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黄河护安澜”系列报道之四

司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河南模式

  滔滔黄河,万古奔流。穿越历史的烟云,伟大的黄河母亲昼夜不息地滋养着中原文化,孕育着一代代的中原儿女。“一部河南发展史,半部黄河变迁图。”“黄河宁”与“河南平”,在千年风雨中荣辱与共。
  河南地处“黄河之腰”,这里孕育了始祖文化、河洛文化、仰韶文化、裴李岗文化、二里头文化、古都文化、功夫文化等宝贵文化遗产,是黄河文化的集大成之地。在这片土地上,你随时随刻都能感受到华夏文明的脉动,感受到中原大地上历史与文化的融合、传统与创新的碰撞。
  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郑州主持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强调,“要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要深入挖掘黄河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讲好‘黄河故事’,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
  牢记嘱托,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河南法院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对黄河流域文物、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以法治力量筑牢文物安全防线、守护千年文化瑰宝,黄河文化日渐成为河南最亮丽的名片。
  
  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
  筑牢黄河文化保护底线
  
  河南拥有规模最为宏大的黄河历史文化遗址群,有5处世界文化遗产,16处国家级大遗址,427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涉及河南沿黄8地市共287处。“数量多、分布广、分量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碎片化保护、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审判庭庭长李继红表示。
  为加强黄河文化的系统保护和协同保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足大局,经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南省委批准,自2020年起由郑铁两级法院集中管辖黄河流域所有环境资源案件和涉及黄河文化保护案件,统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黄河文化保护。
  2022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又将集中管辖范围扩展至全省,构建跨行政区划的“18+1+1”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确定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8个基层法院集中管辖全省环资案件。
  2023年4月1日,黄河保护法正式实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出台《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工作指引》,指导全省法院全面准确适用法律。18个集中管辖法院全部挂牌成立环境资源法庭,覆盖全省、跨行政区划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建设全面落地见效,实现了黄河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全流域保护、跨区域管辖、专业化审判。
  安阳作为黄河流域重要区域,有着厚重的历史,更有着尊重历史、保护文化的传承。殷墟是我国第一个有文献记载并被甲骨文和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商代都城遗址,在中华文明乃至人类文明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对殷墟文物保护成立专门合议庭,确保强化审判,实现了对盗掘、破坏殷墟遗址犯罪的精准打击。
  2024年1至6月,共审结9件12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人。
  “我们坚持重点打击犯罪团伙组织者和骨干成员,同时结合此类犯罪组织‘见者有份’的‘行规’和实际,依法严格区分主、从犯,确保依法打击惩处,有效震慑犯罪。”殷都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而且,我们依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依法判处刑罚,同时判决赃款、赃物及违法所得向被告人及其共犯共同追缴,且追缴不设时限、一追到底,最大限度保障文物安全。”
  专门合议庭成立以来,彻底肃清了长期盘踞在殷墟周边的盗墓团伙和盗墓分子,共追缴各类文物1921件,其中涉殷商文物218件;从境外追回的一套从殷墟遗址盗掘的青铜钺与妇好墓出土的青铜钺尺寸相近,钺属于礼兵器,是权力的象征,经鉴定具备很高的考古研究价值。
  “十三朝古都”洛阳,如同一颗镶嵌在黄河流域的明珠,以洛阳为中心的河洛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是黄河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历史悠久,各类文物资源极其丰富。近年来,洛阳法院为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密织防护网,严厉打击损毁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加大对黄河流域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司法保护力度,统筹文化传承利用和生态保护治理,实现了黄河文化价值的弘扬延续,以司法之力为黄河文化培根护魂。
  2023年5月,洛阳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某、张某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全国首例因非法修复可移动文物被检察机关提起文物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据悉,2021年,李某某在倒卖文物的过程中,为提高文物的销售价格,委托无文物修复资质的张某对唐代、一级文物海兽葡萄镜进行除锈等非法处理。2023年6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张某连带承担文物修复保护费用2.95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可移动文物作为文物的一种,是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具有重要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和科学研究的价值,是我国传统文化以及历史生活的重要载体。本案中,人民法院在对文物犯罪进行刑事打击的同时,依法判处被告承担文物修复保护费用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实现惩戒违法犯罪、承担民事责任与文物保护修复的协调统一,从而对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的司法救济,对于可移动文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司法实践和立法完善提供有益参考。”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任海霞说。
  据统计,2018年以来,河南法院共审结涉及黄河文化遗产保护一审刑事案件940件,户某某等6人盗掘殷墟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和张某某等2人过失损毁文物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盗掘、销赃、倒卖、非法修复文物的李某某等21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至1万元,追缴昭君出塞镜、海兽葡萄镜等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66件、三级文物592件,实现全链条打击文物犯罪,筑牢了文物保护底线。
  
