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云南“三个定位” 扎实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见行见效

  云南省各级法学会积极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推进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规范选聘程序,着力理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运作模式,持续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实现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在省市县三级全面铺开,一批决策咨询意见被党委政府采纳,一批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一批信访疑难案件得到稳妥处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逐步在云岭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知名度认可度影响力不断提升,法学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增强。
  深刻认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创新,聚焦云南“三个定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是法学会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的重要实践。云南省各级法学会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聚焦“努力将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定位,坚持用“十一个坚持”对照审视工作,用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问题,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专业权威的优势,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良性互动,助力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服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云南省法学会牵头在澄江市、昭阳区、宁蒗彝族自治县建立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围绕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移风易俗等重点工作,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进教育基地,讲解法律知识,解决法律问题。鼓励支持州(市)、县法学会结合本地区民族构成情况、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工作,团结各族人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普洱市法学会、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法学会成立联合调研小组,带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深入普洱景迈山片区,根据当地布朗族、傣族、拉祜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产业发展等情况,帮助修改完善村规民约,获得一致好评。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法学会联合柯渡法庭设立了“石榴籽民族团结调解室”,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入驻调解室,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上门服务”。
  服务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云南省法学会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荐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加省人大立法调研组,多次实地调研,反复论证,制定出台《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对古茶树种质资源、生长管理、环境保护、移植、利用等全周期科学保护作出规定;参与西双版纳大象表演案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研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玉溪市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起草了《玉溪市城市更新条例》《玉溪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参与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2026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及地方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咨询论证20余次,出具多份咨询论证意见;作为第三方评估主体开展了抚仙湖等三个湖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景洪市、泸水市、景东彝族自治县等一批县级法学会根据自身区位特点,围绕热带雨林、高黎贡山、无量山等生物生态保护,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多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当地群众生态意识和法治自觉,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浓厚氛围。
  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云南比邻缅甸、越南、老挝,区位优势明显,主动融入和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发展潜力巨大。云南秉持开放、合作、包容的精神,加快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对外开放、对外交流、对外经贸合作注入更多活力。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提出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构想,就选址、架构搭建、运作模式等作出系统建议,参与制定《昆明中央法务区建设总体方案》,为打造立足云南、影响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法务聚集区贡献智慧。与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财经大学签署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三方战略合作协议,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专家学者到外省调研学习,积极建言献策,推动云南省涉外法治人才尤其是面向南亚东南亚法治人才的培养。连续三年与中国行为法学会、云南警官学院共同举办“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国际法治论坛”,国内外专家学者、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聚集一堂,交流知识,传递思想,产生了具有较高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的学术成果,为澜湄地区深化法治交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撑。
  深刻认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举措,聚焦全省政法工作重点,服务更高水平法治云南建设。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经验,是经实践不断证明的疏导社会情绪、化解矛盾纠纷、管控社会风险、激发社会活力、实现平安中国目标的行之有效方法。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为切入点,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源头治理用力,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法学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增强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意义重大。云南省法学会聚焦全省政法工作重点,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融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勃勃生机。
  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云南省法学会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的社会治理理念,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等法学法律工作者对家庭安全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流程、机制、责任分工、组织保障等做了系统化的调研并提出建议,推动制定印发《云南省开展家庭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保山市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探索具有保山特色、时代特征、区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助推全市51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6个少数民族村寨被命名为全国、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成功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服务法治宣传走向深入。法治宣传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渠道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引领广大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法学会的本职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针对省法治宣传工作的短板弱项,在全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高校学者结合典型案例和群众法律需求编写普法读物《普法进万家》,印制发放200万套400万册,提升普法实效。楚雄彝族自治州等多个州(市)、县法学会协助党委政法委具体统筹本地区的专项行动,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会同各参与单位分析问题、优化措施、持续推进,实现了刑事发案率、信访总量、命案数同比下降,扭转恶性命案高发多发态势的工作目标。多举措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与“双百”“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融合,聘请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作为“双百”报告会主讲人、参与“基层行”活动。近年来,云南省共发动青年普法志愿者6万余人,举行活动5万余场次,发出宣传资料958万余份;开展“双百”报告会1777场(次)。
  服务基层广大群众。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是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开展工作的重要平台,是服务基层群众的重要场所。云南省各级法学会依托综治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调解中心、会员之家等平台,持续推动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室、法律诊所)建设达500多个,指导全省大力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入驻基层服务站点,面对面服务群众;推荐澄江市法学会作为全国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联系点,同时确定为省级联系点,探索工作制度、运作模式、考核机制等方面的优化完善,为全省做示范参考。昆明市法学会不断推进基层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在服务站点以宣传册、电子屏、展板、宣传栏等形式,介绍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姓名、职务职称、工作时间、擅长领域、主要成果等信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官、检察官、民警、律师、法学会会员轮流坐班的方式,服务广大群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法学会结合身处边境的特点,在全县设立了7个边境基层法律服务站,为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禁毒、边境管控等提供法律服务。
  深刻认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是彰显法学会职能优势的重要抓手,聚焦重大决策论证、重大风险防控、重大矛盾纠纷调处、重大信访积案化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各群团组织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直面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敢于攻坚克难,注重夯实群团工作基层基础。”法学会作为党委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具有基础广泛、联系面广、人才荟萃的独特优势,从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中选聘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咨政建言、服务群众,是对这一优势的充分运用。云南省法学会牢牢把握“六位一体”工作模式,聚焦“四个重大”,坚持目标导向,注重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不断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服务政法工作现代化的更多领域,当好党委政府的“智囊团”“思想库”“人才库”。
  服务重大公共决策和风险防控。云南省法学会组织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在战略规划、形势研判、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决策咨询、第三方评估等方面积极作为,打造法学会智库品牌。建立健全研究成果要报制度,积极开展法学课题研究,协调举办“云南省中青年法学带头人评选”活动,推动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的多篇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成长搭建广阔平台;以参与化解“帽天山磷矿资源纠纷案”等一批舆论压力大、涉及群众多、疑点难点多的案件为突破口,努力达到“办成一件精品案件,带动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围绕法治建设规划、“保交楼”、重大项目风险评估等关乎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的重大问题,参与研判分析、决策论证,助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近年来,云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共提供法律咨询意见200余份,参与决策论证1000余次,获得党委政府的认可。
  服务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维护我国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群团组织具有政府和营利性组织所没有的非行政性、非营利性和志愿性、公益性等独特属性,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云南省法学会既着眼于总体设计、顶层布局,从制度层面推动建立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又着力于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带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参与制定出台《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将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紧密结合,围绕“管住人、管住事”,科学系统规范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协调联动机制。指导各州(市)、县法学会带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深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当地社会治理的难题把脉问诊、出谋划策、推动解决。近年来,云南省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7000余件,基本涵盖土地、邻里、夫妻、抚养赡养、工资拖欠等基层常见的矛盾纠纷类型。
  服务信访积案化解。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是我们党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重要制度安排,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云南省法学会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探索与政法各单位、信访部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啃硬骨头,挑重担子,充分发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学理论过硬的优势,从法学理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国内外判例等角度出具法律意见,为信访工作尤其是化解时间跨度长、问题症结多、成案原因杂、风险隐患大的信访积案提供更广阔的思路。近年来,云南省各级法学会共参与化解信访疑难案件1700余件,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作者系云南省法学会会长)
  ● 责任编辑:陈致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