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服务大局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政协工作新局面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政协成立75周年。75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政协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在建立新中国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长期以来,内蒙古各级政协组织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政协贡献。内蒙古十三届政协坚持性质定位、传承优良传统、牢记使命担当,充分发挥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建言资政、凝聚共识,努力开创新时代内蒙古政协工作新局面,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凝聚智慧和力量。
  
  一、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保障人民政协事业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就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刻阐明人民政协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建设什么样的人民政协、怎样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重大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内蒙古十三届政协履职伊始,就把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履职必修课,纳入自治区政协各级党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理论学习重点内容,深学细悟这一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政协的初心使命和性质定位,把牢政协工作的主轴、主线和中心环节,有针对性地解决“职能模糊、责任虚化”的现实问题。举办3期政协委员履职专题培训班,覆盖全区三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首期由8位主席会议成员专题授课,引导大家进一步明确履职方向、把握履职重点,打牢协商基本功、练就履职真本领,更好彰显人民政协的独特优势作用,通过政协务实有效、高质量的履职,推动人民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二、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事业要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就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包括各民主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成立政协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②75年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一直是人民政协的光荣传统和重要经验,贯穿于人民政协成立和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首次召开中央政协工作会议,出台一系列重要制度文件,为人民政协事业蓬勃发展、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人民政协制度展现出巨大优势和勃勃生机。
  内蒙古十三届政协毫不动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对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正确言行和实际行动上,充分发挥自治区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制定的自治区政协党组工作要点、五年工作规划,召开重要协商会议,与北京市政协共同开展的“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等重要事项,都及时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认真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交办重点任务,协助党委制定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新时代政协委员作用的意见》,对政协委员履职活动、做好界别工作、强化履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量化规定,用一把“丈量尺”激发政协委员履职新活力。连续两年以自治区政协党组名义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首次制定《关于支持驻自治区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的办法》,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建职能,成立21个界别临时党支部,构建符合政协特色的党建工作格局,实现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党的工作对全体委员的有形有效覆盖。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委员和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三、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这个大局,彰显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可以广泛畅通各种利益要求和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可以广泛形成发现和改正失误和错误的机制,可以广泛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是人民政协履职的重要原则,是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效能的重中之重和关键所在。
  内蒙古十三届政协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牢牢把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聚焦内蒙古两件大事协商建言。履职以来,围绕“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促进储能产业健康发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议题,组织开展协商议政活动,形成了一批重要履职成果,为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紧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六个工程”(政策落地工程、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温暖工程、诚信建设工程、科技“突围”工程、自贸区创建工程),把“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诚信建设”作为自治区政协2024年第一个专题协商会,由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牵头组织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东西部协作以及加强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大决策,2023年初与北京市政协共同建立“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工作机制,提出并促成“六个倍增计划”(教育倍增计划、医疗倍增计划、农畜产品销售倍增计划、旅游倍增计划、产业合作倍增计划、科技创新倍增计划),取得了良好成效。2024年,组成6个调研对接组,赴北京市政协及北京市7个部门、9个对口协作区开展18场对接活动,推动“六个倍增计划”扩面升级。围绕京蒙协作“六个倍增计划”组织召开6场政协助力推进会。“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工作入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大起底”和“2023年度全区改革优秀案例”。
  
  四、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盯住凝心聚力这个关键,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发挥统一战线组织功能,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努力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④人民政协发挥统一战线职能作用,需要搭建更多凝聚共识平台载体,不断深化团结联谊,做好联络和牵线搭桥工作,广泛汇聚携手奋进新征程、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
  内蒙古十三届政协坚持把凝聚共识与协商议政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认真做好凝聚人心、增进团结、汇聚力量的工作。履职以来,紧扣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和内蒙古两件大事,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旗帜鲜明提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10个方面凝聚共识重点,一以贯之推动落实。主席会议成员带头走访各民主党派区委、自治区工商联,组织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座谈交流。依托政协报告厅、知情明政吹风会、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委员讲堂、读书分享会等平台载体,开展广泛宣传阐释,凝聚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思想共识。建成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馆,该馆被命名为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成为展示人民政协光辉历程和协商民主实践的新窗口。2024年,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书画展,以艺术形式呈现内蒙古各族群众手足情深、守望相助的美好景象,对内蒙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
  
  五、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牢记协商于民、协商为民这个理念,突显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本色担当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把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促进民生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愿望,抓住民生领域实际问题做好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增进人民福祉。”⑤人民政协具有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这就需要我们坚持人民政协为人民的根本政治立场,引导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内蒙古十三届政协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基于人民立场思考问题,以是否增进人民福祉为标准检验履职成效。履职以来,主席会议成员走访联系乡村振兴帮扶旗县、民营企业和商会,协调解决民生实事、化解信访事项。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同志和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督办重点提案130件,带头问计于民,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制定《完善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度机制的实施意见》,丰富和拓展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的有效途径,规范全区2300余家委员工作站(室)运行管理,深入农村牧区开展“送医送药”界别活动,方便基层群众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在家门口看病开药。建立“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组织政协委员开展信访代办工作,鼓励和引导全区三级政协委员积极担任“特邀调解员”“信访代办员”。截至目前,累计调解案件14234件,代办信访事项1842件,拓宽了政协委员履职渠道,发挥了人民政协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用,让人民群众感到政协离自己很近、政协委员就在身边。
  
  六、做好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强化履职能力建设这个基础,激发人民政协事业的生机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增强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⑥人民政协事业作为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依靠广大政协委员和机关干部尽心履职,按照“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要求,担负起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重要使命。
  内蒙古十三届政协坚持以加强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水平,推动自治区政协工作提质增效和创新发展,更好适应新时代人民政协工作新要求。履职以来,第一时间研究谋划自治区政协五年工作规划,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配套出台提案、各专委会五年工作规划,形成“1+N”(一个总规划、N个专项规划)五年工作规划体系,这在内蒙古政协历史上尚属首次。实施政协委员履职承诺践诺和主动请辞制度,明确政协委员年度履职任务“六个一”(每人每年全程参加一次全体会议,至少提交一件提案、一篇社情民意信息,参加一次调研或视察考察活动,参加一次学习、一次界别活动),有效改变“年委员、季常委”现状。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意见》,要求各专委会深入了解所负责领域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把专委会建成相关领域的政策库、数据库、人才库、案例库,让专委会的工作人员成为该领域的专家,更好服务本领域委员高质量履职尽责。首次制定《关于加强政协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自治区政协机关获评自治区直属机关“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先进单位”。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书记、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