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厦门大学1926年6月正式设立法科,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厦门大学法学院(以下简称厦大法学院)是全国较早设立国际经济法学科和国际经济法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的高等院校之一,也是联合国贸发会议遴选的国际投资法“全球15所法学院领航项目”成员。2012年,厦大法学院获批教育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成为国际立法协会首个中国成员单位;2022年,获批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2023年,获批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程,厦大法学院紧跟国家战略和社会需求,在实践中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通过40余年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探索,厦大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培养了大量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善于处理国际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其中数百位校友在国际组织、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跨国企业担任重要职务。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
  
  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高校的立身之本。而涉外法治人才是我国参与全球治理、维护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的重要力量,在培养过程中需特别注重政治理想信念和国家利益意识的塑造。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程教材指南》等文件,厦大法学院制定四个攻坚计划,按照三步走战略,推进课程思政改革,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学科体系、专业体系、教材体系和管理机制体系之中。着重用好课堂主渠道,注重知识、能力与价值观“三位一体”,在传授课程知识的基础上引导学生将所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转化为内在德性和素养。
  国家战略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明确的方向指引,也是高校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驱动力。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向上,厦大法学院始终紧跟国家和社会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进行侧重和调整。
  厦门大学法学学科在1979年复办之初,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的迫切需要,确立国际经济法为发展重点。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法律系1981年在全国率先招收国际法专业硕士生,1985年在全国率先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生,1986年开始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1997年后调整扩大为国际法学专业)博士生。1987年10月成立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
  2020年,厦大法学院在原有国际化办学经验基础上,探索新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立项厦门大学国际化专业建设2.0计划,设立本科生国际化班,为其专班开设英美法体系、国际争端处理等英文课程,目前已有3届共计33位学生完成国际化班课程。

  在国际硕士培养上,除中国法国际硕士、国际经济法国际硕士、税法国际硕士外,2022年新增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面向全球招生,采用全英文教学,已为许多国家,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了许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此外,2022年新增法律(法学)国际仲裁硕士项目,培养紧缺的国际仲裁人才。


  紧跟培养目标
  注重学生外语和实务能力培养
  
  厦大法学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坚定政治信念、国家意识、法律道德,勇于承担历史使命的传承者,具备国际视野、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知识、较强国际学术交流能力,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课程体系设计上,厦大法学院从四个方面进行建设:第一,注重学生涉外法治理论课程体系的建设,开设了大量涉外法学课程,如外国刑法以及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投资法等课程。第二,精心设置了专门的全外语或双语教学课程,包含专业主干课程、专业外语课程、案例研究课程等,如国际贸易法、国际税法、国际投资法、国际法前沿问题研究、英美法研究方法等均为全英文授课。以本科生国际化班为例,除法学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任选课程外,开设了英美法系列全英文课程作为其必修课程,并为其开设法律英语。第三,开设精品实务课程,包括不同部门法的案例分析课程以及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等实务课程,大部分课程都由具备丰富业界经验的资深法官、律师等实务导师讲授,效果显著,深受学生喜爱。第四,面向研究生与本科生共同开设辩论队课程。根据中国WTO模拟法庭竞赛、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威廉维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竞赛等各项赛事,配套设置了国际海洋法案例研究(模拟法庭竞赛课)等相应课程。
  实践是检验人才培养成效的试金石。厦大法学院一直在积极推进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建设,采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培养学生实务能力。近年来,更加重视与实务部门在共建管理机构、课程教材、师资团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研究智库与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强化学生涉外法治实践能力培养。以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为例,该项目全英文授课,由厦大法学院、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培养方案、师资团队、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深度协同,旨在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精通国际税法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国际税收规则发展形势,能够有效运用国际税收规则,并且具备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国际税收理论和实践问题技能的涉外法治人才。自2022年项目启动以来,已招收两届学生共53人,其中中国学生29人、国际学生24人。培养成效显著,该项目学生在全球税收协定评论大学竞赛中,2023年厦大法学院代表队获第七届冠军,2024年进入第八届全球税收协定评论大学竞赛前三名。
  
  加强师资建设
  拓宽学生境外交流实习渠道
  
  师资队伍水平是影响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厦大法学院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引培并重,多渠道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教学与实践水平。第一,鼓励在职教师前往海外进修,拓宽国际视野,提升国际化教学和交流水平。厦大法学院制订了切实可行的中青年教师国际化培养计划,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富布莱特项目、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等多种渠道,资助教师赴美国纽约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罗马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海外知名高校及科研机构学习、进修,掌握前沿学术动态,汲取先进教学理念。第二,多渠道引进优秀国际法学人才。依托学校人才政策,厦大法学院聘请多名国内外著名专家担任兼职教授、兼职博导,优化外聘教师管理制度,使外聘高水平教师更好地发挥作用。第三,鼓励青年教师赴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等涉外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以提高实务教学能力,更好地实现理论与实践、课堂与社会的衔接。目前,厦大法学院已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研究特色明显、教学研究和外语能力强的可持续发展学术团队,90%以上的教师有国外留学和访问经历,在国际组织兼职达8人次。
  为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提升国际事务实践能力,厦大法学院通过交换项目、联合培养、暑期学校、国际赛事等多种渠道,为学生提供与境外师生学习交流机会。除校级境外交流项目外,厦大法学院与40多所知名境外院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并设立专门的奖助学金项目资助学生赴境外交流。每年夏季,全英文授课的国际法暑期高等研修班、国际税法夏令营、马可·波罗-郑和国际海洋法律与政策暑期班、国际大学生知识产权夏令营等也为学生参与国际交流提供了优越的条件,让学生不出校门便能享有与境内外师生学习交流的机会。在国际专业比赛上,厦大法学院训赛结合,组织国际法等学科教研室骨干力量担任指导教师,并提供全额经费资助。厦大法学院辩论队多次取得国际专业比赛良好名次,学生个人多次获得最佳辩手、最佳诉状等赛事荣誉。2024年,厦大法学院代表队在第65届杰赛普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暨第22届中国赛区选拔赛中荣获全国季军及全国一等奖,获得代表中国出征华盛顿国际赛的资格,代表队队员周子怡获得最佳辩手称号。
  不断拓宽涉外实习渠道,除境内组织、企业外,厦大法学院积极拓展境外实习项目,如布拉格海外实习项目以及联合国国际法院司法助理实习项目。2019年,厦大法学院经联合国国际法院遴选成为全球有资格参与其设立的司法助理实习项目的20余所法学院之一。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厦大法学院以人才培养成效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主动融入学生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三大质量保障理念,构建质量保障机制,夯实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学生全面卓越发展保驾护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早日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厦大法学院将在已有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依托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和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继续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推进教学改革、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完善评价机制,培养更多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服务国家战略。
  (何丽新系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翁炎英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学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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