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生态法治人才 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诞生了内涵丰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统科学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推进环境法治现代化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培养专业的生态法治人才和打造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队伍,就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2017年,基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和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需要,甘肃政法大学成立环境法学院,这也是国内高校中首家环境法学院。主要培养法学(卓越法治人才基地班生态环境法治方向)本科生、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展环境法基础理论、区域生态法治、气候法学理论实践研究。近年来,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不断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培养生态法治人才创新之路。


  推进“新文科”建设
  强化生态法治人才培养
  
  “新文科”建设正逐步成为推动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力量,而法学教育中的“新文科”建设,是对传统法学教育体系的现代化改造与升级,不仅是对时代需求的积极响应,更是推动法治体系完善、推动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和促进国家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途径。环境法学院设置了法学(卓越法治人才基地班生态环境法治方向)专业本科班,其人才培养是甘肃政法大学新文科建设的实验区和示范区。
  为推进“新文科”建设,培养既有理论基础又懂法律实践的卓越生态法治人才,学院着力打牢优良师资基础,组建了一支专精结合的专职教师队伍。一是专任教师业务水平精湛,多名教师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中央宣传部“四个一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陇原青年英才”和学校人才特区“文翰学者”计划支持。二是教师队伍的职称结构和专业背景合理,其中高级职称和具有博士学位比例为83%,教师的专业结构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为主,兼有生态学、自然地理学和地质工程等专业背景的教师。三是学院“生态文明与环境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团队于2022年获批省级教学团队,环境法教研室于2023年获批“甘肃省巾帼文明岗”,为上好“环境与资源法学”主干课和“环境伦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等“新文科”特色课程,强化生态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师资保障。
  学院落实“新文科”建设的要求,在特色必修课程“环境与资源法学”中针对各知识板块与其他学科交叉的新文科知识点进行基础讲授,通过设计交叉学科课程的授课单元,对新文科知识点进行详细分析,将环境法学与哲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经济学和管理学联系起来,落实“新文科”的建设要求。
  
  响应国家重大战略
  注重课程思政建设
  
  法学主干课程的建设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境法学院积极响应国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本科生的法学主干课程教学模式做了创新。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贯穿教育教学理念,课程设置和教材选用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设置专门模块、安排专门课时,借助通识必修课“思想道德与法治”的内容体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行集中阐释。二是注重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的课堂教育多元化途径,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结合本院科研优势,最大化挖掘、利用现有教学资源,加强教学课堂中法治教育过程建设、积极开展教研室活动、开展相关主题实践活动。三是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案例设计选用、学生学情分析、教学科研重点深入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主题,引导学院专业教师教育与教学素养。四是注重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工作实践,建设法治文化,开展法治主题活动,培养学生的法治情怀。举办“世界环境日”手工作品主题展览活动,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建清洁美丽中国”的环保理念等。五是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注重讲好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的“黄河流域故事”,将其作为“10+X”法学必修课程的案例与理论联系实际的内核,并将此主线贯穿整个法学主干必修课、特色必修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用“黄河流域故事”联系各法学课程的知识点,加强各法学课程、拓展课程之间的联系,降低学习成本,提升学习效果。
  
  创新法学主干课程教学模式
  构建特色课程体系
  

  在法学主干课中设置固定的理论和实践课时,进行与生态法治相关联的知识讲授与实践教学。特色必修课程和专业特色课程的设置是生态法治人才培养的切入点。环境法学院在本科生培养过程中根据《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1+10+X”分类设置模式,在创新法学主干课程的基础上以“环境与资源法学”课程为主干,内涵生态法治文化于人才培养体系之中。一是学院开设的特色专业课程“环境与资源法学”在教学质量、内容创新及培养成效等方面表现优秀,于2020年获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于2023年获批国家一流课程。二是学院以专业特色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的方式,设置了生态学、环境伦理学、环境经济学、环境管理学等交叉学科。三是学院独有的特色课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与实践”获评2024年甘肃省一流课程,通过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阐释,引领学生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在价值维度、关系维度和方法论维度综合实现了生态环境法治的理论创新,为生态环境法治方向法学专业的学生树立了正确的生态法治观念。


  重视实践教学
  培育生态文明的宣传队
  
  环境法学院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等司法部门、上海汇业(兰州)律师事务所、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共建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通过实践教学和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学院在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学生通过专业实习等共同实践课程,在实践教学中收集真实新鲜、有特色和本土化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例;再由环境法教研室对案例进行筛选组合,通过各精选案例的生态法治内涵和判决导向,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的法治观和价值观。二是将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并反复研习,贯穿于环境法律诊所和环境资源审判实务等专业实践课,强化专业知识和课程思政的学习效果,使得环境法学院的学生,都成为未来宣传生态文明和法治精神的宣传员。三是依托理论研究项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同堂授课,加深学生对环境资源案件的了解,帮助学生做好未来职业规划。
  
  依托科研优势
  提升教育教学品质
  
  环境法学院着力加强有组织科研,通过科研组织服务机制改革与创新,用特色的科学研究反哺教学,实现科研教学相长。学院现有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兰州基地、环境司法研究中心、能源法研究中心、西部生态文明建设研究中心、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研究中心等多个省级、校级科研平台,学院老师在《中国法学》《法商研究》《法学评论》《政法论坛》《现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在商务印书馆、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权威出版机构出版专著、译著10余部;研究成果获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甘肃省高校社科成果奖等10余项。上述科研成果的获得,进一步推动了环境法学院在生态环境法治方面的教学科研建设。一是在本科和研究生的教学中,将理论前沿问题作为拓展部分,融入教学设计全过程,开阔学生眼界。二是在教学改革中,将科研能力培养植入教学,为学生学历提升打好发展基础。三是在人才培养方案的持续改进中,将科研导向作为回应本科教育教学达成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学院教师科研成果对教学的支持,体现出明显的科研反哺教学的特质,学院也树立了“没有高质量科研,就无法落实高质量教学”的基本理念。
  
  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助推地方生态文明建设
  
  环境法学院积极拓展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发挥学院特色,履行社会服务职能。一是学院成功举办了“双碳法治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自然资源法治论坛”“黄河战略法治保障论坛”“新时代法学期刊发展与环境法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法治保障机制建设理论与实务研讨会”等学术会议。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年会、中达环境法论坛等学术交流50余次。参加黄河流域甘肃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论坛、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检察论坛、民法典与生态文明建设等学术活动。二是学院与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重庆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法学院、美国佛蒙特法学院等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在这些学术交流中,环境法学院的师生通过科研和进修的方式,分享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三是学院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生态法治建设。学院老师参与地方立法法治研究工作和科研项目调研,撰写智库研究项目,为地方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多名教师担任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甘肃省政府法律咨询专家、甘肃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甘肃省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甘肃省生态环境专家委员会委员及地州市法律顾问等职,倾力服务国家和区域法治建设,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张瑞萍系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院长、教授;游祯祥系甘肃政法大学环境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 责任编辑: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