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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宁德启示”系列报道之三
寿宁:传承无讼文化,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他减轻徭役、改革吏治、明断讼案、革除弊习、整顿学风、兴利除害,打造了一个百姓安居乐业的寿宁,当时的记载是‘牢房时时尽空,不烦狱卒报平安也’。”
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述了“他”的故事。他,就是明代以《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传之后世的文学家冯梦龙。彼时,61岁的冯梦龙怀着修齐治平、从政济世的宏大抱负,远离富庶的江南水乡苏州,跨越千山万水来到地僻民贫的大山深处——福建寿宁。
以史为鉴,面向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在不同场合、多次讲述一代文豪冯梦龙在福建寿宁为官的故事。
2017年,福建省委、省政府将冯梦龙列为六大历史文化名人之一,写入《福建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同年,福建省委政法委将冯梦龙列为三大法治文化名人之一,写入工作报告。
冯梦龙在寿宁的历史贡献,除了其编纂的“三言”外,从其撰写的《寿宁待志》中也可见一斑。其中,冯梦龙“无讼”理念,对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县域和谐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郡县治,天下安”的历史镜鉴
地处“两省门户,五县通衢”的寿宁县,民间历来有重视法律制度的文化传统,《寿宁县志》记载:“家藏法律,户有诗书。”《八闽通志》记载:“一失其平,叫呼四出,析之以理,忿怒亦销。”
2024年是冯梦龙诞辰450周年。冯梦龙出生于江苏苏州一个士大夫家庭,几经科举失意,仕途坎坷,在明崇祯七年(1634年),以61岁高龄被选为福建寿宁知县。
此时的寿宁,城门崩塌、学宫倾圮、市井萧然,政事弊端和社会问题很多,有三方面十分突出。一是弃溺女婴现象严重,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得不到保护。二是市场管理秩序混乱,当地群众苦不堪言。三是迎来送往不正之风盛行,官府与社会已产生信用危机。
在寿宁为官的4年中,冯梦龙根据“岭峻溪深,民贫俗俭”的县情,提出“险其走集,可使无寇;宽其赋役,可使无饥;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治县纲领,努力实施并取得卓著成效。
在寿宁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郑万江看来,冯梦龙这一治县理念至少包含三个范畴和三个层次。“险其走集,可使无寇”着眼社会安全,相当于如今的“平安建设”范畴,属于县域治理的低层次;“宽其赋役,可使无饥”着眼百姓温饱,相当于如今的“脱贫攻坚”范畴,是县域治理的中层次;“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着眼社会和谐,相当于如今的“法治建设”范畴,是县域治理的高层次。这三个范畴、三个层次由低到高,循序渐进,环环相扣,密切联系,既包含了举措、路径,也包含了可行性、目标,涵盖了县域治理的三个主要方面,相当系统完整。其中,“险”“宽”“省”是治理举措,“走集”“赋役”“谳牍”是治理路径,“可使”是治理可行性,“无寇”“无饥”“无讼”是治理目标。只有“三无”目标实现了,才可以真正实现“郡县治,天下安”。
其中,冯梦龙倡导的“省其谳牍,可使无讼”治县纲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社会治理方针,劝惩教化、减轻讼累的良好愿望,是寿宁本土珍贵的传统法治文化资源。同时,冯梦龙的“无讼”主张,对当下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记者从史料中了解到,“无讼”一词最早源自《论语·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追求的“无讼”境界是理想,并不是简单地认为实现“无讼”就是不要打官司了,而是强调以道德教化为主,辅之以司法。如何开展司法,儒家主张“宽猛相济”,同时重视通过调解方法来化解矛盾,以达到“化讼”“息讼”的目的。
由此可见,“无讼”原则与儒家所倡导的“礼法合治”思想高度契合,“礼”是制度,“法”是法律。冯梦龙深得儒家文化精髓,并在寿宁运用于实践,将儒家的德治理念贯彻于地方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工作中,为化解乡村社会矛盾纠纷、教化民情风俗、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为当下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供了诸多启示。
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着十分精辟的论述,“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等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
站在历史的维度,“无讼”经数千年实践,业已成为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成为中华文明,特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去更好地传承和弘扬。
“抓前端、治未病”的源头活水
“讼庭何日能生草?俗吏有时亦看山。”
在寿宁县法院主楼顶上的“梦龙苑”,苑门旁的这副对联熠熠生辉,格外醒目。梦龙苑中有一个“戴清亭”,亭畔红梅朵朵、清香四溢,与亭柱上的另一副对联“老梅标冷趣,我与尔同清”相互映衬……这两副出自冯梦龙之手的对联,体现了其美好的政治理想和高洁的精神品格。
原来,寿宁县法院自1954年建院后,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冯梦龙宦寿旧址上办公。寿宁县法院由此成为全国政法单位中率先研究冯梦龙文化的法院。1985年,该院审判办公楼前就建起了第一座纪念冯梦龙的“戴清亭”。
七十年风雨兼程,寿宁县法院与冯梦龙文化相伴同行,主动担当起冯梦龙法治文化资源挖掘者、传承者、创新者、发展者、获益者、弘扬者的使命,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实践中,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培育形成了“司法门诊”“三级化讼”“无讼区域共建”“生态女子巡回法庭”等司法品牌,探索创新“三网化讼”“深巷法庭”“廊桥夜调”“诉服餐车”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无讼夯基、化讼解纷、息讼止争”三项工程,强化“诉调对接、诉非联动”有机衔接,从而实现了从“宁人好讼”到“息讼宁人”的转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郑万江告诉记者,实践证明,冯梦龙提出“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主张,与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在理念上是相连相通的。寿宁县法院吸取传统文化精华、坚持“少诉无访”导向,在实践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他认为,“省其谳牍”是一种司法改革,“可使无讼”是一种司法追求,即通过创新举措,简化程序,通过非诉方式促使人们遵纪守法,息纷止争。寿宁县法院把“省其谳牍”置于现代司法制度背景下加以观照,其意涵可以从单向度的“减少卷宗材料、简化诉讼程序”朝着多向度的“减省法律文书、简化诉讼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减轻群众诉累”等方面拓展。“用老百姓听得进去的语言、看得懂的文字、感受得到温暖的方式来实现公平正义,达到化讼、去讼、少讼乃至局部无讼的目标。”他说。
