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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院建设的上海样本”系列报道之一
数助办案:创新工作方法全流程助力法官办案
“申报应用场景6321个,完成数据建模1494个,推广应用711个,嵌入系统418个。”随着上海数字法院建设的不断推进,一场司法领域的重塑性变革正在悄然发生。
目前,上海数字法院的框架体系、技术平台、建设路径、操作规程已经初步形成,推动法院工作“质量与效率”双提升的效能正在持续显现。
上海作为时代的先行者,在法院信息化建设、智慧法院建设时期就打下了坚实基础,积累了海量数据。数字法院建设,对全市480多万份裁判文书和电子卷宗进行了数据化解构,唤醒了海量的“沉睡”数据,形成13.7亿个直接可用的数据点。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数字法院建设是一种理念、机制和制度的根本性改造,是综合运用大数据思维,用海量司法数据来引领、反哺、优化、创新现有工作方式,推动法院工作从根本上实现高质量发展。”
推送关联信息
提升审判质效
公正与效率是法院工作的永恒主题。精准高效的审判管理,则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不可缺少的环节。
上海数字法院建设正是充分利用审判执行过程中积累的海量司法大数据资源,运用数字建模等数据化手段进行碰撞、比对、分析,自动发现、深入挖掘并主动提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潜在漏洞和薄弱环节,智能回应、研判解决对策,有效去除审判管理中的盲点、堵点,达到提升审判质效的目的。
利用司法大数据辅助案件审判,即“数助办案”,是司法大数据重要的应用实践。
据介绍,数字法院建设将法律适用规则、裁量尺度标准、关联案件信息、文书写作规范等嵌入办案系统后,“数助办案”板块实现了自动分析、自动推送、自动预警,使案件办理的背后不再单纯是法官个体的智慧和思考,而是同时得到一整套大数据智能分析系统的支持。
截至目前,已嵌入办案系统的418个场景累计推送提示和预警信息30.96万条,干警反馈有帮助的超83%。
“经‘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资格’应用场景的数据模型智能筛查对比,您正在审理的案件,当事人赵某已死亡,故诉讼主体资格高度存疑。建议您审慎核实后依法处理,避免出现案件质量差错瑕疵……”
2023年的一天,普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邵莉星一早收到了12368(全国法院统一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发来的短信,令邵莉星紧张了起来。
这原本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事人赵某是“90后”,赵某委托母亲代为出庭参与诉讼,委托手续和亲属证明材料都齐全。“这起案件已经经过了庭审环节,文书已经撰写完成,近日就要宣判了。如果被告真的已经死亡,那就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当事人错列,案子判了就是错案。”想到这里,邵莉星一刻也不敢耽误,立即着手复核。
经查询公安机关人口登记情况并向社区调查确认,赵某确实已经死亡。邵莉星当天下午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到庭谈话。得知赵某母亲难以接受儿子的死亡,伪造了委托书,邵莉星当庭对其予以口头训诫。最终,经过变更追加当事人后,双方当事人协商,案件依法审结。
回想起来,邵莉星有点后怕:“多亏了大数据提醒,要不然我就得栽跟头了。”据了解,这次提醒得益于上海高院审判监督庭和嘉定区人民法院共同申报并研发的“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资格提示预警”应用场景。如果不是收到及时预警,案件将作出错误裁判并被发回重审或裁定再审,不仅增加了不必要的诉累、产生了程序空转,也无法及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法官审理案件过程中,通常难以在诉讼的不同阶段多次逐案查询核实涉诉自然人的情况,如果遇到户籍信息数据更新不及时、当事人家属主动隐瞒死亡信息等特殊情况,法官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犯错。该应用场景通过将上海全市法院在办的民商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自然人)身份信息,与上海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相关数据进行“碰撞对比”,及时发现“自然人死亡丧失诉讼主体资格”的存疑线索,自动向承办法官发送提示。