  延伸审判职能
  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后半篇文章”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河南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做到既抓末端、治已病,又抓前端、治未病。既做到了依法惩治各类文物犯罪,又做到了高质效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
  黄河保护法实施以来,郑铁两级法院聚焦环资审判中发现的黄河生态和黄河文化司法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向当地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发送《环境资源案件季度通报》5次、司法建议31份,以“小建议”撬动生态环境和文化“大治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诉讼的发生,助力提升黄河生态和黄河文化治理效能。
  “安阳是河南省委、省政府明确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文化遗产保护核心区城市,我们联合殷墟管委会、检察等部门,通过建立殷墟保护行政与司法联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在如何做好黄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后半篇文章’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安阳中级法院金融庭(归口管理环资审判)庭长赵中友说。
  被告人宋某、王某军伙同他人先后在殷都区梅园庄北街赵某强家中的客厅北屋、东北卧室以及殷都区小庄村91号院北屋内等多处实施盗掘行为,破坏了殷墟遗址的商代文化层。后经国家文物出境鉴定河南站鉴定,殷都区小庄村91号院北屋地下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殷墟遗址重点保护范围内,盗掘地点属于殷墟时期的文化遗址与墓葬叠压区域。
  安阳市两级人民法院最终以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分别判处宋某和王某军有期徒刑14年6个月至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为了向社会各界展示司法机关依法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犯罪的决心和信心,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殷都区法院专门在殷墟商魂广场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此案后来被新华社等国内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并入选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主办,中国国家博物馆承办的“众志成城 守护文明——全国打击防范文物犯罪成果展”。
  此外,由殷墟管委会牵头,安阳法院还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共同建立殷墟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选择典型案件巡回审判,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里头遗址位于洛阳东部的偃师区境内,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首批重点六大都邑之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二里头遗址揭开了“夏都”的神秘面纱,对研究华夏文明的渊源等重大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继安阳之后,5月31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检察、文物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在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建立“黄河文化司法保护基地”,将巡回审判、法治宣传和文物保护有机结合,加强黄河文化遗产综合保护与治理;开展国际博物馆日“守护者说”走进洛阳活动,让网民沉浸式“云游”洛阳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了解文物保护法治实践,《人民法院报》和最高人民法院新媒体矩阵同步直播,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点赞。
  “黄河文化(洛阳)司法保护基地,通过‘执法+司法+基地’模式,综合运用刑事惩治犯罪、行政监督预防、民事定分止争、基地宣教警示功能,实现法治力量对黄河文化的全面、集中、精准护航。”任海霞说,“它的设立,标志着我院在创新司法保护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是司法职能与文物、文化保护的有效衔接,对于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引导更多社会主体树立起保护黄河文化的理念具有重大的意义。”
  与此同时,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还特别重视通过典型案件促进黄河文化保护和文化技艺传承发展。
  2023年10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唐三彩的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件。由于唐三彩烧制技艺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该案的判决结果不但涉及传统工艺美术领域作品的认定标准问题,而且对于洛阳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的创新发展具有引导意义。
  “我们通过召开非遗座谈会、院长主审案件、促进唐三彩产业协会成立及申报地理标识等工作,推动解决唐三彩行业面临的产业困境,助推非遗技艺传承发展,共同守护黄河文化历史根脉,促进黄河文化遗产焕发生机。”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楚表示。
  此外,洛阳法院还对洛阳文旅部门在二里头出土文物的文创产品开发过程中,及时跟进,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宣讲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强化保护意识。在文创平台龙门文创院,对龙门石窟等文物“二次创作”素材基因库的数字化平台的打造,洛阳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河南多所高校,深入进行分析论证,以司法服务保障了文博资源的数字化商业规范化运行。
  
  实现跨区域协作
  融入现代化文化治理体系
  
  黄河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长期工程。通过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多的司法实践,河南法院认识到,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观念,不断深化内外协作联动,切实形成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合力。
  洛阳龙门石窟与云冈石窟、莫高窟、大足石刻等石窟寺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艺术、科学、社会、文化等价值。
  为进一步探索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径,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4月20日,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甘肃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重庆签订了《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协议》,联手建立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战略合作机制。
  依照该协议,四家法院紧紧围绕“文物保护的样板、传承利用的示范、法治保障的标杆”目标,本着“合作共建,聚力文化遗产保护;交流共商,深化司法跨域协作;资源共享,推动区域优势互补”的原则加强协作,将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有机结合,持续做强做优“生态+文化”“惩治+预防”司法品牌,构建全方位、立体化保护格局,高标准一体化推进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利用,积极传播石窟寺类世界文化遗产所承载的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为保护人类智慧结晶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除此之外,为加强黄河文化司法保护,我们还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主动与公安、检察、文化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黄河文化协同保护机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黄河流域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座谈会,通报全省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构建起黄河文化大保护、大治理的格局。”李继红说。
  由殷墟管委会牵头,安阳法院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召开文物司法保护工作联席会和保护殷墟遗址典型案例发布会,联席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在殷墟设立“文保法官工作室”,选择典型案件巡回审判。殷都区法院与殷墟管委会还联合开“保护大殷墟·法官在行动”专题宣讲活动,组织殷墟遗址所涉及的殷都区、北关区和龙安区三个区域内的企业职工、基层文物专干、房屋租赁户、商铺经营户和核心保护区村民等参加专题宣讲,通过以案释法、讲解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营造群防群治、全民自觉守护殷墟的浓厚氛围。
  郑铁两级法院联合河南黄河河务局到小秦岭、嘉应观、黄河小浪底等地开展黄河生态保护和黄河文化法治宣传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普法等形式讲述黄河司法保护故事,增强公众保护黄河文化遗产的自觉性。
  洛阳法院在新安县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基地,在伊河国家湿地公园与孟津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修复暨宣传教育基地等,积极发挥基地的宣传、教育、引领作用,实现法治力量对黄河文化的全面、集中和精准护航。
  焦作法院联合当地文旅部门走进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修武县一斗水村、太极文化发源地陈家沟、“孔子问礼处”北孔庄村等地,开展“古村落司法保护”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保护优秀传统文化、守护文化根脉。
  ……
  黄河文化、黄河精神,就是通过一个个司法守护的故事,在中原大地上持续传承。
  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年多来,我们已经看到了河南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黄河文化保护取得的骄人成果。黄河继续流淌,故事还将持续发生。
  ● 责任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