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的贵州法院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我国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贵州省各级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基础工作走深走实,坚持创新驱动诉源治理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瞩目成绩,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有力打通平安建设群防群控“最后一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环境保护法庭 守护绿水青山
  
  “我在自己家门口放牛怎么还违法了呢?”老刘疑惑地辩解道。
  在毕节市新仁乡化屋基法官工作站里,一场因为放牧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案件正在进行调解。
  原来,为了美化环境,某绿化公司承包了该村沿江步道周围的绿化工程,并先后在步道两侧绿化带上种植了各类树苗、花卉。但是当绿植种好后,部分植被频繁遭到破坏,使得绿化公司不得不一直补种。经过绿化公司长期观察发现,刘某等人图自己方便,在植被种植完成后,便在家门口开始放牧,牲畜将种植的绿植啃食,导致绿化遭到严重破坏。
  得知这一消息,绿化公司随即派人多次前往几名村民家中协商沟通,但村民始终认为在自家门口放牧,牛羊吃的都是自家门口的植被,与绿化公司无关。无奈,绿化公司一纸诉状将村民告上法庭。
  在收到原告的诉状后,毕节市法院办案法官认为,本案事实证据清晰,但类似情况在当地较为普遍,群众法治意识淡薄,一判了之虽然能做到案结事了,但是无法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于是,办案法官决定就本案开展巡回审判,并组织村调解员共同开展诉前调解。
  在法庭上,几名被告依然认为在自家门口放牧是合理的,绿化公司无权干涉。
  经过法官现场释法明理及村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四名被告意识到,虽然是在自家门口放牧,但是牲畜破坏了绿化公司种植的植被,导致绿化受到破坏,侵犯了绿化公司的合法权益,他们感到十分懊悔,当场表达了歉意,表示以后一定看管好牲畜,不再犯此类错误。在四名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原告也当即决定撤诉。双方就此握手言和,一场原本对簿公堂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就化解了。“调解结果不仅让双方满意,也在根源上解决了问题,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办案法官说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仅要守护住绿水青山,更要守住绿色与健康。
  茶产业已成为贵州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茶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实现农民致富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茶产业是贵州农业的重要产业,近年来,湄潭县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紧紧依托全国首个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落户湄潭优势,探索‘生态环境、营商环境、人文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新路径,为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用法治手段护航‘黔茶’飘香。”遵义市湄潭县法院茶产业环保法庭庭长兰新财告诉记者。
  “您好同志!我要举报,孙某的那片茶园里使用了违禁农药草甘膦。”
  接到线索,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事发地核查有关情况。经核查,该情况属实。为保护“湄潭翠芽”“遵义红”地域商标,护航“干净黔茶”,湄潭县农业农村局依法向县人民法院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申请对孙某的涉茶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对其在自家茶园使用违禁农药草甘膦的行为予以制止。
  法院经审查认为,草甘膦是一种高残留农药,可用于非耕地防除杂草,但在茶园使用草甘膦,不仅会破坏土壤生态,还会影响茶树生长,对茶叶质量造成安全隐患。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予以及时制止。湄潭县法院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的若干规定》,依法支持湄潭县农业农村局的禁止令申请,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孙某在其茶园内违规使用农药草甘膦。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湄潭县法院茶产业环境保护法庭发出的首份涉茶生态环境侵权禁止令。
  “茶叶是湄潭人民的老底子、钱袋子、命根子,老百姓深知茶叶的重要性,被申请人收到禁止令后,能够坦然接受,并自愿主动铲除案涉茶树,小切口解决了大问题,这正是产业型环保法庭工作的意义所在。”兰新财说。
  首份涉茶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司法禁止令的发出,彰显了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的政治自觉与使命担当,进一步拓展了诉源治理新领域。

  “在茶园使用违禁农药除草,就是破坏茶树生长的生态环境的行为,我们针对使用违禁农药的行为,一共发出12份禁止令,其中10份禁止令发出后,当事人主动将使用过违禁农药除草的茶园里的茶园铲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 兰新财告诉记者。


