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力量促进消费环境优化

  编者按
  我国有14亿人口,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万美元,是全球最大和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具有巨大增长空间。
  当前,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深入推进,消费日益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基础性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依托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2024年是“消费促进年”。今年以来,我国消费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新型消费不断发展。据统计,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万亿元,增长3.7%,数字商品、服务消费、以旧换新成为新增长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3月7日,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为新征程上推进消费环境建设强化了法治保障。
  7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6方面20项重点任务,进一步释放以服务消费为抓手,为扩大内需添动力的明确信号。
  近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2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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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一系列发展和改革举措接续出台,扩内需促消费政策落实落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消费潜力不断释放。无论是商品消费还是服务消费,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到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越来越多的经营者、消费者都能做到“与法同行”,法治在促进消费环境建设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以提振消费为重点扩大国内需求”。促进消费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长效机制和法治体系提供持久的支撑,离不开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协同推进。
  在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下,必然能够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推动释放消费潜能,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服务推进共同富裕前景将更加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