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藤巷凶杀案”疑云》专题报道之一

山西翼城“紫藤巷凶杀案”始末

编者按

   奸情、凶杀、权力、金钱、枉法……当如此多的吸引眼球的元素都集中于一起案件时,发生在中国西部小县城——山西翼城的这桩命案显得格外引人关注。
   从案发到案件告破,权力与金钱在这里悄悄展开暗战;从立案再到撤销起诉,侦查与反侦查在这里激烈地进行博弈。从情杀到谋财害命再到情杀,真相与谎言在这里进行着无声的较量。从两被告人被判处死刑到双双改判死缓,审判历时8年,紫藤巷凶杀案在考量着法官们的良知,更考量着他们的司法智慧。
   紫藤巷凶杀案算是已经尘埃落定,但还远未盖棺定论。留有余地的判决引发多方猜想和疑虑:难道两被告人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记者、律师、法律学者、被告人的家人都在努力,期待着这起案件能够再审,早日揭开迷雾,还原事实真相。
   2003年10月2日的那个深夜,到底发生了什么?情杀、仇杀、谋财害命……12年过去了,疑团依然笼罩在位于紫藤巷2号的这个小院上空。真相不明,正义不死!
   本期聚焦关键词:紫藤巷凶杀案


   2003年10月2日晚11时,山西翼城县计生委干部马朝晖在家中被杀害,身中49刀,其状惨不忍睹。
   这起罕见的惨案侦破过程伴随着种种谜团:案发后先后有包括周某、马朝晖妻子李慧及其情夫李文浩在内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承认作案,另一犯罪嫌疑人马某被证明到过案发现场,而警方3年后才宣布案件告破,凶手系李慧和李文浩。
   起诉到法院后,案件的审理更是一波三折:临汾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李慧和李文浩死刑,山西省高级法院先后两次发回重审,临汾市中级法院两次重审后改判李慧和李文浩死缓,山西省高级法院二审后最终维持了临汾市中级法院重审后的判决结果。
   8年的审判,这场旷日持久的凶杀案似乎画上了句号。然而,随着李慧和李文浩向山西省高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让这起发生在翼城县紫藤巷2号的凶杀案再次变得扑朔迷离。


