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打造诉源治理“灌口范本”

  “我们村的这起纠纷实在让人头疼,能不能通过‘庭所村’共建联调机制,召集各方来村里协商,帮我们一起解决?”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某村委会干部来到集美区人民法院灌口人民法庭,对该庭庭长钟乾华说道。
  原来,该村因“退果还林”发生了一起涉征地拆迁款归属问题的纠纷。于是,该村委会干部来到集美区法院在灌口法庭成立的“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寻求帮助。之后,在人民调解员、法官等多方力量参与下,此纠纷很快得以化解。
  该案的妥善化解,得益于集美区法院坚持传承和弘扬闽南法治文化,在灌口法庭探索形成的“庭所村”共建联调机制。

  近年来,集美区法院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聚焦本土乡风民俗,深入挖掘闽南文化中的治理智慧,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在“庭所村”共建联调、调解技能研学、法治文化宣教等三方面力量,不断推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水平,不断在实践中探索诉源治理“灌口范本”。


  “清源”彰显“息讼止争”传统智慧
  
  今年1月22日,“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在灌口人民法庭正式挂牌成立。
  记者在“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看到,立足集美辖区实际打造的清源调解文化馆,继承“息讼止争”的传统智慧,通过展示当地特色调解俗谚、家风家训、民间佳话、示禁碑刻等闽南文化精髓,弘扬中庸、包容、和合的处世之道,营造调解氛围。
  不久前,灌口法庭法官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当事人,请到清源调解文化馆中的“厦门版六尺巷”浮雕前,以历史人物吴必达与邻居修睦的故事释法说理,不断劝解双方,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该起案件中,原告老许是被告老黄的租客。房屋承租一年后,双方因退房时屋内卫生、家具等问题产生矛盾,因老黄拒退老许1520元押金故被诉至法院。
  诉前双方曾在辖区派出所协调过,承办法官亦在庭前多次与双方沟通协调,均未取得理想效果。“案件标的额虽小,双方当事人心结却很深,一纸判决或能使纠纷有个结果,但未必能解开双方心结。为推进实质解纷,遂决定通过闽南典故进行调解息讼。”钟乾华告诉记者。
  于是,承办法官将当事双方从法庭上请到清源调解文化馆内,在“厦门版六尺巷”浮雕前为他们讲解吴必达提督“和合为贵”的故事,感受古人息讼止争智慧。最终,在法官的耐心疏导、释法说理下,两方放下成见,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老黄当场将部分押金退还给老许,而老许也撤回了本案诉讼。
  集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煌告诉记者:“中华传统法律文化记载在‘律、令、格、式’等成文法典之中,印刻在广袤大地的遗迹之中,需要对判词、契约、乡规民约、家规家训等法律文本进行挖掘、梳理。我们挖掘、梳理过程中受到了很大启发,于是尝试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闽南文化与治理实践相结合,在灌口法庭建立了‘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在辖区营造‘和合无讼’的法治氛围,为厦门法院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积累经验。”
  
  发挥“庭所村”共建联调机制
  推动“和合无讼”
  
