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文章标题: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宁德启示”系列报道之五
扎实有序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
加强综治中心建设,是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既不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必须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久久为功、驰而不息。
创新社会治理
思想认识再深化
党中央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政策制度安排。2019年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2022年印发的《“十四五”平安中国建设规划》,2023年中办、国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均对综治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召开的福建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福建省宁德市委五届八次全会,也对深入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部署。这一系列决策部署、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都为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明了路径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政策法规上来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因此,综治中心建设是“党管政法”向基层延伸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宁德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将推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的具体工作举措,主动融入融合、积极发挥作用、强化履职尽责,确保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从功能定位上来看。综治中心是集信访接待、多元解纷、法律服务、网格治理、治安防控等功能为一体的公共服务职能部门。简单来说,就是接收群众信访诉求、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提供群众法律咨询、服务群众办理事项的平台和窗口。因此,综治中心建设对于形成基层平安维稳工作合力、维护社会安定具有重要作用。宁德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综治中心建设作为地方“一把手”工程,提请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重点问题,为综治中心建设争取有力支持和保障,切实将各个部门力量整合起来,为地方的平安建设工作构筑坚实底座。
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推进综治中心建设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应有之义。当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方面的需求和期盼越来越强烈,对平安建设能力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综治中心是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是了解民情、维护民利的重要窗口。因此,宁德市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优势,进一步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通道,用心用情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实战实效
职能定位更精准
2020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安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考察时,强调“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把党员、干部下访和群众上访结合起来,把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规范起来,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精准阐明了综治中心的实质内涵。
聚焦“一站式”,强化资源整合。当前,矛盾纠纷主体日益多元、涉及的行业领域类型日趋多样。宁德市进一步发挥综治中心统筹社会治理资源的作用,根据社会矛盾形势变化,有机整合相关职能部门进驻、入驻、随驻,支持并保障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职能,从而规范化、专业化解决群众各类诉求,确保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在综治中心“办得了事、办得成事”。县级综治中心突出实体运行,坚持“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的理念,按照集中办公、资源共享、统一运行的原则,让群众“一脚踏进大厅门,一眼认准办事人”;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突出实战运作,紧紧围绕“排忧解难、服务民生”的目标定位,加强与乡镇(街道)司法所的业务协同,持续完善功能场所建设;村(社区)综治中心依托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实现集约化办公,成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意、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
聚焦“全链条”,注重就地化解。就地就近解决矛盾纠纷,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实践要求,也是综治中心建设的长期目标导向。宁德市将能否实质性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各级综治中心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强化实战功能,突出工作实效,充分运用好信访接待、投诉举报、多元调解、诉讼、仲裁、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解纷功能,坚持法理、事理、情理相融合,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相协调,强化优势互补、协调联动,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地方、解决在中心内部,防止上行外溢。县级综治中心根据辖区矛盾纠纷类型特点、社会治安短板弱项,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物业管理、建设工程、商事调解等专业解纷力量建设;乡、村两级综治中心注重激发人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调动“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三官一律”等积极性,发挥网格员、楼栋长、乡贤、平安志愿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协同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聚焦“法治化”,突出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最具权威性、也最少后遗症。只有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中判断对错,才能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宁德各级综治中心将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各职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履职、按照法定环节配合,规范各类解纷手段的衔接,完善有关纠纷手段的司法确认程序,以法治化手段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增强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效果。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权威性、中立性、专业性优势,依托各级综治中心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借助综治中心法治资源集聚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紧密结合起来,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聚焦“强基础”,深化网格治理。宁德市大力支持网格员发挥基层社会治理“神经末梢”和网格区域“活地图”“活户籍”“活档案”的作用,及时有效收集上报各类信息数据,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综合服务,同时也为综治中心开展工作提供更多信息渠道。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步提升专职网格员的配备比率,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努力改善和提高网格员的工作条件、风险保障、薪酬水平、晋升渠道,切实解决“招不来、心不安、留不住”等难题。
