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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厚实答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
以新举措落实新理念,以新理念推动新发展,在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中,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履职办案中不折不扣地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公平正义观的实践转化,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江苏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诠释和丰富其内涵,奋力推进江苏检察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纲举目张,以新理念推动新发展
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的政治性,站稳政治立场,围绕“国之大者”谋篇布局。江苏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深化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强化政治引领,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铸牢政治忠诚,坚定履职自觉,始终保持法律监督正确的政治方向。各级检察机关逐项落实省检察院制定的22项重点任务和出台的2023-2027年检察改革96项具体举措;认真落实省委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督查意见,对照“铸牢政治忠诚、弘扬敢为精神”主题政治督察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整改;落实省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12条举措,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始终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推进“三个过硬”党支部建设,敢于动真碰硬,通过案件查办、巡察整改、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遏制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势头。重视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在常态化长效化纪律学习教育上下功夫,让干警以自身净确保自身硬,努力打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检察铁军。
深刻把握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的人民性,践行人民至上,围绕“司法为民”举旗定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确保检察权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江苏检察机关形成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的正义感受为念、以人民的法治期待为导向的人性司法观,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守护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美丽江苏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要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高质效”擦亮检察工作“人民至上”的底色。时刻牢记人民群众是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主体,树立“时代是出卷人,全国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的观念,永葆“赶考”的清醒与坚定,答好“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新时代答卷,用司法温度温暖群众心窝。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聚焦民生领域司法保障,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对接群众法治需求,守护民生民利。做好服务民生“答卷者”,营商环境“护航者”,绿水青山“守护者”。时刻用好民意这把度量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法治的“力度”精准转化为民生的“温度”,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深刻把握新时代检察理念的大局观,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围绕“依法履职”奋楫新局。江苏检察机关加强全局性思考谋划,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站位认真思考法治和其他各方面工作必然和紧密的联系,以系统观念扩大法律监督工作视野、打开工作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检察“小窗口”融入国家治理“大格局”,在全国率先与国家安全机关、军事检察机关建立侦监协作配合机制、军地协作机制,以涉外案件办理为抓手,充分运用检察职能拱卫国家安全。推动涉外刑事案件集中专业化办理,打造涉外企经济犯罪综合办案模式,不断提升提高办案质效,积极探索参与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检察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进行涉外案件常用法律文件汇编撰,不断夯实涉外法治基础。围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重点任务,以检察履职助力为江苏“重要阵地”筑基。严惩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经济企稳向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惠企22条”等重要部署,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更加自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实现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这一目标定位。
跬步千里,以新格局推动新变化
坚守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在履职办案中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江苏检察机关依法审慎对待每一起案件,把好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程序关,确保办案质量,做到辩证认识和处理好“六对关系”。胸怀国法民情,拿出“绣花功夫”,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公约数”,将高质效办案夯实在细微处,努力使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会签《关于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分类办理的指导意见》,推动繁简分流落地生根,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和提升监督办案质效。持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依托业务流程监控,建立检察业务数据质量核查通报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案件管理+检务督察”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通过严格的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2024年1至3月,全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536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94件。开展审判、执行违法活动监督1408件,提出抗诉79件,对不当“减假暂”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140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纠正842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3件,以个案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树立监督权威。
坚持“高质效”的正确导向,在检察履职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强烈的政治意识、鲜明的群众立场和突出的问题导向,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江苏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公平正义、健康生态等方面的需求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优化业务流程,推进阳光检务,不断优化“检察产品”供给能力、供给质量、供给方式,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落实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举行检察开放日、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等,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抓住民心所向民生所急,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充分融合,把省院部署的“护薪行动”“检爱同行”噪声污染专项整治等10件为民实事落到实处。开展“小过重罚”专项督察工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预付卡消费监管,多办顺民意、惠民生、暖民心的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让法治力量浸润人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三个结构比”确保“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是检察机关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具体行动,事关检察职能发挥和检察制度效能,事关检察工作现代化全局和长远,是检察机关坚持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引领和保障检察工作,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的重要体现。江苏检察机关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持续深化刑事检察监督。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健全完善刑事诉讼制约监督体系。2023年,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2819人、不起诉1642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271件、撤案3500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和精准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514件。依法监督“减假暂”案件693件。探索和完善履职监督机制,持续深化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选齐配强民行检察专业化队伍,加强生效行政裁判监督,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虚假诉讼检察监督质效,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护航民生民利行政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推进行刑双向衔接长效工作机制。健全精准规范办案机制,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牢固树立质效优先导向,探索“六长出题、检察院答题”做法,进行公益诉讼“6+6+1”工作部署,公益诉讼办案规模和质量总体呈现稳健发展的良好态势,公益诉讼温度、广度和深度得到提升,各领域办案平衡协调健康发展。2023年,依法办理14个法定领域公益诉讼案834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3640件,回复整改率99.3%,提起公益诉讼689件。
守正创新,以新举措落实新理念
真正实现在“每一个”案件中“高质效”“办好案”。江苏检察机关准确把握“三个善于”的内涵和要求,以“三个善于”引领更新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式,真正将“三个善于”的要求外化为具体的行动,在个案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领悟法治精神,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妥善处理好法与法的精神、法律与社会、法律与道德关系,让司法办案更契法度、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好支撑和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江苏检察机关以“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重防范、强治理,不断拓展检察源头治理的有效路径。如推动落实以外卖骑手人群为重点的新业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累计发放各类补助金近6000万元;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打造“1+6+6”轻罪数字检察矩阵,推动检察履职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再向源头治理发展。
推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以科学管理服务“高质效”办案。江苏检察机关协同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建立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推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贯通协调,探索“行刑公”三法衔接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形成共治合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完善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机制,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推动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形成系统性、集成化、聚合性的高质效办案合力,健全上下一体侦查工作机制,保持全省检察侦查案件零撤案、零无罪、零事故。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既要抓案件办理也要抓检察业务管理,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完善检察业务管理和科学考评,建立高质效激励评价机制和数据质量监控核查制度。针对有的地方办案重数量、轻质量,省检察院优化案件质量考评体系,指标压降43.5%,更加注重质量和效果,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受到基层普遍欢迎。重视大数据运用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打造热力地图、“云羁”小程序等数字化模型,研发运用“非刑罚处罚管理系统”,探索“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柔性惩戒模式等,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速增效。
以过硬素能保障“高质效”办案。江苏检察机关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持续在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从政治上凝心铸魂、铸牢忠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转化为生动的检察实践,从确权、控权、明责、追责四个维度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准确落实。以检察队伍素能提升为关键抓手,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体系建设,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铁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是理念之变、格局之变、细节之变,是新起点,也是再出发。进入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新的职责使命,不仅检察监督办案需要跟进、适应,检察业务管理同样需要与时俱进。江苏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服务保障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和坚持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落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过程,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姜奕系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谭大金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