  记者了解到,“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成立后,集美区法院将“庭所村”共建联调机制融于其中,深度聚焦多元联动,精心打造了富有本土文化特色的“庭所村”共建联调基地。与此同时,该院凝聚基层治理力量,建设起智慧调解平台,不断深化“庭所村”共建,在靠前研判预防矛盾风险的同时,通过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实践基地,结合善良风俗,开展法律讲解、情理说服等工作。
  “灌口派出所正在处理一件‘棘手事’,需要法庭一起协同处理。”近日,灌口镇分管综治的副书记沈迪给钟乾华打来电话。
  原来,灌口辖区内的某路段工程项目,因分包单位未及时与班组结算,引发个别班组长过激讨薪。
  灌口法庭的法官了解发现,此事只是该项目问题的冰山一角,分包单位处于外省且自身资金被冻结,工人欠薪问题久拖不决,且涉及的分包、劳务关系错综复杂,若不能及时介入调处,极易导致矛盾升级。
  在灌口镇党委政府的统筹下,灌口法庭、灌口派出所充分依托“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创新探索的“庭所村”共建联调机制,联合灌口司法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靠前了解工程进展及牵涉关系人,及时研判矛盾风险,商讨纠纷处理思路。针对分包单位的特殊情况,由党委政府协调总包单位到场参与调解。灌口法庭与灌口派出所采取“剥洋葱”的方式层层解析工程分包及劳务关系,寻找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方案。
  然而,在该纠纷案件的调解方向确定后,又发生分包单位与中间分包人消极配合、维权班组长及工人情绪激动、总包单位存有多方面顾虑等问题,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此,灌口派出所与灌口法庭分工协作,在灌口派出所的调解室中开启“小法庭”,4次组织工程中间分包人、维权班组长、农民工代表及工程总包单位现场座谈。其间,灌口派出所民警逐一联系要求主要关系人到场陈述,沟通分包单位远程参与;灌口法庭法官以专业法律知识提供破题思路。庭、所两方相互配合,耐心释法说理,剖析各方法律关系及后果。最终,农民工确认薪资金额并上报,总包单位消除顾虑,同意代分包单位垫付款项。最终,在经历长达20天的多次沟通协调下,70余万元劳动薪资款项到位,并准时发放到89名农民工账户上。问题解决后,4名农民工代表分别向灌口镇政府、灌口法庭、灌口派出所、灌口司法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本次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协同推进诉前解纷是集美区法院依托“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深化“庭所村”共建联调机制,做实司法指导调解职能,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实践。
  “集美地区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灌口辖区具有良好的联动基础,立足本土乡风民俗,深入挖掘闽南文化中的治理智慧,为辖区及周边地区推进纠纷实质化解创新机制、搭建平台,以此达到‘清源’即诉源治理的目的。”刘辉煌说道。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记者了解到,“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作为集美区法院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还设有“清源调解学堂”,创新了“点题式”调解培训机制。此举旨在通过剖析调解案例、讲解调解文化、提供典型案件范本等方式,开展基层调解法律知识培训,赋能基层调解,推动指导基层调解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近日,在“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内,灌口派出所民警视线聚焦于调解实践基地的文化墙,专心致志倾听着钟乾华的讲解。这是灌口法庭依托“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开展调解技能研学培训工作的一幕。
  当天,钟乾华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前来参观学习的灌口派出所民警讲解闽南特色调解文化,并剖析调解案例。
  “这次参观学习,让我们对本地的调解文化有更深刻的理解,也进一步精进了调解技巧,之后我们在做群众工作时知道如何与群众更好地沟通了。”参会的该所民警表示。
  今年3月6日,集美区法院联合“集美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基地”,在“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开展“嘉庚法治讲坛”活动,刘辉煌以《根植文化沃土 弘扬法治精神》为题,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意义、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必要性、如何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三个方面,以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党政部门增强与群众沟通交流能力、前端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案例参考及经验启示,助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像这样的培训指导,自“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成立以来,已经开展了13场次。
  不仅如此,为引导青少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进集美区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实践深度融合,今年4月19日,在集美区委、区政府领导下,集美区法院、区教育局、区妇女联合会、共青团厦门市集美区委员会在“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成立了“集美区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共同推进“三融入”工作机制,探索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的新路径,打造具有集美特色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
  据集美区法院介绍,该工作机制一方面将传统文化融入法治教育,成立“法治研学导师团”,结合闽南俗谚、家规家训等闽南文化,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活动,深化青少年对法治文化的研究思考。另一方面将司法实践融入青少年普法教育,结合典型司法案例,开设法治职业生涯指导课,开展“模拟法庭”“模拟调解”等活动,提升学生法治意识;设立“青少年权益维权岗”,为团委社工处理涉未成年人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同时,将法治精神融入家庭教育,为家长提供“法治教育培训”,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村(居)调解员培训需求,开展家庭纠纷主题调解培训,加强家事调解中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我们通过‘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挖掘并向群众展示本地闽南文化,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文化精髓,在潜移默化中引领文明乡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刘辉煌说道。
  为深化业务互促,实现互学互鉴,不断推进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集美区法院还探索了基层人民法庭跨域共建新模式,并于今年3月21日与新疆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在“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签订人民法庭友好共建协议。
  记者了解到,双方将赓续“和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集美区法院灌口人民法庭“灌口清源调解文化中心”、吉木萨尔县法院五彩湾人民法庭“五彩湾红柳调解工作室”为平台,深度挖掘两地特色调解文化,不断强化交流互动和多元联动共建,不断助力人民法庭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从而推动纠纷前端化解,共同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目标,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积极贡献传统智慧和法治力量。
  ● 责任编辑:芦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