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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快法学学科体系建设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和精神旗帜,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科学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法治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法学学科体系建设的思路。兰州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兰大法学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学科支撑和学术表达,深化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创新,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贡献“兰大之力”。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
作为首要任务
兰大法学院围绕自身发展定位、特色和优势,对照新文科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深化法学学科创新改革,发挥法学基础理论研究的主要作用,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概念、判断、范畴、理论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的研究。获批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重大课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研究——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为逻辑进路》、甘肃省民族法治文化研究所2022年度研究课题《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甘肃民族地区法治建设研究》、2021年度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检察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证研究》。发表一系列原创性、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切实加强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学理论研究,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
积极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理论研究成果向课程体系、教材体系、教学体系转化。兰大法学院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等课程,打造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模块,开展好面向全体学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纳入课程大纲修订、教材审核和选用、教案修订等工作,巩固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在法学教材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强化法学专业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功能,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格局;鼓励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改项目,其中“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概论”等示范课程入选课程思政案例库及教学指南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概论》获批教材建设项目。
加强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实践研究
兰大法学院围绕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与地方党政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合作交流,加快建设国家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高端智库平台。兰大法学院主动承担服务国家、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职能,依托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平台,组织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承接地方立法委托项目,支持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担任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其部门立法顾问、立法咨询专家和法律顾问,为地方法治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共承接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等项目50余项。兰大法学院充分发挥兰州大学司法制度研究中心作为地方审判机关智库平台的作用,近10名专职教师和研究人员担任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特邀专家。经由多年的努力,兰大法学院已经成为地方法治建设重要的智囊团,取得了广受赞誉的社会服务成效。
立足中国国情
推进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兰大法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立足中国国情,强化“走出去”的科研国际化之路,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留学,先后赴莫桑比克、加拿大渥太华等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7次,在国际期刊发表学术文章8篇,2人在国际学术组织担任编委及委员职务,与国际学术组织建立了较为密切的联系,加强我国优秀法学研究成果对外宣传;推动“请进来”的科研路径,积极引进国外学者,促进科学研究工作的中外交流。加强世界法学著作的汉译工作,兰大法学院教师先后出版译著《国际民事诉讼法》《法治国思想的展开》(商务印书馆出版),参与校对翻译《法国环境法典》(法律出版社出版);通过共同举办学术论坛等形式,加强法学对外交流,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理论的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
强化师资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把增加数量、改善结构、提升质量作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兰大法学院坚持党管人才,确立并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坚持稳培引用并重、坚持引人与引智并举、坚持刚性与柔性引进并行,多渠道引进国内外著名法学理论和实务人士、选留优秀人才,构建以学科带头人为领军、以杰出人才为骨干、以优秀青年人才为支撑的人才梯队,形成知识结构合理、年龄结构优化、人员相对稳定、教风学风优良的教学科研团队,形成高层次高水平人才雁阵效应。
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师资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采用个人自评、单位评价、组织考察、职能部门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规范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工作,优化既有宏观把握又有微观协调、既有统一部署又有分工协作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把关机制。通过背景调查、交流面谈、听取意见、外调阅档等途径进行考察,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对通过考察的人选形成书面考察意见,为师资队伍建设基础性工作打牢基础,确保了师资队伍建设的正确方向。
强化师资队伍培育,增强师资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兰大法学院安排教师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兰州大学专题教育培训,赴陇南市委党校挖掘新时代伟大实践中的育人富矿,通过组织高层次人才学习理论知识、接受红色教育及实践教育,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与现实紧密结合,进一步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辐射和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高层次人才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
完善师资队伍多元化
考核评价制度
兰大法学院明确将师德考核结果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在教师申报项目、出版图书、评奖评优等各环节注重思政素质和专业素养的双重考察,对教师政治和业务、知识和技能、品德和才智等方面进行综合客观的评价,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通过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治理体系,坚持学术不端零容忍,落实学术不端与师德失范处理处罚联动机制,引导教师潜心钻研、铸造精品,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科研环境;推进职称评聘制度改革,以分类评价、综合考量、突出实绩、公平高效为导向,修订《法学院教学科研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工作细则》,按照教学型、科研型、教学科研型三种岗位类型,对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实行分类评价,有针对性地评价不同类别教师的实绩、贡献,尊重人才个性化和多样化特点,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让各类人才都能脱颖而出;建立多元化的考核评价标准,将取得显著应用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质量成果、服务社会与成果应用方面有突出成效的成果纳入评价体系,引导教师结合自身特长,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方面做出更好的平衡,充分激发教师的创新活力。制定了《法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年度基本工作量要求》,确定年度基本工作量积分细则,完善教学科研质量评价标准,取消直接按论文、项目计酬,探索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和支撑人才培养情况的有效方法。
加强组织实施保障
兰大法学院鼓励和支持师生举办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修订《法学院学术交流资助办法(试行)》,资助次数增加为2次。充分调动教师出版图书的积极性,修订《兰州大学法学院图书出版资助暂行办法》,资助额度由每部书5万元增长为全额资助,资助数量增加至2部。探索开展科研揭榜挂帅,制定《法学院科学研究工作“揭榜挂帅”具体方案》,通过揭榜挂帅鼓励学术骨干承担特定科研任务,充分释放科研活力。打造科研创新团队,制定《法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培育实施办法(暂行)》,积极培育2-3个目标任务实、投入保障实的科研创新团队,通过有组织的科研布局,集中资源支持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培育和科研平台建设,强化传统科研优势,布局新兴研究领域,争取大项目、形成大合力、培育大成果。
兰大法学院建成新文科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科研智慧云实验室,建设内容包括人文数字研究应用工具管理平台、文本标注平台、中国社会科学文库等,以新文科的创新视野、实验室架构的科学化布局,聚焦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整合优势资源,开展前瞻性的学术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寻找新的增长点,如智慧法学等。同时,强化法学专门领域法学数据资源库建设,打通文事理做的发展脉络,为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提供智力和学理支持。实验室建有专业教研实践平台,内设大数据技术与数据可视化课程体系,利用智慧教学平台使教案电子化、可视化,形成新文科专业学科发展数据库、课程实验库、课程设计库、综合实验案例库等,积累学科专业实践智慧与知识数据,提高课程教学与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针对性、适应性与开放性,加强实践资源、实践平台和实践机会供给,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践相互融合。
2024年,兰大法学院迎来法学学科建立115周年和复系40周年。兰大法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促进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秉承“修身明理、尚法笃行”院训,聚焦重点工作,狠抓落实。涵养团结奋进、追求一流的学院文化,凝心聚力,团结一致,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兰大法学院高质量发展。
(韩雪梅系兰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迟方旭系兰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责任编辑:高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