抚养,其父死亡后赔偿款中拿出40万元作为小明的抚养教育费用,该笔赔偿款以小明的名义存入银行,由金丽与张建平、段海燕共同支取,余款待小明成年后交付给他。
   协议达成,张建平夫妇事实上获得了一定的隔代监护权,可两位老人的心却空落落的,仿佛掉了什么东西一般,思来想去,终于明白,孙子的教育基金前儿媳可以管,可他们除了有权管孙子的教育基金,孙子的其他事情似乎已完全与他们无关。调解时,他们把对孙子的探望权,这件最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对调解协议,他们反悔了。
   第二天,张建平夫妇提出要探望孙子,被金丽以小明生病为由拒绝,这更让两位老人觉得亏了,好在赔偿款还牢牢地掌控在手中。
   多次请求前公婆履行义务遭拒,金丽无奈以儿子为原告,自己为法定代理人将前公婆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张建平夫妇履行协议内容。
   亲爱的读者:法院会如何解开缠绕在祖孙关系上的死结呢?
   (答案在本期找)
   (文中当事人系化名;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