小城子夜发生喋血惨案

   2003年10月2日晚。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
   夜晚将近12点,秋雨过后的街道上一片冷清。突然间,此起彼伏的警笛声划破了夜空的宁静,一辆辆警车从不同方向匆匆赶往位于县城中心北关村紫藤巷2号的小院。
   到达案发现场,受害人死相之惨烈,凶手之残忍,还是让办案人员倒吸了一口凉气。据翼城县公安局后来的现场勘验笔录显示:一个男性受害人头朝西仰卧在楼梯下方通向卫生间的过道里,左手中握有三根长短不齐的毛发,胸部和背部、阴部、胳膊、大腿以及双眼等处有多达49处刀伤,颈部约4/5离断,头部与躯体几近分离。死者全身血肉模糊,现场有多处血迹擦拭的痕迹,并留有多枚脚印。南卧室床头柜上有一件女式风衣,死者西侧留有一只女式白色旅游鞋。
   很快, 一个惊人的消息像长了翅膀开始在这个只有30万人口的小城迅速传播开来:马狗狗在屋里头让人给杀了!
   紫藤巷2号是马狗狗、李慧夫妇的家。马狗狗大名唤做马朝晖,32岁,在翼城县计生局工作。母亲李毅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父亲马振海是审计局副局长,在当地可谓家庭显赫。而马朝晖的老丈人,也就是李慧的父亲李纯泰,因长期担任北关村党支部书记,手握土地和财政大权,纵横政商两界,被公认为“翼城首富”。
   “翼城首富”的女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审计局副局长的儿子竟然在家中遇害,翼城、临汾为之轰动。仇杀、情杀还是图财害命,一个个疑团摆在了警方面前。
   马朝晖被害,第一个纳入警方侦查视线的就是他的妻子李慧。
   事发前,李慧已和在翼城县报社工作的李文浩有了不正当关系,并发展成固定的情人关系。李慧为了和李文浩长相厮守,双方家庭正在闹离婚。
   在警方看来,李慧案发后第一个踏入现场,而且夫妻二人关系很僵,因感情冲突分居已经达4个月,她和这个案子应该脱不了干系。
然而,就在警方一头钻进马朝晖与李慧的爱恨情仇里不能自拔,将案件按照情杀的剧情向前推进时,一封“求助”信的出现让剧情发生了大逆转,变成了谋财害命。
   凶案发生大约一个星期后,李纯泰收到了一封特殊的“求助”信。平时,作为名人的他收到很多来自各地陌生人的信件,要钱要物寻求帮助的人很多,一般来说,他都不予理会。但这次要钱的“创意”他还是头一次见到。
   写信的人在信里大致说了这么一个意思:马朝晖被杀,他知道李家杀人的凶手是谁,而且手上有全部的资料,要想不叫公安知道凶手,条件是给他的账户打过去20万元钱。信上还留了一个银行账号。写信人最后恐吓道:“如果在11日下午2时前,钱打不到我的账户,后果自负,你就瞧好吧。我不会再通知你了。”
   李家立刻报警。翼城警方很快查明,敲诈信是一个叫周海清的通缉犯所写,警方立即将其抓捕归案。其后,警方对周海清进行了足迹鉴定和测谎试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的鉴定书中显示,现场1号足迹与周海清有相似之处;后来的测谎试验,周海清也没有通过。
   2004年3月14日,周海清向警方供述了他为“抢点钱”伙同马某杀害马朝晖的犯罪事实。供述后,周海清还凭印象画出了杀人现场的平面图,包括房屋的布局、房门的位置、家具的摆放,还有小院里汽车的停放位置,都标注得一清二楚。
   警方进一步对马某进行了传唤。然而,马某的近十位亲戚朋友证明,案发当晚,马某和姨夫马兵兵、远房亲戚丁瑞一道在家安装一个组合衣柜,整晚都没有出门。此后,马某离奇失踪。


