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之力助扬帆‘企’航”系列报道之四

以精准监督发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

  2021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中轴线保护、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领域,依法妥善办理相关领域行政诉讼监督案件700余件。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强化行政检察履职,全面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致力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冒名登记、假冒注册商标等涉营商环境案件1236件,制发检察建议563件,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我们透过一个个行政检察护企案事例,得以了解首都检察机关如何巧手扶正,助力企业渡过难关、消除顽疾,以法治之光照亮企业前行之路……
  
  十年争议成功化解
  倾情助企解忧纾困
  
  “叶检察官,1980万元已经到账!” 收到这一消息时,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叶春楼内心无比欣慰。
  这件事要追溯到12年前。2012年5月,某电子技术研究所厂房所在地块被纳入北京市某区采空棚户区改造项目,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该企业7832.6平方米厂房位于征收范围内。2014年5月,因双方未能在规定限期内就案涉房屋征收补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该企业被腾退并强制拆除,厂房内机器设备及电子元器件被运往他处存放。
  “因保管不善,机器设备及电子元器件等物品灭失,该企业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叶春楼介绍说,2012至2018年间,该企业先后就房屋征收决定、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区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拆除行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行政赔偿等提起诉讼十余起。
  彼时,经法院判决,该企业获得征收补偿款5000余万元。后就赔偿厂房内案涉物品等损失,该企业再次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共计8000余万元。因双方对案涉物品损失争议较大,案件陷入僵局。
  “因长期的案涉房屋及物品赔偿行政争议,给该企业造成大量诉累。若不及时化解矛盾,对其正常经营和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创建,必然造成不利影响。”在叶春楼看来,确定案涉电子元器件的价值,不仅是案件的核心问题,同时也是推动纠纷解决工作的基础。
  对此,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穿透式”调查核实,借助专家“外脑”夯实关键证据。“为了尽可能准确界定物品价值,办案人员调取了11年前腾退案涉物品的清单及清点登记录像并仔细审查,查明了库存物品整体情况。”叶春楼介绍道,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聘请了中国计量科学院专家对178类2000余万个元器件,逐一查找比对、识别分析鉴定,并委托评估公司对案涉元器件进行市场询价,明确案涉物品价值区间。
  与此同时,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还组织开展了专业审计,评估企业经营状况,调取工商档案、纳税记录、银行流水等,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企业案涉年份经营状态展开审计,了解企业案涉年份产能和库存状况。
  在此基础上,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类案示范调解”。据悉,2023年6月,门头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检察+行政”府检联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建立起“府检联动”机制。形成了“党委领导、府检协同、社会参与、监督贯通”的四位一体工作格局。
  “类案示范调解即以查清的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向当事人出示类案判决结果,帮助当事人依法维护权益,降低其过高的心理预期。”叶春楼谈到,在此基础上,区检察院检察长与企业代表谈话,为企业注入“强心剂”。最终,企业同意和解,按照和解协议获得补偿款1980万元。
  “这个案子得到顺利解决,但是也暴露出监管的漏洞。应该通过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方式进行监督。为此,我们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规范行政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叶春楼说道,“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完善了相关制度,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也在一步步优化升级。”
  
  抽丝剥茧抗诉改判
  全力维护公平公正
  
  “感谢检察官依法监督,为我们民营企业主持公道。”北京市某工程队的法定代表人史某某来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解民忧,清正廉洁堪一流”的锦旗郑重交到检察官手中。
  时光回溯至2015年5月11日的夜晚,工程队一辆载满砂石的车辆在距单位100米的地方,被某镇政府的车辆拦截。在原地停放4日后,于5月15日被拖至停车场。
  5月21日,镇政府通知工程队领回车辆。但由于双方在支付拖车费和停车费用问题上互不相让,车辆一直未能取回。之后,工程队提起民事诉讼,经过法官的调解,终于在2015年7月3日取回了车辆。
  随后,工程队又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镇政府和城管局扣押车辆的行为违法。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认可扣押行为违法,但认为镇政府电话通知取车就是解除扣押,认定扣押期间为5月11日至5月21日,未支持工程队的诉讼请求。
  2018年7月,工程队以某镇政府、城管局对其案涉车辆拦停并拖至停车场停放造成车辆严重损坏为由,诉至法院请求赔偿损失。法院依据之前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支持工程队的全部诉讼请求。工程队对此表示不服,并向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官受理案件后,经过调查核实,查明镇政府工作人员曾电话通知取车,但由于双方均不愿负担费用,导致车辆未被取走。在法院协调且由城管局支付拖车和停车费用后,工程队于2015年7月3日取走车辆。
  检察官认为,保管费用承担与被诉扣押行为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应由行政机关承担,本案电话通知取车不具有解除扣押的效果,生效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遂提出抗诉。
  随后,区法院作出再审判决,确认扣押行为违法。针对行政赔偿之诉,检察机关以本案判决赔偿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向法院提出抗诉。
  2023年12月28日,某中级法院作出再审终审判决,撤销原赔偿判决,判决镇政府、城管局连带赔偿车辆修理费15000元。至此,检察机关对两案的抗诉均获法院再审改判。
  “历经这43天的我们,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心里的憋屈也都释放出来了。衷心感谢检察机关!”身心俱疲的工程队负责人史某某如释重负。
  
  聚力提升办案质效
  确保“检察护企”实效
  
  “检察护企”的核心在于一个“护”字,强调的是一个“实”字。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通过一系列生动实践,展现了其在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上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成效。
  ——平谷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针对法院超标的额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等问题,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切实保护企业在行政执行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中,综合某科技公司在刑事阶段已开展认罪认罚及其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建议相关主管机关依法减轻处罚,并获采纳,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就办案中发现的土地领域行政处罚决定未告知企业救济权利、文书中被处罚的企业名称错误等同类问题,向相关主管机关制发情况通报,建议加强规范执法,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北京市检察机关聚焦“小切口”,精准推进“护企”小专项。“各院结合辖区实际,确定了‘市场监管领域涉企小过重罚等裁量权不当行使监督’‘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销假销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治理’等共计18个小专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案件精品化办理。”北京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主任李显辉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市检察机关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中的妙招,远远不止这些。为了适应企业发展法治需求,检察机关找准护企“供给侧”,强化外部协作联动机制,确保“护企”实效。
  “我们与各级工商联密切协作,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问效于企。”李显辉谈到,各级检察院还通过会签工作文件,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追踪回访等联动机制,为护航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例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结合企业问需会上提出的问题,经梳理进行解答,形成8类问题的《检察护企法律意见指南》。并且通过区工商联和园区企业联络群等发送至辖区企业,有效回应企业的法治需求。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民营经济服务保障体系的合作协议》,明确具体职能,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追踪回访、办案风险研判联动、涉企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普法宣传教育、调研总结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为护航企业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企有所需,检有所应。北京检察机关还搭建了“护企”平台,及时了解企业法律需求,提供精准服务。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护企联络站”,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创办“检察护企直通车”,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推出“检启智远”微信小程序,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推动“走进CBD”“走进朝阳园”专项工作。“通过这些平台的建设,打通了检察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李显辉说。
  北京市检察院以办理“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能,持续助推优化营商环境”议案、提案为契机,主动向人大报告,加强与《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改承办单位深度沟通,积极推动“检察元素”融入地方立法。
  展望未来,肩负使命。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行政检察案件,聚焦重点领域,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培育,以求真务求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办案,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而不懈努力。
  ● 责任编辑: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