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辽源模式”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吉林省辽源市是一座资源型城市,因煤而建、因煤而兴,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振兴的时代背景下,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到矛盾纠纷不升级、不激化、不上交,近年来,辽源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聚焦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通过创建实体化综治中心、推动政法资源力量下沉网格、建设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做细做实做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探索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的“辽源模式”。  
  ——坚持一体化推进,抓实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建强矛盾纠纷防化解的法治阵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辽源市大力推进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综治中心建设提档升级,全力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终点站”和“主阵地”。
  创新模式强基础。辽源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市委政法委全面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以新标准、新模式在全市4个县(区)、47个乡镇(街道)全面建成两级综治中心,实现组织布局全覆盖。县(区)综治中心均选址新建独立办公场所,平均建筑面积900平方米以上,内部功能分区采取“268+N”方式设置。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统一按照“1窗+4室”的模式进行功能设置,接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群众诉求事项在中心内部和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之间信息化流转。
  配强力量建队伍。在辽源市委全力争取下,经吉林省编办批准,将4个县(区)综治中心全部设立为同级党委政法委管理的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核定6至9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按照“政治强、作风实、懂法律、善调解、能协调”的要求,选配精干人员进驻两级综治中心。目前,4个县(区)综治中心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9人,县(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法学会等部门派驻工作人员72人,47个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共配备工作人员514名,有效充实了综治中心工作力量。

  完善机制提质效。突出“力量整合、功能融合”,依托两级综治中心构建了纵向“分级负责”贯通上下、横向“多方参与”衔接到边的群众诉求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网络,建强了便民解纷“主渠道”。4个县(区)信访局及原信访接待中心全部迁入同级综治中心,建立了“综治+信访”衔接机制,打造了访源治理“新引擎”。4个县(区)人民法院组建了共计20人的4个专业诉讼服务团队进驻县(区)中心法庭,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形成了接待窗口解答、功能室调处、审判(仲裁)庭裁定的诉求化解工作格局。制定了共计4万余字的《辽源市县(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辽源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工作手册》《辽源市村(社区)综治中心工作手册》《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工作手册》,涵盖工作指引、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评价等23项制度机制,为综治中心高效运转提供了指导规范。  

  ——坚持一张图布局,推动政法资源力量下沉网格,建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底座。
  保一方平安,是政法机关的政治责任,也是最基本的工作任务。要履行好这一政治责任,必须善于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辽源市围绕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政法工作关口前移、触角延伸,为提升源头预防化解能力提供法治化保障。
  大力助推“警地融合”。建立由社区(驻村)民辅警负责平安社区(村)建设,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警务责任区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社区(驻村)民辅警与网格长日沟通等工作机制,全市27个派出所所长全部担任乡镇行政副职,并同步担任本级综治中心副主任,224名社区(驻村)民辅警全部进入社区(村)“两委”,承担同级综治中心交办工作任务。建立完善市平安志愿者协会、县(区)公安局平安志愿者分会、平安志愿者工作队三级联动体制机制,成立平安类志愿组织78个,吸收注册社区(村)干部、物业保安、快递小哥等各行各业志愿者3000余人。
  着力推动法官进网格。辽源市切实把源头治理工作抓实抓好,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构建法官进网格“1+3+1”解纷机制,65名员额法官、1246名网格长、387名调解员、584名群众代表、592名辅警共同组成解纷团队,线上统一收发指令任务与线下网格排查纠纷双向融合,做到能调则调、应调尽调。积极推进“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将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作为审判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依托“1+3+1”解纷机制主动下沉审判力量,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有效提升了源头治理水平。
  强化司法服务关口前移。立足打造运行有序、务实高效的便民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法律咨询、以案释法、开设法律宣传栏、配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检察机关着力扩大上门听证案件范围和规模,下村屯进网格深入开展上门听证,极大地方便了信访人参与听证,有力推动“法结”和“心结”一起“解”。司法行政机关持续推动人民调解工作触角向网格延伸,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全覆盖,实现“五有”“六统一”“四落实”。依托基层警务用车,打造14个“流动百姓说事点”,深入网格为群众提供便捷、普惠、高效的法律服务。
  ——坚持一揽子保障,打造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建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枢纽。
  信息化是实现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辽源市坚持以信息化引领社会治理现代化,充分发挥信息化支撑保障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和诉求事项的一站式调处化解,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求事项办理可追溯、可评价工作机制,以信息化引领保障法治化落实。
  丰富平台功能。深化“最多跑一地”改革理念在社会治理服务领域的创新运用,打造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贯通的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构建“数据集成、统一指挥、及时响应、协同联动、有效处置”的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网络,实现对全市人、地、事、物、组织等“五大要素”的一网汇集、综合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高效处置网格事件、推动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提供信息化支撑,实现网格事件处置指令、群众诉求联调联处指令网上推送,诉求事项接收、交办、督办、反馈和考核网上运行,形成横向整合、纵向打通、闭环管理的运行新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
  强化协调联动。围绕节约行政成本、提升政府治理成效下功夫、求突破,把96个县(区)职能部门汇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横向推进职能部门资源整合,纵向推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贯通,运行管理上实行扁平化指挥,构建形成“线上吹哨、线下报到”“基层吹哨、部门报到”工作体系,实现了诉求事项的“一站式联合接待、一揽子调处化解、一条龙服务群众”,为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职能精准的公共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延伸工作触角。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为方向,健全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能,提升网格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夯实社会治理“底座”。先后两次为全市县(区)基层网格长配发手持信息终端,接入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网格内急、难、愁、忧等问题均可一键上报、实时办理,实现群众向网格长反映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办”,网格长在群众中的威信日益提升,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显著增强,有效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通了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提升了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启新程。辽源市政法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持续深化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模式,努力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使之真正成为平安辽源建设的标志工程,为“中国之治”“吉林之治”作出辽源贡献。
  (作者系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