记者了解到,寿宁县法院为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结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组建梦龙诉非联动联络组,成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调处中心,改造提升难忘下党法官工作室,设立园区诉非联动联络点;探索创新“法院+网格员”、诉服村村通“法官e联”、“园区枫桥”等模式,扩大诉非衔接范围,完善诉非联动机制;结合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深化简案快办、繁案精办机制,强化案件快审快结快兑现;结合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内优化六个法官办案团队,在外健全包括特邀调解员、执行联络员在内的“化讼梦之队”;结合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和上网公开制度改革,寻找司法语言契合点,让法律产品简单易懂。
值得关注的是,寿宁县法院与宁德福鼎市、柘荣县以及浙江省泰顺县等三地法院共建闽浙边“共享法庭”,实现跨省立案、在线开庭、视频调解、协助执行等功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研讨交流,共同推动案件诉讼程序衔接和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充分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化四地法院化解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和经验分享。
多年来,寿宁县法院创新发展“省其谳牍,可使无讼”的冯梦龙法治文化,推动诉非联动、多元解纷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到2016年连续四年成为全省诉讼案件数最少、万人成讼率最低的基层法院,2017年以来持续保持诉讼案件数、万人成讼率低位运行态势;多项审判质效指标持续10多年位居全市、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多元化、全矩阵”的共治格局
近年来,在宁德市委政法委指导下,寿宁县政法各单位深入挖掘传承发展冯梦龙法治文化,形成了“访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为主的多元调解体系,真正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解决问题的机构”。
比如,寿宁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着力培育“梦龙调处”志愿者之家,“一个窗口”无差别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化解、信访诉求和投诉举报等事项,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咨询,在授权范围内参与简易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等调解,无偿为当事人书写用于解决矛盾纠纷的必要文书;开展信访代理,在当事人委托权限内,向相关部门咨询、协调和解决当事人的诉求,并及时反馈情况。寿宁县检察院实行检察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1+3”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成涉检申诉息诉、轻微刑事案件息诉和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执行的格局。寿宁县公安局、寿宁县司法局联合推出110报警服务台与12348法律服务平台联动处置纠纷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寿宁县司法局积极搭建家校沟通桥梁,依托属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中小学校成立“校园枫桥”调解工作室,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该机制被省司法厅选录为“系列枫桥”经典案例,并在全省推广。
值得一提的还有,寿宁县法学会将冯梦龙法治文化融入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中,2023年12月该县举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揭牌仪式暨工作推进会期间,安排“首席”参访寿宁县冯梦龙司法文化研习中心,感受“无讼”理念的法治力量。“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在学习锻炼上下功夫,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以矛盾纠纷、信访积案作为工作切入口,选取社会和民生重点难点突出法治问题,把脉问诊、寻求突破,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寿宁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法学会会长周伦树这样说道。
近年来,寿宁县法学会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学会会员“走百乡进千村访万户”等活动,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促进法治文化与闽东文化、红色文化、廊桥文化、梦龙文化相融合,打造具有寿宁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寿宁建设。特别是在推进“首席”工作和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方面,寿宁县法学会在该县综治中心、县梦龙矛盾调处志愿者之家、下党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三祥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和犀溪际武工业集中区等设立“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室)”等基层服务站点。同时,该县法学会还积极鼓励、支持确有工作需要和具备场所条件的单位和乡镇创设“法学会会员工作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因地制宜推动法治资源重心下移、力量下沉。2024年4月,寿宁县法学会被中国法学会确定为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联系点。
宁德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在指导寿宁县委政法委、县法学会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也不断传承弘扬冯梦龙法治文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探索构建了“1+6+N”法治服务矩阵,即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指导员、科技特派员、金融助理员“一书记三大员”作用,探索将一村(社区)一警务室、一检察联络点、一诉非联动中心、一法律诊所(法律顾问)、一信访评理室、一法学会会员工作室6类载体集成于乡村综治中心,发挥综治协管员、网格员、辅警(警务助理)、人民调解员、化讼联络员等N种力量,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提高社会治理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寿宁县荣获“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称号。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