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管理推动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

  管理在现代社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因素。管理能够将各种检察资源有机联系起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效率和效果。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内涵和外延不断丰富的背景下,“高质效检察管理”的提出,是检察机关深入落实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必然要求。
  
  高质效检察管理是政治过硬、
  目标明确的管理新模式
  
  高质效检察管理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唯有政治过硬,方能保持管理方向不偏离、管理理念不陈旧、管理方法不走样。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六个坚持”作为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的根本遵循,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高质效检察管理必须明确“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让人民满意成为检察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高质效检察管理是人、工具和案件
  有机统一的管理新模式
  
  新质生产力的基本内涵为“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对于检察机关,劳动者即检察干警,劳动资料即包括法律法规、办公设备、大数据、数字模型、业务应用系统等工具,劳动对象即案件。最高检党组提出,要正确把握高质效办案和高水平管理的关系,既要抓案件办理也要抓案件管理,既要向办案要质效也要向管理要质效。向管理要质效就是要通过人、工具和案件的有机结合提高检察办案质效。人、工具和案件三种要素的组合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其相互作用机制也在不断变化,催生新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进而影响检察办案质效。树立正确政绩观,其中一个重要措施是“考核指标只减不增、通报值指标只减不增”,这充分体现了人、工具与案件之间的关系,即通过调整优化评价指标这个工具,让基层检察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切实把人的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
  
  高质效检察管理是成本与收益比
  最佳的管理新模式
  
  成本与收益分析是管理学中的重要概念,即运用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在检察管理活动中,必须注重成本与收益的最佳均衡,以实现检察资源的最优配置。成本控制方面,在注重各项制度机制的制定、执行、评价等总成本基础上,还要注意其他成本。例如,要处理好突出中心与统筹兼顾的关系,将主要精力放在保障司法办案的中心地位上,实现“协调统一、形成合力”的管理模式。要做好顶层设计,注重预防制度机制制定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损失,增强管理的体系性、整体性、协同性,避免各项管理活动之间因不协调或冲突造成的效率损失,同时也避免了市县两级院分别设计的重复成本。收益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不能忽视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数字检察战略等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发展的长期收益。收益要在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下,树立干警、组织、群众、社会等利益一致性的价值目标。例如,“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守护人与被监督者的使命和目标的一致性,“如我在诉”理念在司法办案主体与群众利益的关系上呈现追求公平正义的一致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基础上体现了司法办案与当事人利益的一致性。
  
  高质效检察管理是守正创新、
  勇于变革的管理新模式
  
  守正创新、勇于变革作为高质效检察管理的核心特征和关键要素,通过精准的制度创新和有效的制度供给,有机整合检察资源,实现检察监督最大效能,更好地适应中国式现代化新需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守正与创新相辅相成,体现了变与不变、继承与发展、原则性与创造性的辩证统一。守正必须坚持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进行管理活动,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确保检察权行使不偏离法治轨道、不突破法律边界。守正必须遵循检察权运行规律,坚持放权与管权、激励与约束相结合。放权和激励要于法有据,符合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管权与约束要在“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基础上务求实效,做到“放权不放任”“约束而不失活力”。创新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客观评估过去一段时间检察管理模式的成效,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避免“沉没成本”对检察决策的影响,实事求是地部署推进检察管理工作,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创新必须遵循事物发展规律。高质效检察管理,“效”在科学管用,要遵循司法规律、检察规律、管理规律。创新就是要持续改进,摆脱与检察改革不相适应的思维定式和路径依赖,持续改进管理理念、方式、模式等。同时,守正创新还要妥善处理引进、学习与自主创新的关系,既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检察管理、其他行业管理的成功经验,做到在扬弃中吸收应用,又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检察权“法律守护人”“公益维护人”“治理参与人”等属性,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不断挖掘合理的、富有生命力的管理智慧,在创新中予以运用。
  
  高质效检察管理是体系完备、
  运行高效的管理新模式
  
  高质效检察管理必须牢固树立“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理念,建立完备的管理体系。在宏观上建立涵盖目标任务、指导原则、工作举措、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工作体系。在中观上建立整体统筹、上下一体、指导有力、左右联动、协作配合、统一进程的管理运行机制。在微观上建立涵盖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政务建设等检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管理机制。在实现管理目标过程中必须体现运行高效的特征,注重整体管理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各项管理机制协调互补、统筹联动发力、检察职能的融合、信息共享和流通,处理好秩序与活力的关系,减少各项检察工作中的重复劳动,让干警真正感受到高质效检察管理是管活而不是管死,是赋能而不是负能。
  
  高质效检察管理是科技引领、
  智慧支撑的管理新模式
  
  数字检察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开辟了全新的路径。同样,检察管理也需要科技引领、智慧支撑,当前广泛运用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就是数字赋能检察管理的生动写照。数字赋能检察管理要坚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检察管理的深度融合,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让各项数据活起来,深入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管理创新,形成数字化时代潮流的管理新模式。例如,在业务管理方面,可以依托大数据模型,实现数据智能核查和校验、程序智能检查和提醒、监督线索智能排查和推送、业务运行智能分析和生成等功能。可以搭建案件质量评查智慧平台,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办案数据为分析对象,通过提取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检察建议、线索移送等关键数据,针对案件事实类似的案件,分析法律适用、诉讼结果等方面是否一致,解决类案不同诉问题,以及在法律政策运用方面进行纠偏定向。还可以对类案的发生原因、发生地点、主体特征、发展态势等方面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预防犯罪、预防群体性纠纷等方面的社会治理对策。在队伍管理方面,可以创建队伍管理智慧平台,将人事基础信息、教育培训、考核评价、表彰奖励、检务督察、纪检监察等方面的信息汇集成数据池,运用模型算法,构建工作履历、业务能力、综合能力、考核奖惩等全方位的政治画像,有效评估队伍建设情况,为队伍管理、人才规划、选人用人、综合人才培育等方面提供参考。
  (作者系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 责任编辑:孙雅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