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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保障”系列报道之三
内蒙古:文化认同凝聚人心
内蒙古自治区,这片位于祖国北疆的广袤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共居、共生、共荣的家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到内蒙古考察。202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发布了《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同年12月,自治区党委又出台了《关于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建立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重大资金安排使用等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的审核、评估、清理机制,确保这项工作能够常态长效地推进下去。
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内蒙古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中华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绘就了一幅幅民族团结、共同繁荣的壮丽画卷。
立法先行
奠定坚实基础
法治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坚强保障,内蒙古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了解到,2021年5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这部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在民族团结工作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条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体现到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工作中,也为进一步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条例》明确提出“促进中华文化认同和文化传承”,规定的具体内容包括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常态化,弘扬蒙古马精神,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加强对革命历史遗址和文物的保护,等等。
如《条例》第十三条指出,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文化保护传承水平,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条例》第十五条指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常态化,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贯穿于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全过程。《条例》第十七条指出,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凝聚和激励各族群众同心同德、艰苦奋斗、开拓进取,共同守卫祖国北疆,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除《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外,自治区还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等多部涉及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的地方性法规,织就了一张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之网”,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促进了各族群众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内蒙古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课程体系,设立专门课程、举办专题培训班,实现了全区处级干部全覆盖。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课时不少于20%。这些举措有力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定信仰者和实践者。
2024年6月24日,由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举办的“铸牢共同体 中华一家亲”主题宣传活动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正式启动,吸引了广泛关注。
记者从乌兰浩特市委宣传部了解到,近年来,乌兰浩特市注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上聚力出彩。
在“线上”,乌兰浩特市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红城石榴红”推送民族团结故事;在“线下”,利用“石榴籽同心筑梦”“石榴籽邻里文化大集”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益·身边人”志愿者等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开展“中华文化月月学”“中华文化大家学进校园”等活动1万余场。同时,全面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十个一”红色主题系列活动,积极制作推送“石榴籽微党课”等数字文创产品。近年来,乌兰浩特市累计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2.7万余场次、受众35万人次。
加强非遗传承保护
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壮大
在辽阔的内蒙古大草原上,历史的风尘轻拂过千年的岁月,留下了无数璀璨夺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悠扬的马头琴声中流淌出的草原情怀,到蒙古族长调里蕴含的深厚文化底蕴;从精湛的蒙古族刺绣技艺,到热烈奔放的安代舞,每一项非遗都是这片土地上民族智慧的结晶,是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文化桥梁。然而,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考验。
近年来,内蒙古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将法治建设作为非遗保护的重要基石,通过制定和完善一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非遗保护法规体系,全力守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与魂。
自201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施行以来,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振兴传统工艺实施意见》《支持戏曲传承和地方戏保护发展的意见》等文件,为全区非遗保护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
在锡林郭勒盟,马头琴制作技艺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曾一度面临传承断代的危机。为此,当地政府联合文化部门,通过设立专项基金、举办培训班、建立传承人档案等方式,为马头琴制作技艺的传承注入了新活力。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马头琴制作过程中的关键技术进行专利申请,有效防止了技艺外流和侵权现象的发生。如今,马头琴不仅在国内市场广受欢迎,还远销海外,成为内蒙古文化的一张亮丽名片。
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当地先后打造了归化城展陈馆、大盛魁博物馆集群等,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通过珍贵展品和档案资料展示以及非遗项目体验,立体式展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美丽画卷,对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展现呼和浩特旧城文化和“走西口”历史文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着重要意义。