据了解,“当事人丧失诉讼主体资格类提示预警”应用场景,已预警推送当事人死亡提示3336次、企业注销提示3837次。有效避免了法官因外部信息掌握不全导致案件办理程序和实体出现差错。
类似这样的应用场景,在上海法院不在少数。单个法官难以全面掌握关联案件信息,容易造成案件处理结果冲突的情况。针对实践中常见的问题,上海法院还研发了“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转租诈骗甄别预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交强险超限额判决提示预警”等系列应用场景,通过对案件信息的智能推送、交叉对比、综合分析,辅助法官办案。
除了与外部数据联通,上海法院通过内部数据整合、推送、预警,避免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办理关联案件发生冲突,研发了“合同纠纷涉非法集资甄别预警”应用场景。在非法集资行为已被法院刑事立案后,针对被害人在刑事程序外又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向承办法官推送预警,有效避免相关案件处理冲突。据了解,该应用场景目前已经推送预警信息431条。
促进适法统一
让个体经验成为共享智慧
类案同判、适法统一,是关系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课题。
上海高院审管办主任庞闻淙介绍,提高审判质效是数字法院的核心目标和建设初衷,因此数字法院建设首先要解决的是办案中存在的难题,比如适法统一难等。
过去一年多,上海法院立足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促进适法统一,通过构建应用场景,对类案裁判尺度进行对比分析,为法官裁判提供参考。
围绕当事人反映较为集中的类案不同判问题,包括醉酒驾驶案件量刑不一、交通事故案件超额判赔等常见的适法不统一问题,研发了“危险驾驶案件适法统一”“电商平台经营者承担责任适法统一”“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要素式审判辅助模型”等240多个应用场景,已推送预警信息6万余条,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如今,一些应用场景已经成为破解类案不同判的钥匙、法官判案的智能助手。
“经‘金融借款融资成本类案适法统一’应用场景的数据模型智能筛查比对,您正在审理的××号案件,可能存在融资成本确定不当或者融资成本超过法定标准的情形……”
某日清晨,上海金融法院综合审判第三庭余甬帆法官像往常一样进入审判办案系统,弹窗出现了两条预警提示。
“究竟是怎么回事?”余甬帆再次打开卷宗材料,逐一核对相关案件信息。这是一起涉及委托贷款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均是某融资租赁公司,被告主债务人均是某企业,第三人均为某银行。
在核对中,余甬帆发现,原告融资租赁公司曾与被告企业签署了《协议书》,约定被告企业需要向融资租赁公司支付服务费100万元。
“这两笔服务费会不会是变相息费?”余甬帆犯起了嘀咕。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1条规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认为金融机构以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管理费等为名变相收取利息,金融机构或者由其指定的人收取的相关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情况确认借款人应否支付或者酌减相关费用。
经进一步审查,融资租赁公司的确收取了该笔100万元服务费。沟通中,融资租赁公司反复强调是为被告企业设计并提供委托贷款办理相关手续而收取的服务费。
“这笔服务费,如果不符合以质定价的服务费收取标准,就属于变相息费了。”余甬帆耐心地解释了变相息费的认定标准。
经释法明理,融资租赁公司最终认可了该笔服务费属于变相息费,主动变更诉讼请求,将上述服务费在诉讼请求中扣除。
“幸亏有应用场景的预警提示,引导查清了这部分的案件事实。”余甬帆感慨。很快,上海金融法院核实了被告的欠款金额,对该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融资难、融资贵是融资主体在融资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对中小微民营企业而言,要充分发挥其在释放活力、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就必须在实质上降低其融资成本。而统一类案裁判标准,对该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助推作用。
