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封面聚焦之二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跨越时空、历久弥新

  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大多数努力和成就会随着时光的流逝黯淡和消弭,逐渐移出人们的视线;而另外一些则随着人类视野和能力的拓展而持续体现其影响,随着人类生活场景的变化和关系模式的发展而提升其价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就是这样一套历久弥新的国际关系原则和国际法准则。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提出的国际法治的基本理念、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体系、中国与相关国家推进国际关系发展的基本精神,自中国与印度、缅甸共同倡导开始,至今已经在人类的历史上熠熠生辉地存在了70年。这一原则体系不仅成为新中国外交一块坚定的基石,而且载入中国宪法,成为中国推进国际事务、参与国际治理的根本指针和根本理念。中国在与诸多国家发表的共同声明和签订的条约中凸显了这些原则,使之成为当代国际法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这套原则在国际社会交往中历久弥新、历久弥坚,成为中国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核心理念和关键原则,有着深刻的规范根基、实践根基、理论根基、精神根基,体现出强大的规范力量、实践力量、理论力量、精神力量。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规范指引力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各项规范深深地植根于国际关系与中国发展的实践需求之中。从20世纪50年代的国际关系看,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伤痛还没有抚平,冷战的铁幕已经展开。国际社会需求整体和平的大环境,每个国家都期待着政权安全、国土安全的基本格局,每个国家都不希望世界再卷入大战之中。只有这些确保国际交往基本格局、基本系统的要求能够真正落实,才能使它们在一个相对稳定的国际社会中安宁地建设和发展,去推进各方面的建设。世界各国,无分大小强弱,都期待着国际社会能够确立起保证国家独立自主的基本国际法规范,都希望在一个基本和平和安全能够得到保证的环境中展开相互交往。所以,中国提出的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就符合了各国的期待。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和之后推进了非殖民化运动,很多新国家从原来的殖民地上取得了独立。这些国家有着长期受压迫被歧视的经历,在情感上更加敏感和脆弱。它们更希望作为一个国家的资格和地位受到广泛的认可和尊重,而不至于因为以往的殖民主义思想、霸权主义行动对它们的行动自由造成影响。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简短的文字中,数次提到“互”,这不是一个单边施以压力或者恩惠的意象,而是一个彼此努力、协同奋进的意象。这种主体之间真正平等的理念,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积极的心理支持意义,它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国际关系中的主动性和国际法上的主体性,它们结束了被压制被支配的历史,能够更加自由自愿、主动自觉地参与国际事务,展开国际交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及时地反映了国际社会的整体意愿,有力地推进了国际社会法治化的进程。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一方面作为一个新独立的国家,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着不想被干涉、被侵犯的问题,同时,作为幅员辽阔、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潜力巨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也面临着避免其他国家猜忌的压力。中国会不会向国际社会推行革命,会不会要求周边国家都变成社会主义国家,会不会给其他国家带来威胁,是很多国家都不够明晰的问题。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明确地回应了这些猜疑,表达了中国不干涉各国内政、保证与各国和平共处,遵诺守信、光明磊落的大国认知模式和行为模式。
  因此,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法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中国国际法治主张的代表性纲领,不仅反映了广大新独立国家的呼声,同时也向那些对中国持有怀疑和猜忌态度的国家提供了中国理解和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减少了这些国家的猜忌和疑虑。不仅使广大发展中国家获得了在国际社会表达自身意愿的机会,而且使他们对于中国有了更多的认可。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践塑造力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了国际关系与国际法治的实践逻辑,故而能经历国际社会格局的变化而依然坚实稳定。从1954年到2024年,70年的时间过去,世界虽然没有严重的动荡,但是国际社会的变化仍然比较显著。冷战格局曾经展开、深化,进而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终点。资本主义全球化的乐观期待没有展开很久,西方所梦想的“历史终结”并未实现。亚洲金融危机、2001年的“9·11”事件、美国次贷危机、利比亚和叙利亚的混乱秩序,昭示着一个新的格局:文明的冲突、国家之间的意识形态差异、政治道路差异、文化差异加剧了世界的分裂。国家之间的贫富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财富鸿沟、数字鸿沟还呈现拉大的趋势;在中东地区,巴以冲突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停摆,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严重受阻。潮起潮落,离乱分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却巍然屹立,丝毫没有失去实践塑造力。历经世界的发展变化,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秩序初建期到而今全球化退潮之后的大变局时代,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伴随中国从站起来到逐渐富强起来,直到中国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成长为全球级新兴大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于中国外交事业和国际法事业的发展,作出了不朽的贡献。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向国际社会提出之后,不仅当时就受到了印度、缅甸等国家的认可和支持,而且写入了很多双边宣言、协定等国际法文件。更重要的是,在包括万隆会议在内的一系列多边国际会议场合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受到了广泛的赞许。中国不仅在与发展中国家的交往过程中积极倡导和踏实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与发达国家进行交往的过程中也始终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践导向和关系形态。由于意识形态差异、大国博弈等因素,尽管中国拥有雄厚的资源与力量,经济贸易保持着快速稳定发展,但中国处于被一些国家猜忌、疏离、压制的状况并没有得到实质的改变。国际社会割裂、国家之间难以确立信任、国际机制难以发挥充分有效的作用的现实并没有变。所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70年前所具有的重要方向和引领意义,在今天也依然具有这样的价值。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的“平等互利”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中国对于国际秩序的核心主张,表达了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意愿。显而易见,无论是在20世纪50年代,还是在21世纪的今天,“平等”都是国际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价值,但同时也是个别国家不愿意认可、支持和推进的价值。一些国家更愿意实施霸权主义,推进强权政治,不希望实现各国法律地位和机会上的平等。