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司法为民精神在新时代 检察工作中的运用与发展

-- ——甘肃省庆阳市打造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的生动实践
  马锡五,别名马文章,陕西省志丹县(原保安县)芦草沟村人,是陕甘人民的忠诚战士、中国司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他长期从事人民司法工作,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经常携案卷下乡,深入群众,实行审判与调解相结合,解决了封芝琴(1951年评剧《刘巧儿》原型)婚姻案等一系列缠讼多年的疑难复杂案件。由于他执法严正,刚正不阿,深受人民群众欢迎,他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曾在解放区推广。1943年1月,在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西北局和边区政府表彰奖励了马锡五,毛泽东同志在马锡五的奖状上亲笔题词“一刻也不离开群众”。马锡五牢记毛泽东同志的教诲,将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司法实践中去,因而创造了马锡五审判方式。1959年5月,马锡五在全国公安、检察、司法先进工作者大会上的书面讲话中,将自己的审判经验表述为“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 。
  为传承和发展马锡五司法为民理念,甘肃省庆阳市检察机关依托其地处陇东的地理优势,结合当地特有民俗和文化底蕴,坚持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在全市建立9个“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并以此为载体,打造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实现了马锡五司法为民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创新性实践。
  
  创新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
  现实意义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的正确方向和重要原则,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马锡五司法为民理念汲取了以民为本、调解优先、群众参与、公正人道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因素,带有红色法治文化烙印。马锡五在兼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由于边区经济发展落后,农村人口众多,大量以婚姻和土地纠纷为主的矛盾频发,且因当地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低,不适宜通过普通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为便民、利民,提高解决人民群众矛盾纠纷的效率,在个案中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马锡五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取得了案件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理想效果。
  时至今日,马锡五“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理念深深扎根于“为人民司法”的广袤大地,具有强大生命力。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其蕴含的法治价值仍然历久弥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实践中涌现出如马锡五式人民法庭、马锡五式巡回法庭等新样态。庆阳市检察机关创建的工作室,与马锡五司法为民理念具有内在统一性。在发展渊源上,工作室汲取了马锡五“司法为民”理念,特别是对其中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红色法治文化精华做了全面继承。在价值追求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方式方法上,积极深入基层一线,通过释法与说理相结合,拉近与群众的空间距离及心理距离。在目标导向上,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争取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要求一切司法工作必须从人民群众实际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室正是以人民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政治与业务有机融合,以政治引领业务、指导业务。二是工作室站稳人民立场,坚持人民至上,无论是办案的方式方法还是监督实效,都以是否能依法充分合理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最终衡量标准。三是工作室注重解决困扰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能动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权益,因此对检察干警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与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相吻合。四是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符合“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要求。

  回应检察实践新需求。工作室坚持“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理念,与能动检察的要求不谋而合。其一,关注检察人员履职的能动性,要求他们主动服务、灵活办案、热情耐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其二,关注检察人员适用司法政策的能动性,要求他们“少说客套话、多讲真心话”,以贴合人民群众的语言习惯来释法说理,坚持实质正义价值取向,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其三,关注检察人员监督方式的能动性,要求他们重视与外部良性互动,将个案办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更深层次扩大司法为民的覆盖面。


  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建设路径
  
  2022年3月以来,庆阳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以“质量建设年”和“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为契机,在传承陕甘宁边区红色基因的基础上,创建了工作室。弘扬司法为民精神,以“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为民纾困解难”为根本遵循,积极主动、热情服务、换位思考、文明司法,切实把群众身边的“小事”“小案”当作大事大案来办,用心用情依法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组织架构:以工作室为核心统筹检察机关内部资源。工作室设在各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是检察机关对外联系的职能窗口,负责受理当事人对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领域案件的举报、控告,根据不同案件当事人的不同需求,统筹调配全院检察资源。工作室采取“台账+预案”“领导+轮岗”“包案+领办”等方法,以检察长定期接访、特殊情况预约接访,其他院领导、中层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轮流接访制度,确保及时受理案件,及时分流办理。
  运行方式:畅通与群众联系渠道,做到检察为民服务零距离。一是缩短空间距离,实行“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检察监督模式,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到案前案后,由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组成办案组,带案下访,将工作室建设成为联系群众的第一站,有效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二是拉近心理距离,要求检察官做到“换位思考+情感疏导+法律阐释+政策说理”,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群众打开心结、消除顾虑、赢得信任。三是提升检察透明度,广泛邀请人民群众担任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志愿者等,认真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根据案件公开公示相关制度要求,及时公开相关案件法律文书,畅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服务目标:严格依法办案,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一是秉持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全方位调查还原案件事实真相,全面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确保案件处理实体公正、程序合法。二是通过检察听证、座谈会、个案和解等方式,让当事人能够面对面交流,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从而找到案件处理的平衡点,助力实现群众利益最大化。三是利用前期调研、中期办理、后期总结共发力,根据案件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地解决案件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消除分歧、达成共识。四是借助相关领域业务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等“外脑”及外出培训、专家讲座等方式,全面拓宽检察人员的知识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五是通过组织检察开放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周、定期对外公布工作室小故事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化水平。
  社会治理:延伸监督触角,将案件办理与党建引领、社会治理有机融合。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将工作室创建为检察为民服务的特色党建品牌,设立了“密切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疏解民困”“参与社会治理”等党员示范岗,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检察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拘泥于就案办案,坚持从个案办理中深度挖掘案件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聚焦中心大局,以堵塞漏洞、健全制度、预防犯罪、推进治理为抓手,参与主动创稳行动。出台《工作室主动创稳矛盾化解工作办法》等机制,以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马锡五式工作法实践成效
  
