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红色法治资源优势 努力打造红色法治基因传承高地

  江西是中国革命的摇篮、人民军队的摇篮、共和国的摇篮、中国工人运动的摇篮,在革命战争年代,江西形成了丰富的红色资源,积淀了深厚的红色底蕴,在推进红色基因传承中肩负重要责任、具有独特优势。在创建红色政权的同时,各根据地在党的领导下较大规模、较为系统地开启了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保存了许多红色法治资源。近年来,江西省法学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区的目标,立足江西红色资源禀赋,深挖红色法治资源、保护红色法治文物、强化红色法治宣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努力打造红色法治基因传承高地,让革命事业在江西这块红土圣地上薪火相传、血脉永续。
  红色法治资源是我们党革命建设时期的重要历史遗产,发掘和保护红色法治资源是义不容辞的责任。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进行艰苦卓绝的革命战争与领导管理全国各苏区建设的同时,学习借鉴当时苏联模式,在彻底摧毁国民党政府旧法体系基础上,广泛开展了苏维埃法制建设。共制定颁布120余部法律法规,创建了包括宪法和土地法、婚姻法、劳动法等在内特色鲜明、初具规模的苏维埃法律体系和一套较为系统的政法组织体系,为防范打击敌人、巩固红色政权、稳定社会秩序、保护群众利益发挥了重大作用,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写下了新民主主义法制初创和发展、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光辉一页。深度挖掘、及时保护、倾力修缮见证这些历史的文物遗址等,总结回顾人民民主法制演绎的光辉历程,追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起源,对于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铭记革命先辈法治探索的不朽业绩,激励后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意义十分重大。
  近年来,江西坚持“应保尽保、抢救第一”和“合理利用、大力弘扬”原则,大力实施红色资源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程,扎实做好红色法治遗址遗迹、文物设施等的挖掘、保护、修缮工作,运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对相关纪念地、陈列品、出版物、音视频等进行采集存储,梳理形成532项红色法治资源目录清单,研究推荐39件红色法治事件入选《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同时,充分发挥江西红色法治资源优势,牵头全国13个苏区所在地,对我党革命斗争时期苏区法制建设文物资料进行全面梳理、系统整理,在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旧址瑞金市建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纪念馆于2023年11月正式开馆,共展陈文物、资料等800余件,系统展现了我党从苏区时期到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和辉煌历程。努力建设区域性红色法治文化集群,推动形成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带、赣南原中央苏区红色法治文化群等,打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2个国家级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旧址等19个省级红色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提升与固化红色标识,打造永不消逝的记忆丰碑。
  红色法治文化是我们党百年奋斗历程的丰厚精神财富,凝炼和弘扬红色法治精神是推进依法治省的内在需要。在江西这块红土圣地上,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革命先辈们,以董必武、梁柏台等同志为代表的法治先驱们,运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结合中国国情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为红色法治建设和发展进行了伟大实践和艰辛探索。毛泽东同志曾在这里主持制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第一部成文的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亲手创建了第一个人民司法机构遂川县工农兵政府裁判部;“一苏大会”在这里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属于劳动人民的宪法性文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方志敏同志领导的赣东北苏区1931年5月颁布了《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这是我党领导下制定的最早最全的刑律。这些法律的出台及其提出的重要理念、建立的基本制度、积累的宝贵经验、留下的经典案例、形成的光荣传统、锻造的优良作风等,展示了共产党人民惟邦本的民本思想,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重诺守信的传统美德,是苏区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在法治层面的体现,是当代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治教育的生动教材。推进红色法治文化宣传研究,凝炼和弘扬红色法治精神,是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全面依法治省的内在需要。
  加强研究是推进传承的基础,江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着力推进红色法治文化研究,牵头福建、湖北、河南、安徽、四川、陕西7省法学会共同签署《成立“苏区法制研究论坛”倡议书》,每年聚焦苏区的法制发展史、社会治理、经济金融法律保障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将革命根据地法制与红色法治文化传承发扬研究纳入中部崛起法治论坛及“法治江西”专项课题,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提供更多平台。江西还依托省内高校,在全国率先组建苏区法制文物研究会和苏区法制研究会,组织召开全省红色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更好聚合全省力量,研究挖掘红色法治文化蕴含的时代价值和精神内涵,凝练红色法治基因精髓。在宣传弘扬红色法治精神方面,江西注重做好红色和法治元素的结合文章,建设打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制建设纪念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红色法治文化展厅、横峰闽浙赣省旧址群等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品牌建设。研究开发红色法治课程,结合“基层行活动”“双百活动”,融入干部政治轮训、教育培训课程,开展红色法治主题宣讲,推动红色法治资源的创造性转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革命根据地法制史选修课程,鼓励有条件的院校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实践教学,丰富宣传形式,讲好红色法治故事,赋予红色法治文化更强的吸引力、影响力,让红色法治文化在赣鄱大地亮起来、立起来、活起来。
  红色法治文化是我们党法治实践中累积的宝贵历史经验,传承和发展红色法治基因是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内容。江西是中国共产党红色政权的“实验田”。毛泽东同志率领工农革命军到达井冈山地区后,整肃军队、整肃党务,制定施政纲领,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有效稳固了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第一个革命根据地。方志敏同志在赣东北、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制定颁布《政府政纲》《临时土地分配法》等,以法律和制度设计为牵引,深入推进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原中央苏维埃临时政府在有限的条件下,组建了较完备的法制机构,出台了涉及政治经济及民生问题的主要法律规范,形成了代表无产阶级利益法律体系的雏形,还设立了市政管理机构和深入乡村的岗哨,适应了战时需要,改善了群众生活。这些早期法治实践,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法治建设经验,凝练出了一整套的方法论、价值观念以及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历史渊源。
  江西注重从红色法治资源中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使之转化成法治为民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域红色治理的若干意见》,努力构建具有江西革命老区特色的红色治理体系,将红色基因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全过程各方面,促进红色治理质量和水平整体提高。如赣州市继承毛泽东同志寻乌调查的唯实求真精神,结合地方特色和时代特征创新“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做法,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吉安市广泛开展井冈山革命故事、红色家书诵读、脱贫攻坚故事“六进”活动,深度挖掘红色资源,助推市域社会治理。江西省高院组织开展红色司法文化研究,深入剖析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和革命根据地的典型司法案例,追溯红色司法理论渊源,思考推动当前司法实践的思路举措,编写出版《江西红色司法实践与传承的系统研究》,积极推动法院系统传承与发展实践,先后涌现了胡国运、周淑琴等以民为本、以法为先的模范先锋。
  (作者系江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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