“互利”的理念彰显了中国文化特色,表达了中国对于国际关系基本局面和国际法治价值追求。从20世纪50年代中国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时代,到21世纪中国提出“共商共建共享”全球治理观的时代,我们一直都期待推进互利共赢。尤其是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里,我们倡导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这就与一些国家所理解的“零和博弈”“赢家通吃”完全不同。我们希望全球化的参与者都能够得到期待的利益;国家之间在合作的过程中,彼此提升对方的发展能力,实现对方的利益优化。这种目标的实现需要参与国的共同努力。实践表明,我们通过“一带一路”框架内的项目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对参与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国所推进的全球安全、发展、文明倡议,也必然会让相关国家共同参与、共同受益。这是彰显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主张,同时也是世界绝大多数向往和平、向往发展、向往进步国家的实践方向。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理论启示力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供了不确定国际局势下的底线运行逻辑,具有思想启示的宏大力量。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刚提出的时候,整个国际社会还处于一个既期望着形成良好的秩序,同时又没有建立起足够坚实的基础的阶段。国家之间虽然初步形成了处理国际和平与安全事务的联合国安理会,也形成了相关的组织机构、条约规范和运行程序,努力构建起一个公正合理、公平有效的世界格局,但这仅仅是一种初步的试验。国家之间的大小、强弱差距远远没有消除。国际社会构建起的机制在国家之间试图推进的各种价值面前,仍然显得单薄而脆弱。尤其是冷战格局的存在使得东西方之间的壁垒日益深化,国际社会的共同理念、共同价值不是在增多,而是在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并没有提出过高的希求,它只是反映了国家在国际社会里存在和基本交往的一系列门槛性准则。
  从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到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关系所处理的问题日趋多样化,国际社会的整体格局也日益宏大。国际关系行为体的数量在增加,基本旋律在逐渐变得更加友好,减少殖民氛围,增加民主因素。但是国际关系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仍然是国家主导的国际秩序,仍然是大国对于国际社会的存续和发展有关键的决定权,其他小国只能在追求自身存续和发展的最低限度内不断挣扎、勉强维生。这就为国际社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了深刻的挑战。不少西方国家所坚信的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理论倾向于认为国家之间都在为权力而竞争,更愿意把那些与它们政治观念、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不同的国家视为竞争者和敌人。而中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则提出了在这个狭小的星球上和平共存、互利共处的思路,倡导国家之间增进合作,在合作的过程中实现互利。这就为国际关系理论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文化的优秀元素。所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中国所主张的国际社会、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对西方国际关系理论认知的审视和反思,是根据国际关系的基本状况而作出的基本论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推动国际关系在低位层级上持续展开,并不断提升国际社会的整体质量。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鼓舞力
  
  当代中国在全球治理和国际法治领域沿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所开辟的道路继续前进,体现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强大、持久、坚韧的精神鼓舞力。当代世界,纠纷此起彼伏,冲突持续不断。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挥着稳基础、固底线、明边界的作用,同时也需要不断跟进时代的理念和主张,充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保证中国的国际事务主张、国际法理念与时俱进,进阶发展。值得强调的是,在国际社会中,过高的期待和完美秩序的理想往往都因虚无缥缈而根本无法实现,真正有效的目标只能是在设定得较低的条件下达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踏实的精神。它不崇尚浮华、虚饰的辞藻,不构建美好但飘渺的梦想,而是从国际关系的基本状况、各国的底线需求出发,去设计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基本理念和准则。所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社会体系的起码原则和底线理念,更符合国际社会的基本状况,因而在那个时段的国际关系中能够被更广泛的认可和接受。
  中国的领导人基于时代的发展变化,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理念和主张。例如,在20世纪80到90年代,中国积极主张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就在20世纪70年代中国所提出的三个世界划分的理念、中国属于第三世界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新的世界格局更为细致的实现途径,比20世纪80年代中国在国际社会所倡导的反对霸权主义内涵更加丰富。而21世纪初中国提出的和谐世界主张,则更充分地体现了中华文明和而不同、协和万邦的社会形态思想和国际秩序主张。
  到了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中国又在和谐世界主张的基础上进一步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并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主张给予了更加细致和丰富的内涵。基于这一理念,中国对于安全、发展、文明这些国际社会所共同追求的目标,都提出了具有自身特质的倡议,为国际社会深化合作、实现共赢提出了更清晰、细致的路线图。需要说明的是,当人类基于恐怖主义、金融危机冲击而导致全球化的进程受到了阻碍,科技、人才的脱钩断链趋势明显,国际贸易中的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之时,有关文明冲突、政治对立和冷战的论调在国际关系中重新获得了关注。这些都是对国际社会的健康发展不利的趋势,需要我们警惕并积极防范,避免对世界局势造成太多负面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承接和发展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和目标,它同样不带有过高的理想性,而是本着扎实、朴实、务实的态度面对国际社会的风险和挑战,努力化解危机。尤其揭示了人类在一个相互依赖的、短时间不能逃离、无法再造的生存空间状态之下所应当持有的交往理念。这就要深刻考虑人类共同的风险和困境,要认真面对这些风险和困境,理性对待合作,实现良好的发展目标。
  当一些国家不顾整个人类的进步方向极力推进单边主义措施的时候,当有些国家不顾基本的人道要求对平民进行打击和迫害的时候,中国所主张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体现了跨越隔阂、弥合分歧、对话合作、促进世界发展的大趋势,体现了全球事务理性的大方向,为人类社会在重大变革关头应当树立何种精神、选择何种命运给出了明确而响亮的回答。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国际事务观、国际法治观展现了中华民族的战略定力和文明沉淀,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安全、健康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作者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
  ● 责任编辑:黄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