  矛盾纠纷化解率持续提升。促进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多维化解是工作室的重要职能,也是检察机关服务主动创稳的重要举措。据统计,依托工作室,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化解矛盾纠纷268件。其中166件矛盾纠纷是在诉前程序化解,实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的目标。受理法律监督信访事项227件,回复227件,回复率达100%,所有信访案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着落。强化释法说理,经释法说理后息诉罢访208件。拓展维权渠道,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方式维权122件,多起上访缠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高质效法律监督强化诉源治理,与民意同频,与社情共振。
  群众对检察监督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截至目前,通过“干部作风二维码”、现场征求意见、发放问卷调查等了解到,工作室所关注的问题均得到依法依规合理解决,人民群众对工作室工作整体评价良好。工作室自创建以来,共帮助147名农民工讨回薪资130.2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0.85万元,助力99名未成年人完成义务教育。围绕民生、公共利益等领域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发出建议提醒函21份、检察建议书293份,提醒及建议事项均得到有效落实整改,从源头上解决了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干警综合素能持续提升。工作室对检察干警能动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从而激励和倒逼检察干警更新理念、提高素质、创新方法。与群众零距离的互动交流,促使检察干警在乡土民情、心理咨询、沟通技巧等方面均得到快速提升。秉持实质公平理念,促使检察干警在更深更细钻研法律业务的同时,更加注重考虑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托工作室,全面提升了检察干警全面学习法律业务、弥补检察业务短板的积极性。工作室不仅仅是为民办实事的平台,也是检察干警综合素能大锻造的熔炉,对增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内生动力有着深刻而长远的意义。


  马锡五式工作法展望
  
  马锡五来自人民,不忘劳动人民的本色,甘做人民的公仆,当好人民的勤务员。庆阳市检察机关在既有框架下继续精耕细作,坚持以个案为切入点,打造预防中心、对接中心、集散中心“三个中心”,统一管理诉求、调配人员、办理案件,加强市县院、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建设“三大基地”,即矛盾化解基地、普法宣传基地、风险排查基地,作为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推动该工作法实现司法为民的长远效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丰富司法为民的内涵与外延。司法为民作为工作室的源头活水和内生动力,内涵与外延须在现有基础上持续深入、优化、拓展。优化司法为民的前提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党的领导融会贯通于工作室工作全过程,以政治引领业务、推动业务。优化司法为民的措施须从制度设计、监督领域、监督方法等方面不断丰富拓展。在制度层面上,急需尽快完善相关制度,全面规范工作室的运行,如建立完善案件分流处理机制、工作室考核机制等。在监督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同步发力,将案件办理与司法为民紧密结合,既要从每一件个案办理中做到公平公正,也要从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层次履职,全方位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监督方法上,践行“为民、利民、便民”的理念,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坚持共性处理与个案解决相结合,多维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坚持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提升法律工作监督质效,“必须促进检察人员担当作为,一体加强‘案’的管理和‘人’的管理”。要将工作室的发展融入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大局中去,作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亮点特色工作做实做好。在“人”的管理上,坚持正确导向,激励检察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能同步提升,促使检察干警将精益求精的精神、专业敬业的素养作为毕生价值追求,锻造“工匠式”检察干警。在“案”的管理上,坚持与时俱进,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综合运用科技终端、大数据、信息公开等方式,全方位做好司法为民。积极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法律监督工作,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促社会治理,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以实现法律监督实效为导向,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工作室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不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通过检察履职办案,着力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马锡五“一刻也不离开群众”的司法理念对人民司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其为民、便民、利民,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具有新时代 “枫桥经验”的精神实质。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是庆阳市检察机关对马锡五司法为民理念在检察工作中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尝试。自创建运行以来,已进行了大量实践,取得较好成效,得到普遍认可。2022年10月,在全国新时代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研讨会上,庆阳市检察机关对这一创新实践做了推介;2023年10月,庆阳市人民检察院“马锡五式检察工作室”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团队。2024年3月19日,甘肃庆阳与陕西延安两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检察为民工作协作机制,推动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该做法被《检察日报》《法治日报》、“学习强国”、甘肃广播电视总台等媒体及学习平台推广。打造新时代检察版马锡五式工作法,拓展了马锡五司法为民精神的内涵与外延,彰显“一刻也不离开群众”为民精神,根植于人民群众的实践沃土,深深扎根于“为人民司法”的广袤大地。这将为全面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系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一级高级检察官)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