警方认定妻子伙同情夫杀夫

   由于周海清和马某各执一词,警方没有再深入调查下去,转而继续调查李慧。
   然而,李慧和李文浩在接受警方多次讯问时,均不约而同地供述,案发当天晚上,他们一起在嫂子张永红和哥哥李文涛家吃晚饭,直到晚上11点半左右才离开。
   对张永红和李文涛的第二次询问让案件再次出现转折。警方从询问中意外得知,李慧和李文浩案发当晚是在他们家一起吃的饭,九点半离开他们家。而案发次日,李慧用姐姐李翠仙的手机给张永红打电话说,如果有人问你就说她和李文浩是11点20分左右从你们家走的。后张永红将其与李慧通话的内容告诉了李文浩。后来他们按照李慧的说法在警方第一次询问时作了伪证。
   2004年9月22日,警方分别以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伪证罪对李文浩和李慧二人进行了抓捕。案子似乎重新回到了情杀的轨道。
11月1日,警方专门邀请痕迹专家赶赴临汾进行了脚印样本检验。检验结果确定案发中心现场提取的1号血脚印为李文浩所留。李文浩随即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执行逮捕。
   就在案情就要真相大白的时候,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本案中最关键的一份证据——从案发现场死者身上提取的三根毛发离奇失踪了。案件的侦破再次陷入困境。
   2005年9月7日,因缺乏证据,临汾市检察院对李慧、李文浩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慧、李文浩随即被释放。这起案件似乎成为一桩悬案。
   案件的转机出现在2005年下半年。据当地媒体《山西晚报》报道,2005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到身为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李毅为惨死的儿子马朝晖的泣血控诉,高度重视。随后,吴邦国委员长亲笔批示,山西省公安厅迅即组成阵容空前的专案组,这起被无数人认为“破获无望”的案件,再次启动程序。
   2006年1月22日,马朝晖的妈妈李毅在翼城宾馆见到了新上任的临汾市公安局局长李如林,这位不幸的母亲恳求李局长:“哪怕我的儿子是自杀,只求公安机关给我一个结论,让我的儿子在九泉之下瞑目。”
   2006年农历正月,李慧、李文浩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第二次被抓获归案。与此同时,警方还抓捕了翼城县公安局技术科一名叫董昀的临时聘用人员,罪名是涉嫌伪造、毁灭证据罪。
   当年5月18日,临汾市公安局在翼城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翼城“10·2”杀人大案胜利告破。
   2006年5月22日的《山西日报》报道称,在审查中,李慧、李文浩二人交代了全部作案过程,还牵出了一名公安人员涉嫌伪证、包庇犯罪的犯罪事实。
   经查,2003年事发前,李慧已和李文浩勾搭成奸,发展成固定的情人关系长期同居。李文浩为此曾和马朝晖发生过语言上的冲突。
   2003年10月2日晚9时许,李文浩和李慧回到李慧家中,恰好马朝晖在家。见到妻子竟然把情人领到家里,马朝晖立即和二人发生争吵,并和妻子发生揪打。李文浩随后去帮李慧的忙,李慧趁机到自家厨房取出尖头菜刀,李文浩用菜刀将马朝晖砍倒,李慧又拿菜刀朝丈夫身上连砍数刀。
   马朝晖死后,两人将其尸体移至客厅。遂后,李慧给其好友董昀打电话,叫董来其家。董昀帮助二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还授意二人如何应付公安机关的审查。此后,三人逃离了现场。
   文章最后说,在临汾社会沸沸扬扬达两年半之久的翼城“10·2”杀人大案终于尘埃落定。侦查结束后,警方第二次将这起案件移送至临汾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两级法院六次审理死刑减为死缓

   2007年1月10日,临汾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李文浩、李慧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因李文浩与李慧有不正当关系,引发了李慧与其丈夫马朝晖的感情冲突。2003年10月2日晚9时30分,李文浩、李慧(穿风衣,女式白色旅游鞋)在李慧家与马朝晖发生争执、厮打,二人持刀将马朝晖杀害。后李慧用电话把董昀叫到现场,董昀指示并帮助李文浩和李慧对现场进行了伪造,销毁了部分证据,统一了没有作案时间的口径等。李翠仙为使李文浩、李慧逃避打击,故意指使张永红给公安机关作伪证,以证明“二人没有作案时间”。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文浩、李慧的刑事责任,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董昀的刑事责任,以妨害作证罪追究李翠仙的刑事责任。
   李文浩和李慧二人均当庭翻供,称没有伙同对方杀害马朝晖,他们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系侦查人员刑讯逼供、诱供所致,李文浩还当庭显露手腕让法官查看印痕。董昀也当庭翻供,表示其在公安机关的有罪供述系办案人员对其刑讯逼供所致。李翠仙也否认了公诉机关的指控。
   经过审理,临汾中院于2007年6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李文浩、李慧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依法判处死刑。对董昀的犯罪行为定性不准确,变更罪名为包庇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李翠仙犯妨害作证罪,免予刑事处罚。
   一审判决后,各被告人均不服,依法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12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临汾中院重审。
   2010年10月20日,临汾中院经过重审后对翼城紫藤巷凶杀案作出判决,依旧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文浩、李慧死刑,但对李慧的刑罚由死刑减为死缓。其余被告人判决内容保持不变。
   判决对于李文浩、李慧处以不同的刑罚作了如下阐述:“被告人李文浩、李慧共同实施犯罪,均系主犯,应对犯罪结果承担责任;被告人李文浩在双方发生厮打时首先持刀捅刺被害人,其行为导致矛盾升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更大。”
   李文浩、李慧不服,再次提起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又一次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临汾中院重审后的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这个案件从第一次重审,已经走过了8年的历程,在法律程序上还在一审法院原地踏步。
   这一次重审,合议庭没有采纳认为李文浩到过案发现场的铁证—— 1号血脚印的鉴定意见。原因是,关于这个血脚印,公安部和临汾市公安局先后作过两次鉴定,意见矛盾且彼此排斥。但是临汾中院依然支持了公诉机关的指控,认定李文浩、李慧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
   不过,判决认为,虽然李文浩、李慧共同故意杀人,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二人作用相当,均系主犯,但是“鉴于本案系因婚姻感情矛盾引发,且系临时起意”,故对二人实行轻判,即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其余被告人判决内容没有任何变化。


