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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现代化新兴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明确提出“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专门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亦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实践。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在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落实落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用心用情办好百姓身边案,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是推动大兴安岭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充分认识“高质效办好
每一个案件”的深刻内涵
“高质效”是实体与程序的有机统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公正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永恒的价值目标,实体公正要求正确地践行法律,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正义”,这要求办案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又要坚持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各类案件,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和“检察速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统筹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社会公正的综合把握。这就要求在检察履职办案中,准确把握社会心态、群众情绪,加强释法说理。不仅要在实体上、程序上实现公平正义,还要让人民群众发自内心地认可、接受,让公正司法与老百姓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
“高质效”是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是法律监督成效的体现,“高质效”要求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案件质量是检察办案的生命线,保证案件质量,需要检察官精湛的业务水平和扎实的理论基础。脱离质量谈办案,就如同置身空中楼阁,没有根基,也不会长久。办案效率是公平正义的保障,迟来的正义非正义,办案效率低下、程序冗长、严重浪费司法资源,“高质效”就会成为一句空谈。效果是“高质效”办案的终极目标。办案效果如果不能让人民满意,得不到社会公众的认可,所谓的“高质效”就会陷于虚无。
“高质效”是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人民是最终的评判者。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终要体现为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就要求办案时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人民群众的朴素情感认知相融合,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办案,要避免机械办案、就案办案,要让办案的效果符合社会核心价值观念和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案件从法律适用层面来看是无懈可击的,但却无法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这主要是因为办案中只注重了“法”的一面,而忽略了“情”和“理”的要求。法不外乎人情,理不外乎人心,面对当事人“我做错了吗?我做错了什么”的质问,检察机关必须以“法理情”相统一的法律适用作出回应,让人民群众在感受法律力度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充分认识“高质效办好
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意义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践行对党忠诚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首要要求就是“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承载着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讲政治是检察机关第一位的要求。“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既是检察机关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庄严承诺,也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有效依托。检察机关必须始终筑牢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思想根基,切实扛起法律监督的职责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与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同频共振,通过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以实际行动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切实体现检察机关的高站位和检察对党的绝对忠诚。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检察机关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服务人民、造福人民落实到检察机关,就是要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检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定司法为民的“初心”,将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通过管用措施,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为人民群众贡献更多更优检察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宏伟蓝图,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实践就要跟进到哪里。检察机关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中坚力量,以高质效的检察办案服务保障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是新时期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转化为新征程中的磅礴实践伟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不断为现代化新兴安建设美好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充分认识落实“高质效办好
每一个案件”中的短板
大兴安岭地处偏远,独特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该地区的与众不同。由于交通不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使得检察工作无论在思想理念上,还是工作方法上,都急需缩小与发达地区间的差距。
一是司法理念需要进一步更新。对标最高检、省院新理念、新要求开展工作的意识不够强,创新意识和钻研精神不足,对新修订的业务数据指标理解不深不透。二是办案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区取保候审案件检察环节审查办结平均用时过长,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缺乏亮点。三是业务素能需要进一步强化,综合履职动力有待提升。
积极探索实现“高质效办好
每一个案件”的有效路径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赴黑龙江考察后不久,黑龙江省检察院就制定出台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黑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的实施意见》,并同步出台服务保障建好建强“三个基地”“一个屏障”“一个高地”的5个系列文件,由此形成“1+5”体系,维护国家“五大安全”,确保全省检察机关齐心协力服务保障东北振兴。在现代化新兴安建设的新征程上,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以更实更优工作业绩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一要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固本。两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机关党员干部,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落地见效。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化学习,武装头脑,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二要始终坚持以新理念培元。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行动的指南。面对新时期党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追求,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刻认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意义,始终把准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深度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高质效履职做深检察服务。一要坚持“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履职。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犯罪,维护边境秩序,守护好祖国最北国门。积极融入兴安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源头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延伸监督触角,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二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要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又要加强轻罪治理研究,完善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模式,增强社会和谐稳定因素。三要持续助力优化兴安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重要指示要求,坚决扛起维护“五大安全”战略重任。扎实推进“巍巍兴安·公益护边”品牌建设,更加靠前有力地保安全、护稳定、优环境、促发展,不断为“六个兴安”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如我在诉”情怀做实检察为民。一要以“办小案”体现“大民生”。要秉持“我们办的不是案件,办的是别人的人生”的理念,着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扎实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二要持续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严格落实基层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案下访接访,面对面倾听群众心声,心贴心化解矛盾,把公平正义写进人民群众心中。三要关心关注弱势群体。做好支持起诉工作,为农民工合法薪酬提供法律保障,从源头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在司法办案中向弱势群体传递检察温度。关心未成年人心身健康,通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形成一套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共同关注和治理的有效措施,共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深化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以高素质检察队伍做优检察实践。一要突出专业化建设,不断强化干警业务素养。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结对共建、检校协作、跟岗学习、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形式,持续提升干警素能,为兴安检察工作现代化汇聚新动能。二要进一步坚定检察职业操守,树立人民检察官良好形象。以“北纬五十三·检徽耀兴安”党建品牌为引领,强化政治建设,坚定政治信仰,引导、教育干警自觉当公正廉洁司法的践行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三要从严管理,始终绷紧从严从实这根弦。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将从严管党治检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会、刑事检察条线周例会等形式,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管理,切实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刘兆达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艳君系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