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综治中心 规范化建设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作出专门部署。
  综治中心是立足政法职能,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形成合力,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的重要工作平台。《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对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有效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着力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快提升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各级综治中心在开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本期聚焦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从不同角度展现各地各级综治中心建设的特色和实践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