注重资源整合
工作机制再优化
老百姓常说,“庙里香火旺不旺,关键还看菩萨灵不灵”。综治中心作为“一站式”解纷平台,将各类社会治理力量整合在一起,要想既快速响应、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有效衔接,需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上下功夫。
规范事项受理范围。宁德市县、乡综治中心对群众上门反映的矛盾纠纷,以及群众通过电话、信件、网络渠道反映,12345热线、“110”非警务警情等途径流转,上级综治中心交办、下级综治中心和有关单位报告的矛盾纠纷,进行统一登记并受理。但对于已经穷尽“信访路线图”的事项或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当事人继续反映的,积极协调开展教育、疏导、稳控、帮扶、救助。
优化一窗受理机制。防止综治中心简单“机械化”物理叠加,避免机关化、窗口化,通过“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信访、诉求和反映事项,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准确区分事项类型,分类导入办理程序,既方便查询,又做到可评价、可追踪、可督查。一方面,能够有效节约行政成本,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部门之间互不隶属、推诿扯皮的问题。
细化分类分层办理。对于已受理的事项,各级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准确研判区分事项受理主体和层级,以“平台派单”模式,分类流转导入办事程序。对于难以快速界定的复杂纠纷,可发挥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学会会员等力量的中立性优势,精准把握矛盾根源,提出具体办理意见。事件分流后,适宜相关部门直接调解的,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依法化解;适宜下级调解的,安排基层工作人员到综治中心协助调解;属于上级事权的,及时报送上级综治中心或相关部门。
强化联合联动化解。构建和完善人民调解、诉调、警调、访调、专调“五调联动”工作体系,组建调解专家库,鼓励个人品牌调解室等第三方力量入驻,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解决群众诉求。对事实清楚、情况简单的矛盾纠纷,实行现场调解;对涉及多个部门比较复杂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由中心牵头、涉及的相关行业或部门参与,努力实现对口对接,直至问题妥善解决;对于涉及群体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党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召集相关力量进行攻坚化解。
完善闭环管理制度。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对进入办事程序的矛盾纠纷做到实时跟踪、动态掌握,及时了解所处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处理结果等情况,建立完善提示、催办、反馈、评价等工作制度,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将“风险防控”理念贯穿始终,对于风险等级高、处置难度大的复杂事项,在化解的同时,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日常防范管控、跟进化解,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的重大诉求、复杂纠纷,及时提请列入党委和政府督办范围,推动实质性化解,严防矛盾风险上行。对于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符合救助标准的,推动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救助帮扶。
突出能力建设
协同联动更高效
各级综治中心作为辖区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不仅承担着“工作联动”“矛盾联调”的职责,还应聚焦“平安联创”“治安联防”“问题联治”等功能,主动发挥资源集成的优势,将综治中心建设成为汇集情报信息的“情报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参谋部”、应对重大风险的“指挥部”。
提升态势感知能力。线下,宁德市县乡两级综治中心积极指导辖区内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促进群防群治力量发展壮大,配合专业力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防范、维护秩序等活动。村级综治中心持续夯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层末端感知优势,排查上报综治基础信息、治安问题隐患和社会矛盾风险,为风险预警研判提供支持。线上,借助网格员信息采集上报及信息化平台数据汇集,多渠道关注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真实感受、热切期盼、实际需求,精准梳理出当地平安建设工作的瓶颈短板,有针对性地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对工作成效不足的单位或地方及时发出预警提示函,推动从被动“堵风险”向主动“查漏洞”转变,提升平安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各级综治中心积极牵头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协同各有关部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群体服务管理,及时做好数据汇集、形势研判、风险预警等工作。注重发挥多种信息渠道优势,高度关注辖区政治安全领域突出风险、经济安全领域涉稳风险、社会稳定领域矛盾风险、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重大风险、网络舆情领域安全风险等,确保“四个严防发生”。
提升信息支撑能力。市级综治中心重点抓好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优化提升,健全市、县、乡、村、网格五级贯穿的指挥调度体系,建立矛盾纠纷、重点人员、重点群体风险系数分析模型和风险等级指标,强化数据碰撞和关联比对,对各类风险隐患类型、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实施全域统计和分析研判,不断提升精密监测、精准预警、精确预防水平。
提升统筹调度能力。各级党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夯实综治中心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入驻部门间的协调调度机制,从根本上提升综治中心运转调度能力。各级政法部门和信访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职能定位和力量优势,推动条线上优质力量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建设,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协同联动,合力推动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战化运行取得更好成效。
(作者系中共宁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宁德市法学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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