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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网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①战略目标10周年,也是中国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周年。我国网络法治建设30年的实践证明,依法治网在网络强国建设中具有基础性地位、保障性作用、全局性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网络法治这一时代课题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统筹规划、一体部署,把“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②作为网信工作“十个坚持”重要原则之一,明确要求“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③“让互联网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依法治网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指引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网络法治道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对依法治网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
一、依法治网是筑基之本
治网之道,法治为上。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作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战略部署,特别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深刻揭示了法治与中国式现代化及网络强国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依法治网是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和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交汇点,是互联网发展管理的新要求、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课题、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领域。
依法治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⑤依法治网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当今世界,互联网无处不在,网络空间与现实空间已融合成为相互交织、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公共空间。网络空间作为现实社会的重要延伸,既是人类活动的基本载体,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相比,尽管是虚拟世界,但仍然是人类的活动场所,运用网络的主体是现实的,网络秩序的危害对现实社会的影响是客观的。全面依法治国必然涵盖网络空间,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法律底线同样不可逾越。法治是网络空间治理的基本方式,经济社会的新技术新应用发展到哪里,法治规范就覆盖到哪里;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在哪里,法治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依然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法治体系,在促进网络发展、保障网络权利、防范网络风险、维护网络安全、构建网络秩序等方面发挥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依法治网是建设网络强国的重要保障。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也给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带来新的挑战。网络空间日益成为国家主权的新疆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社会治理的新平台。30年来,中国已成为举世瞩目的网络大国,正向网络强国阔步迈进,只有筑牢法治基础,网络强国建设才能蹄疾步稳。互联网有其特有的规律和生态,科技创新需要法治促进,数字经济需要法治引领,网络行为需要法治规范,网络安全需要法治维护,合法权益需要法治保障。依法治网的本质就是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以良法善治保障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有序发展,为建设网络强国保驾护航。
依法治网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特征,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科技属性,运用数字科学技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是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互联网日益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先导力量,代表着新的生产力和新的发展方向,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引领性作用。法治是有效应对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各种风险挑战的基本方式。网络空间法治化是中国式现代化及中国法治现代化的时代任务,依法治网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特殊的地位,也承担着特殊的使命。在网络时代,数字科技不仅是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法治现代化的强劲动力,即以数字化推动法治方式变革,提高法治效率,赋能法治效果,塑造法治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加强依法治网需要把我国的制度优势、法治优势和科技优势结合起来,通过数字技术赋能法治建设,以法治现代化夯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之基。
依法治网是网络全球治理的普遍共识。网络空间的全球化特点使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成为一项世界性议题。互联互通是网络空间的基本属性,共享共治是互联网发展的共同愿景。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的“四项原则”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突出强调了法治的价值追求,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运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我国先后发布《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等文件,为相关国际讨论和规则制定提供了有益借鉴。2024年7月,第78届联合国大会协商一致通过了中国主提、140多个国家参加联署的加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国际合作决议。
二、依法治网的中国实践
我国依法治网始于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30年来,我国高度重视互联网、大力发展互联网、积极运用互联网、有效治理互联网。我国的互联网发展历程,也是持续推进依法治网的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法治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将依法治网纳入全面依法治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全局,实现了网络法治从起步探索阶段、快速发展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跃升,经历了从无到有、由点到面的发展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依法治网作为基础性手段,继续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
行。”⑥我国努力构建完备的网络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网络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网络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网络法治保障体系,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一体推进,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具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在我国接入互联网的初始阶段,由于缺乏法律的规制和监管,一些互联网企业在野蛮生长过程中,频繁出现恶性竞争,市场环境不断恶化,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造成一些社会矛盾。此外,自媒体造谣、网络水军作恶、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网上乱象丛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随着网络法治体系的逐步健全,我国加强依法治网,规范平台经营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力净化网络空间,依法惩处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暴力、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30年来,我国互联网事业突飞猛进,实现了从小到大、由大渐强的跨越式发展。我国网络法治建设也稳步推进,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理念在依法治网过程中蔚然成风。目前,我国网民规模居全球第一,网络零售交易额稳居全球第一,数字经济规模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了难以估量的发展动能。
在网络立法方面。我国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互联网发展规律,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网络法律制度建设,着力建立网络权益保障法律制度、健全数字经济法治规则、划定网络安全法律红线、完善网络生态治理规范。目前,我国制定出台网络领域立法150余部,形成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为依托,以传统立法为基础,以网络专门立法为主干的网络法律体系,搭建了中国网络法治的“四梁八柱”,为网络强国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在网络执法方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探索与网络市场新业态相适应的执法模式,网络执法机制不断创新,完善涉网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整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网络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注重网络基础资源、重要网络系统、网络数据等领域安全执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净网”“清朗”“护苗”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淫秽色情、虚假信息、网络暴力、算法滥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等问题的治理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网络空间公平正义,网络生态和网络秩序持续向好,推动社会秩序更加平安和谐。
