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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从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等四个方面,对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作出部署,进一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其中,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是此次全会首次提出的全新概念。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构建有效新安全格局的关键举措。
统筹开放和安全,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高质量发展。改革开放是党领导人民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中国式现代化在深化改革开放中不断前进、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要保障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此次全会在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中设置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专节,重点突出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等工作,为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涉外国家安全保障。
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构建国内国际安全治理体系。国家的持续安全状态表现为对外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长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坚决维护开放安全,有力推动发展和安全深度融合,一方面要坚定维护内部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要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谋求稳定和平的世界环境,主动塑造和平有序的外部安全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专章,在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方面涉及涉外国家安全工作,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凸显国内国际安全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同时强调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的辩证统一关系。涉外国家安全并非是对国际安全、全球安全、周边安全等传统概念的简单承袭,而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从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出发,聚合全球安全、国际安全、周边安全、国内安全中所有涉外因素,既涵盖国际安全传统研究范围,又包括域外国家根据国内法对他国实施单边制裁和所谓“长臂管辖”的国内发展和安全领域。涉外国家安全风险不仅涉及全球安全治理、周边安全协调、社会稳定治理等方面,还涉及国内政治安全与社会稳定风险等方面,要完善应对国家安全风险综合体,实时监测、及时预警,打好组合拳。
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全面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全球化已经深植于现代世界体系,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任何国家试图隔绝国际环境而独善其身,或者忽视全球秩序追求自身绝对安全,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非理性思维与行为。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自身安全与共同安全有机融合,是全球安全治理的时代使命。要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构建均衡、有效、可持续的安全架构,完善全球安全治理体系,共同防范、化解全球冲突与风险,维护世界和平和安全。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有力保障国家海外利益的全球发展。要秉持安全不可分割原则,反对把本国安全建立在他国不安全的基础之上,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塑造周边安全环境。要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作者系西南政法大学国家安全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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