在通辽市,蒙古族刺绣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精湛的工艺技术,吸引了众多人的目光。为推动蒙古族刺绣的产业化发展,当地政府积极引导绣娘成立合作社,通过“公司+合作社+绣娘”的模式,将传统手工艺与现代市场相结合。同时,加强品牌建设和市场推广,举办刺绣文化节、产品展销会等活动,提高了蒙古族刺绣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此外,还对刺绣图案进行版权登记,保障了绣娘们的合法权益。
非遗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内蒙古积极倡导“人人都是非遗保护者”的理念,通过举办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景区等活动,增强公众对非遗的认知和兴趣。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非遗保护,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联动的非遗保护新格局。
在呼和浩特市,一所小学将蒙古族长调引入音乐课堂,邀请非遗传承人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为学生们授课。该校还组织学生参与非遗项目的调研和宣传活动,孩子们在歌声中感受到了蒙古族长调的独特魅力,也激发了他们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和传承意识。
内蒙古各地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平台,长期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石榴花开”“家园”等专栏,通过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和故事宣讲等形式,讲述“三千孤儿入内蒙古”“齐心协力建包钢”等感人至深的故事。这些故事不仅展现了内蒙古各族群众在困境中携手并进的坚韧精神,也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丰富内涵。
传统文化与社区治理创新融合
共绘民族团结进步新画卷
从城市到乡村,从草原到社区,近年来,内蒙古各地纷纷探索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区治理新模式,不仅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更在无形中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理解,共同绘制出一幅幅民族团结、和谐共进的美丽画卷。
走进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梁山街社区,这里打造了民族团结文化宣传阵地,内容丰富多彩,吸引辖区居民驻足观看。社区的“红石榴驿站”还提供针对性的邻里服务,多样化的活动极大丰富了各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了各族人民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来到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阿尔丁1号社区,一股浓郁的文化氛围扑面而来。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阿尔丁1号社区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创新实施“五心工程”,打造共学共享、共融共筑的社区文化环境。
据该社区负责人介绍,社区联合包头市博物馆、包头市非遗中心,建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展示阵地,传播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与文化作品。
值得一提的是,该社区还创新推出“传承的力量”文化品牌,并建成包头市首个社区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在这里,剪纸、泥塑、面塑等传统非遗技艺得以活态传承,成为青少年假期的热门打卡地。
在包头市的另一边,团甲16社区则以孔子学堂为载体,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区治理紧密结合,探索出一条“家校社”共同发展的新路径。社区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将孔子学堂、党建文化与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相融合,通过诵读中华经典、举办中华文化专题讲座等形式,极大丰富了社区居民文化生活。为进一步提升居民的文化素养,社区还推行了“线上+线下”的文化惠民服务模式。在线下,利用孩子们的课后时间,组织“四点半课堂”,传授国学知识,举办假期读书会;在线上,通过开设公益课程,集中教授国学知识、人文素养等,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传授体系。
在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传统文化与社区治理的融合更加注重“以文化人、润物无声”的效果。伊金霍洛旗充分利用自身丰富的蒙古族文化资源,打造了一批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如“那达慕”文化节“成吉思汗祭祀”等,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居民的文化生活,更在潜移默化中加深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尊重。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清泉街社区也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社区,有汉族、蒙古族、朝鲜族、回族等11个民族,共有18个小区、5400余人。
在这里,晋剧团、合唱团、模特队、二人台、秧歌队……社区活动丰富多彩,不仅促进了居民间的交流和互动,更是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推动社区健康和谐发展。
该社区曾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等荣誉103项。2023年,清泉街社区入选中央政法委评选出的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据清泉街社区党委书记、社区主任武荷香介绍,近年来,清泉街社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多元融合的城市民族工作模式,推动各民族在社会、空间、文化等方面全方位互嵌,使各族群众在社区和睦共处、守望相助,巩固和发展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局面。
“特别是在文化互嵌方面,我们积极拓宽各民族优秀文化共享力度。”武荷香介绍说,社区组建额吉舞蹈队、合唱团、晋剧团、秧歌队等各类文艺宣传队伍,平均每年参加60次文艺演出,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同时,积极推动制作文艺作品,精心制作以爱国和民族英雄为主题的《庆祝八一建军节》《好战士雷锋》《56个民族》等各式剪纸作品,在传承红色文化的同时讲好各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故事。此外,社区每年组织开展“迎新春文艺晚会”“庆端午传统文化活动”“中秋联谊活动”“民族情团结颂迎国庆”等大型主题活动10余次,平均每次60余人参与,社区各族居民欢聚在一起,端午节包粽子、中秋节吃月饼、元宵节滚汤圆,丰富多彩的社区活动成为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法宝”。
如今,在广袤的内蒙古大地上,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这里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各族群众生活居住在一起,学习进步在一起,工作奋斗在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不断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仅深深融入内蒙古各族人民的血脉之中,更是自然而然地体现在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