判决留有余地背后凶手或另有其人

   在经过临汾中院的三次审判之后,李文浩、李慧的刑罚双双由死刑变更为死缓。
   至此,法庭用以指控李文浩的杀人证据全部为言辞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对李文浩的指控成为整个案件的短板,仅凭口供如何给他定罪呢?对李文浩的指控不成立,整个案件的证据链也就无从闭合。
   第二次重审判决送达后,各被告人均不服,再次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7月,由央视记者万茵撰写的长篇调查报告《真凶并未走远——山西翼城“10·2”紫藤巷凶案调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紫藤巷凶案开始进入公众视野,引发社会关注。
   2014年9月11日,山西省高院就紫藤巷凶案开庭审理。合议庭在未通知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公诉人以突然袭击的方式提请三位公安机关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分别就现场勘查、技术鉴定和死者伤情作出说明和解释。核心目的就是要法院重新采纳被一审法院否定的有关指控李文浩的证据。
   果然,合议庭在认真倾听了公安机关鉴定人员的分析后,认为临汾市公安局的鉴定意见客观公正、科学,应当予以采信。最终,山西省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这份判决书中,对于判决理由,与一审判决基本雷同,但是二审法院特别强调,李文浩、李慧尚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按照判决书认定的案情,妻子伙同情夫捅杀亲夫49刀,被害人几乎身首异处,而且被告人一直不认罪、不悔过、不赔偿,未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如此恶劣的情节,当属“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山西省高院却没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是作出了留有余地的死缓判决。
   这个判决在临汾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甚至连看守所的工作人员都据此判决,猜想这起案件的凶手可能另有其人。这个判决同时坚定了李文浩和李慧的家人认为李文浩、李慧没有杀人、要为他们申冤的决心。
   两个月后,李文浩的母亲周青兰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对山西省高院法官王某枉法裁判的控告信》,控告信的核心内容是:王某以剥夺被告人李慧、李文浩重新鉴定权的方法,故意使用虚假或不利于被告人的证据,有意制造冤假错案。几乎同时,李文浩和李慧的家人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高级法院递交了刑事申诉状。
   2015年2月1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向李慧家人下发《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称“本案不符合立案复查条件”。但是,李慧家人不服,他们又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申诉状。
   3月2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在太原约见李文浩的申诉代理人,表示对此案要“严格按照法律,严格按照事实,公平处理”。同时,山西省高院刑庭、信访、审监等三个部门的负责人听取了申诉代理人的专题汇报。
   这个月,李文浩的申诉代理人还前往山西省汾阳监狱,向驻监检察官递交申诉材料及《真凶并未走远》一书,驻监检察官就李文浩不服判决的情况向上级检察院进行了书面报告。
   5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厅长袁其国到汾阳监狱调研指导,并就该监狱在押犯人李文浩不服判决并持续申诉的情况向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王国宏副检察长进行了通报。
   李文浩和李慧家人的上访还在继续。他们期盼着坚持不懈的申诉最终能换来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正如李慧在第三次庭审中法庭上的最后陈述:“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我相信法律。”(万茵对本文的形成亦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