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功臣变身“疯狂硕鼠”

年少立下雄心壮志

   1964年10月,高久群出生于河南省桐柏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祖祖辈辈以务农为生。父母靠着几亩薄地勉强糊口,日子过得相当艰辛。从小生长在这里的高久群,深知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庄稼地里抠食的不易,还有村里其他乡亲生活的艰辛,所以小小年纪就在心里暗下决心要改变家乡父老的命运,为家乡的农业开发事业作出贡献。
   十年寒窗苦读,高久群从豫南农业专科学校农学专业毕业,如愿进入了桐柏县农业局,从事农业相关工作。工作中,他认真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领导的肯定。1998年,他被调入桐柏县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任农综办副主任;2002年,农办、农综办并入县扶贫开发局,高久群任农综股股长;2010年农办、农综办又从县扶贫开发局分离出来,高久群便一直任农综办办公室主任。
   从一个年少时就立志扎根基层、献身农业事业的农村娃,到县直机关农业工作的行家里手,应当说,高久群是努力进取的,他的成长进步与自身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个人理想抱负的实现,使得他在工作的前二十年间,一直不忘自己的初心,辛勤工作,潜心钻研,在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逐渐成为圈内专家,被大家誉为“农业功臣”,当地农业开发工作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农民生活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升迁无望开始追求“安逸”

   然而,正是这个“土生土长”的基层农业部门中层领导干部,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中取得不错的成绩后,便有了骄傲自满情绪。特别是年近五十,感觉仕途发展没有希望后,他的思想开始滑坡,错误地认为只要不丢底线、不出大错,就不会出问题。彼时,追求安逸的高久群,开始跟一些“朋友”往来,认为和这些人认识多年,感情不错,自己给他们办事,礼尚往来获得一些好处未尝不可。殊不知,作为党员干部,这样的礼尚往来是不正常的,来的是金钱,往的就是权力,是权钱交易、是受贿犯罪。
   高久群利用主抓农综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招投标、农综项目的施工管理、检查验收以及工程款拨付、对项目工程的监督管护督查等工作之机,开始帮助“朋友”承包竞标项目,签字使“豆腐渣”工程通过复查,从中拿取“感谢费”和项目差价,一步步堕入贪污受贿的深渊。
   张旭浩就是高久群的“朋友”之一,此人曾是桐柏县水利局农水股副股长、助理工程师,因平时有业务来往,慢慢两人就熟识了。2010年,桐柏县黄岗镇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开始实施,总造价约400万元左右,采取议标的方式招投标。张旭浩得知消息后找到高久群,表示想承建这个项目,并暗示事成后少不了高久群的好处。随后,张旭浩把桐柏县水利井灌工程有限公司的招投标书交给高久群,顺利拿下2010年黄岗镇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因该项目还有其他领导交代的关系,高久群就把该项目分解划分为四个小项目施工,由4个施工队分包建设,张旭浩负责埋设管道工程及建筑物、涵道等零星工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高久群多次到工地检查,“聪明”的张旭浩见机以吃请、洗脚、按摩等消费娱乐活动款待高久群。该项目于2010年年底完工后,为感谢高久群在项目发包、施工验收、工程款拨付中对自己的帮助、照顾,一天晚上,张旭浩将1万元现金装在信封内塞进了高久群的棉衣口袋。过了不长时间,得到好处的高久群以同样的方式,把桐柏县2011年农资综合补贴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以及农业综合开发月河镇自然灾害损毁工程修复项目,交给张旭浩投标的公司承建,并在施工管理、检查验收和工程款拨付工作过程中,大开绿灯、特别关照。张旭浩为了拉近感情、继续承揽工程项目,“知恩图报”的他先后到高久群家里“进贡”现金3万元和5万元。
   不仅如此,高久群还通过“瞒天过海”的手段,贪污了农业项目的工程款。2012年年初,高久群就已经将牛某等承建的2010年黄岗镇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全额拨付了。而在2013年4月中旬的一天上午,高久群忽然想起该项目的资金支付后,仍有剩余款7.6万元。想到自己为农办搞了那么多钱,却没有捞到“大油水”,便打起了这笔钱的主意。他编了个理由,说单位有些差旅费不好解决,让牛某以自己名义补一张承建人收到工程款7.6万元的领款条,交给拨款单位,其他的事让牛某不要管。随后,高久群让妻子将这7.6万元钱领回家,占为己有。之后,用于家庭消费。 
   一次次的权钱交易,使得高久群的道德底线逐渐失守,廉洁自律意识淡化,违背了一名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个人的贪欲恶性膨胀,冲垮了理智的防线,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不可自拔。