上海金融法院设计研发的上海法院“金融借款融资成本类案适法统一”应用场景模型嵌入系统后,针对全市法院在办的拟以判决结案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一旦通过数据碰撞发现可能涉及收取变相息费线索的情况,系统即会予以触发提醒。
从运行情况看,应用场景触发后,收到预警提示的法官均反馈“为案件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和提示”“具有提示作用”。
“目前,上海法院正在加快系统性的大场景研发应用,把现有资源与应用场景研发深度融合,用足用好已经制定出台的各类要件指南、办案指引和证据规则,目的就是为了通过数字改革,进一步推进适法统一,让‘个体经验’发展为‘共享智慧’,帮助法官‘一把尺子量到底’。”庞闻淙表示。
提供精细裁判指引
成为办案智能助手
数助办案应用场景的不断深化,为审判一线带来了诸多变化。
在上海高院召开的第五次数字法院建设推进会上,浦东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白艳利法官分享了自己对数助办案场景的应用体会:“基层法官最焦虑什么?是收到疑难复杂的棘手案件么?相较于实体之难,我们更怕的是出现程序硬伤。尤其是作为收案量较大的浦东新区法院的一名刑事法官,办理的速裁和简易程序案件多、审限短,速裁案件审限最短的只有10天!如果遇到国家法定长假或周期培训,留给我的时间就更少了。此时,我真的希望有一位得力助手,帮忙‘排雷避坑’。”
她坦言,关于罚金刑的场景,虽然听起来不是很高大上,但却深受一线法官的喜爱。原因在于罚金判罚容易出错,一直是困扰一线法官的“心病”。
“关于罚金刑的规定,分散在刑法条文、司法解释和量刑指导意见中,数额标准有上限、有下限、有区间、有倍数、有比例,还有附条件的倍数,等等。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过拿着手机找手机、揣着钥匙找钥匙的经历。在大量简案快审的情况下,法官稍有不慎就可能在罚金刑上‘翻船’。”
因罚金刑出错导致判决被依法改判、发回重审的那种心碎真的无人能解,她笑称有同事为了防止罚金刑出错,会把特殊规定逐一写在便笺纸上,密密麻麻贴在电脑屏幕周围。
罚金刑的提醒对于法官来说,是提供精细裁判指引的“贴心伙伴”。她举例,几天前,调入刑庭不久的同事在办理一起容留卖淫案件时,收到了一个罚金刑场景提示,提醒其注意司法解释中罚金刑的特殊规定。他收到提醒后,依据指引第一时间得以明确特殊规定的要点。这样的应用场景,是一线法官切实的需求。
浦东新区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助理罗晓楠也深有体会。她与应用场景的第一次相遇,有点“惊心动魄”。
在她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收到弹窗提示:“您审理的这个案子,可能存在‘名为买卖、实为赠与’情形,请审慎处理。”
确实,她办理的这起案件,无论从原被告关系,还是从交易价格、方式上,都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高度类似。她为了搞清楚,认真看了一遍应用场景的规则,同时重新捋了一遍案件事实,把所有证据一一核对,确定本案具有特殊情形,所以排除在一般规则外。“稳妥起见,我又将情况向审判长汇报。经合议庭再次评议,确认本案的确不符合疑似情形,我终于理直气壮、心安理得地进行了结案。”罗晓楠解释说。
数字法院建设是一体化工程,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规范统一和创新突破相结合、“自上而下”的推进路径与“自下而上”的建设路径相结合,形成上下“一盘棋”、积厚成势、大胆创新的工作格局。
在建设过程中,上海各级法院根据实践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自主申报应用场景,确定选题方向、业务规则、模型算法,进行场景描述,明确数据范围,然后由上海高院专班会同业务指导部门审核同意。应用场景经审核同意建设后,由上海高院信息处组织建模,下级法院亦可经上海高院信息处同意后自行建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下级法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随着嵌入办案系统的各类“小切口”场景不断增多,应用场景对司法办案的提质增效逐渐显现,越来越多的一线法官也积极加入到场景建设的队伍中去。如今,不少法院干警都变成了“产品经理”,根据各类场景需要,建立数据模型。
审判中的难点、堵点、易疏点都是场景构思的来源,一线法官将实践中的裁判思路、逻辑进路转化为具体的业务规则,并由技术人员进一步转化为计算机语言的模型算法。
无论问题发现、场景申报,还是数据核验、模型优化、体验反馈,一线法官均直接参与。在上海各级法院已推广应用的场景建设项目中,基层法院申报的占80%以上,每一个场景都凝结着一线办案法官的经验和智慧。
● 责任编辑: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