在网络司法方面。人民法院主动回应网络时代的司法需求,设立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庭,网上纠纷网上办理,注重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创新网络司法规则,不断提高司法的网络化、便捷化、智能化水平。依法公正高效处理涉网纠纷,依法惩治各类网络犯罪,审理新类型、疑难复杂和互联网特性突出的司法案件,辐射了平台责任、个人信息、网络舆论等多个领域,网络权益司法保护持续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法院发布一大批具有填补空白、树立规则、示范意义的涉网典型案例,坚持以裁判树规则、以规则促治理、以治理助发展,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享受公开透明、高效便捷、普惠均等的网络司法服务,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网络普法方面。将“谁立法谁普法”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贯穿于依法治网全过程,拓展“互联网+普法”新模式,积极运用网络媒体开展网上普法活动,创新网络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形式、手段,推进线下普法向线上延伸。围绕青少年、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等重要普法对象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网民依法上网。培育网络法治文化,形成亿万网民参与普法、普法惠及亿万网民的良好局面,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明显增强,让广大网民成为网络空间法律秩序的建设者、维护者、监督者、捍卫者。
网络法治建设30年的实践成效充分证明,只有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发展互联网,才能确保网络强国建设行稳致远。我国的网络法治工作可以总结提炼很多经验启示,最根本的就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一是坚持党对网络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完善党领导依法治网的制度和机制,更好发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领导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统筹决策作用,把党管互联网要求落实到网络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网络法治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治网必须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网络空间秩序与人民共治、由人民共享,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三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之路。依法治网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中国的国情、民情、网情,针对网民规模巨大、企业平台众多、应用业态丰富的实际情况,坚持依法治网和以德润网相统一,解决互联网发展的治理难题。四是坚持遵循网络法治工作规律。依法治网必须遵循信息技术发展规律和网络法治工作规律,着眼于新技术、新应用的现实风险和未来趋势,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五是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安全保发展、以发展促安全,统筹自由和秩序、开放和自主、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增强网络法治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促进新技术、新应用健康有序发展。六是坚持推进网络法治工作创新。互联网因创新而兴,依法治网必须守正创新,突出问题导向,适应互联网的发展,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与时俱进地健全网络法治体系,提升依法治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依法治网仍任重道远
加强依法治网是建设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当今时代,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数字技术迭代加快,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我国正处于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深刻认识依法治网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要认清我们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⑦
信息技术革命引发的治理难题需要加强依法治网。在信息时代,数字技术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重构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不断催生新应用、新业态、新市场,推动了数字经济发展进步。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程,每一次重大技术革命,都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带来了全新机遇和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虽然我国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保障取得了不小成绩,但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⑧因互联网发展的未知性及其带来的风险性,人们产生了“治理恐慌”。对于新技术带来的治理难题,特别是危及人的权利和尊严的情形,需要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应对,用法治促进信息技术创新、数字经济发展,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建设数字中国、网络强国、智慧社会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应对我们党执政环境的重大挑战需要加强依法治网。互联网被人们称为国家主权的“第五空间”,也常被视作事业发展的“最大变量”。互联网是重要的执政条件,网络空间是重要的执政环境,信息化是重要的执政手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一次科技革命都会对现有生产生活和社会治理等带来冲击。在看到机遇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信息化对治国理政带来的风险挑战。”⑨互联网的发展形成最复杂的社会环境,与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叠加在一起。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一些深层次矛盾陆续显现,需要应对的风险挑战、防范化解的矛盾问题比以往更加复杂,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特别是网络安全的威胁和风险日益突出,已成为最复杂、最现实、最严峻的非传统安全问题之一,并且向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领域传导渗透。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关党的长期执政,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福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⑩在信息时代,环境越是复杂、任务越是繁重,越需要强化法治的力量,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法治的确定性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不确定性。要从我们党经受执政考验、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依法治网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探索和把握信息化条件下党的执政规律,毫不动摇坚持党管互联网,依法有效治理互联网,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
我国面临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环境需要加强依法治网。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世界主要国家都把互联网作为经济发展、技术创新的重点,一场新的全方位综合国力竞争正在全球展开,数字领域成为大国竞争的最前沿和新赛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各大国均把信息化作为国家战略重点和优先发展方向,围绕网络空间发展主导权、制网权的争夺日趋激烈,世界权力图谱因信息化而被重新绘制,互联网成为影响世界的重要力量。当今世界,谁掌握了互联网,谁就把握住了时代主动权;谁轻视互联网,谁就会被时代所抛弃。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得网络者得天下。”⑪在互联网及数字技术领域,美欧等国企图在核心技术和规则治理两方面遏制我国的发展。加强依法治网需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抢占法律规则治理高地。要坚持相互尊重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国际对话交流合作,推动建立双边、多边网络安全合作机制,积极参与形成区域性网络治理规则,支持联合国主导制定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规则。
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网络时代,与30年前甚至10年前的网络时代已经有所不同,国际国内形势日趋严峻复杂,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已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分和关键领域。经过30年的努力,尽管我国网络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但是网络空间法治化不可能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比,依法治网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短板,还存在一些相对薄弱的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几年,我们坚持依法治网,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网络空间法治化持续推进,但同网络空间快速发展新形势相比,互联网领域立法仍有很多空白,依法治网水平仍有待提高,广大网民尊法守法意识有待增强。”⑫所以,加强依法治网工作刻不容缓,依然任重而道远。
30年网络法治建设的成就为依法治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充满信心。加强依法治网,应当增强网络立法的前瞻性、适应性,及时跟进新技术新应用的创新发展,实现技术性规则与法律性规则有序衔接,解决“立法空白”等“时间差”问题,借鉴有关国家立法动态,坚持急用先行,通过“小切口”的方式,丰富“小快灵”立法,加快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做到新技术新应用发展到哪里,法治规范就覆盖到哪里。健全网络法治综合治理体系,坚持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不断提升网络执法、网络司法水平,统筹协调创新发展、权益保护、权力规范等多维关系,合理界定创新主体、企业、个人等各方的权利义务,建设公平规范的网络治理生态,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以良法善治加快建设网络强国。
作者: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