底线失守套取补贴

   2010年7月,高久群走马上任桐柏县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农综办主任,在实施农综项目工程期间,不少“兄弟”单位反映,管理经费不够用一些工作没法开展。主管部门农办迎来送往也很多,业务经费也很紧张。“没钱?那就想招呗。”为了鼓舞单位“士气”,为了过得“潇洒”,在农综项目这块“肥肉”中切一些未尝不可,反正是国家的钱不花白不花。但是,这得有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法。苦思冥想之后,高久群一拍脑门:“有了。”他暗自窃喜,这招一定能瞒过“上级检查”。
   这招也就是“暗渡陈仓”。至案发期间,高久群多次违反《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河南省农业开发条例》相关规定,暗示甚至指使相关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施工人员等先后以虚报工程量、种子款、培训费、会议费、租车费的方式,套取国家农综专项资金共2938850元,分别存入相关单位“小金库”,用于单位职工加班补助费、福利费、电话补助费等支出。2013年3月,虚列科技措施培训费90460元,经调查落实并未开展培训。
   尽管一直在走“夜路”,但高久群落马前一点都不担心。心存侥幸的他认为自己不是大官,也没出大格,检察机关抓贪官不会抓到自己。不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秉承“再小的苍蝇也要打”的检察机关,将他立案查办,他最终落入法网。


深挖细查检察官揪“鼠”出洞

   2010年以来,桐柏县群众多次向网络、报纸等媒体反映部分农综工程设施是“摆设”、中看不中用的“豆腐渣”工程,施工中存在虚报冒领、渎职贪贿等问题。
   群众反映的问题必须进行查证,给广大人民满意的交代。2013年底至2014年初,桐柏县检察院开展了秘密初查工作,办案人员不辞辛苦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农综工程所在地村组干部和群众,并到工程现场田间地头进行实地勘查了解第一手资料。办案人员实地调查后认为:这其中肯定存在“猫儿腻”。通过进一步采取聘请专业工程师实地勘查、咨询,调取往年农综项目专项审计档案、项目报账资料等手段,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办案人员发现部分农综工程中确实存在虚报冒领问题,群众的反映属实。
   办案人员进一步缜密分析绘制了“项目审批流程图”“资金流向节点图”“项目经办人员流向结构图”等,发现一个重要线索,所有“流向”必须经过一个“汇聚点”,那就是该县农办的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农综开发工作的农综办。在农综办这个“汇聚点”上,签批这个环节中,呈现在办案人员眼前的只有一个人名,那就是时任农综办主任的高久群。另外,社会上反映近几年通过承包农综工程发大财的,都是一些挂靠其他公司转包工程的社会人员,都与高久群来往密切。
   最终,高久群被该县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纳入侦查视野,而且其渎职犯罪的背后势必存在受贿或者贪污的问题。办案人员精心的初查为下一步侦查工作明确了方向。
   其实,办案人员早在初查中就已掌握了桐柏县水利局农水股副股长、助理工程师兼项目施工负责人的张旭浩(另案处理),多次与他人合伙借用资质从高久群手中承包工程,与高久群来往密切的相关证据。于是便决定将张旭浩作为突破口分化瓦解贪贿同盟。
   当传讯张旭浩时,张旭浩认为办案人员都是水利工程施工方面的“门外汉”,仍以水利工程师的身份自居,表明自己只是与社会人员一起挂名承包工程、业余时间做点论证资料,从来没有虚报冒领问题。逢年过节也是只给高久群送几条鱼或一壶香油,没有任何不正当的经济往来。当办案人员把张旭浩承建的工程预决算资料、领款手续全部出示,对照实地勘查和相关审计资料逐项指出其虚报的项目及明细工程量时,张旭浩顿时额头冒汗、语无伦次无法自圆其说。经过进一步法律政策教育,张旭浩终于彻底交代了按照高久群的安排编制虚假决算资料套取工程款的全部事实,同时交代出自己为承揽工程、及时拿到工程款,共计三次送给高久群9万元现金的行贿问题。
   突破口打开了,办案人员随即精心组织预审,全力突破高久群涉嫌受贿犯罪的问题。因在初查后期高久群已察觉情况不妙,做了一定的反侦查心理准备,到案后以服务农业发展功臣自居,对于关键问题则沉默不答,避重就轻对抗审讯。办案干警以书证为依据,进行耐心的法律政策教育,既指出对抗侦查的严重后果,又指明如实交代能够从轻处理的出路。在扎实的证据及其妻子的证词面前,高久群最终低下了头,对自己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无知法盲终成“阶下囚”

   被誉为“农业功臣”的高久群,作为一名农业部门的中层领导干部,却是个彻头彻尾的法盲,对滥用职权罪、渎职罪等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一无所知,这也是导致他最终站在审判席上的原因之一。审判时,高久群在忏悔书中写道:“这么多年,我觉得自己违纪违法,都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成为了一个法盲,这是我身败名裂的主要原因……过去,我对渎职罪一点不懂,现在我才知道,只要是你在政府机关工作岗位上,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给国家或者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就是渎职罪,这是我到了检察院以后才明白的。”
   接受办案人员询问时,高久群认为“感谢费”是礼尚往来、理所当然。于是凭借签字大权,受贿贪污、违规操作招投标,放松施工监督管理。利用职权之便帮朋友做事,收取朋友“谢礼”,在这片泥潭中越陷越深,掉入钱眼儿,导致国家农综专项资金遭受巨大损失。
   2014年9月,经河南省桐柏县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久群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其违法所得158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5年7月17日,桐柏县检察院组织新进干警到南阳市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时,高久群代表服刑人员现场说法,表示忏悔。失去了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常怀敬畏之心,敬畏法纪,敬畏人民,才能做到廉洁从政,造福人民。 
   (除高久群外,本文其他人都是化名)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