  诉前调解 解决大事小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营商环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贵州全省法院始终深入贯彻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连续两年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省法院年度工作要点,并由各级法院党组定期督促落实。
  湄潭县法院始终践行“个案就是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坚持放管结合,发挥司法救治功能,聚焦茶叶种植、生产、加工、交易等环节,梳理排查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帮助茶企“控隐患、降风险、解困难”。
  “感谢法官,将我们企业这么多年的一桩心事了结了!”在湄潭县法院的调解室里,当事人李某激动地说。
  这桩“心事”正是湄潭县法院茶产业法庭在“大走访”“我为茶商办实事”活动中发现的一起涉茶纠纷线索。该案原告李某所在的茶叶公司与被告张某担任股东的企业早在2019年就产生了纠纷。当时两家公司进行茶叶经营有关项目的合作,原告支付了80余万元的机器设备款,同时又缴纳了10万元的投资款,但由于种种原因,合作未能继续。在双方当事人对款项进行清点并约定还款日期后,被告却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
  湄潭县法院收到李某的起诉状后,承办法官兰新财提前分析案情,找准案件的症结和特点,充分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遂当场将该案委派给调解员,最终在法庭的指导下,调解员组织双方达成协议,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时间和成本,双方当事人对该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通过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多元解纷模式,现场释法明理,快速调处纠纷,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满意而归。该案作为茶产业法庭在新起点上开展诉源治理、聚焦重点产业保护的涉茶涉企诉前调解第一案,对今后办理类似案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兰新财说。
  除了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帮助茶企解决问题,湄潭县法院还建立“预重整+重整”机制,帮助有关企业走出困境。预重整是在庭外重组和破产重整两种制度相融合产生的一种法院参与的盘活问题企业的方式,其程序高效便民,又有司法主导,工作效率和公信力大大提升。该机制的引入为发挥司法救助、优化地区营商环境、助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贵阳市息烽县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实践中发现,对于已形成的矛盾纠纷,越拖风险越多、难度越大,不仅解决程序繁琐,而且费时费力、矛盾越积越深,邻里村居更有“打官司伤和气”的说法,因而从源头上去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意义十分重大。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仅仅依靠法院一家的“单打独斗”是远远不够的,要形成诉源治理合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推动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小同志,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啊!我们要起诉让三个儿子赡养我们!”听到张老先生的哭诉,法院工作人员心中五味杂陈。
  原来,张老先生和他的老伴儿常年体弱多病,又没有经济来源,其大儿子和二儿子虽然相隔不远,但完全不履行赡养义务。三儿子远在浙江打工,尽管偶尔会给一些生活费,但对于老两口日常的支出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无奈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赡养问题。
  经了解,张老先生一家矛盾较为复杂,夫妇二人经济状况较差,若按照常规程序请求司法局进行指派援助、起诉、开庭、判决,不仅时效上无法得到保障,矛盾也难以根本化解。于是息烽县法院决定采用“1+1+3+N”的工作模式(一套工作体系、一个指挥平台、三个中心建设、N项调解举措)进行调解,并邀请青山司法所一起联动调解此案。因三儿子在外地务工,调解采用“现场+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历时近两个小时的耐心释法说理,张老先生与三个儿子达成赡养协议,赡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亲人间握手言和,矛盾在根源上得以化解。
  “我院提出的‘1+1+3+N’模式,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向基层延伸,向社会延伸,向网上延伸,向重点行业领域延伸,健全预防在先、分层递进、专群结合、衔接配套、全面覆盖、线上线下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进一步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息烽县法院法官杜娟说。
  记者了解到,“1+1+3+N”模式是息烽县法院在党委领导下积极探索出的解纷新模式。在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工作体系的大背景下,以息烽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为指挥平台,由县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县民商事案件调解服务中心“共同营业”打造的线上+线下、“诉前+诉后”全方位多举措的调解平台。
  
  无诉乡镇 打造现代“六尺巷”
  
  在当地,有着一句流传已久的民间俗语——“穷板贵,富花江,爱打官司普利乡”,暴露出当地矛盾纠纷多发的现状。近年来,贵州省各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发展,聚焦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着力点,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这一现象发生了非常明显的转变。
  “法官,我们村有两户邻居因砌围水圈吵起来了,您快来看看吧!”该村的平安专干发现村里两户人家产生矛盾纠纷后,通过诉源治理联系卡,即刻打电话向镇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程洪文求助。
  得知消息后,程洪文立即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曹绍如赶往事发村。
  原来,村民老王在砌墙的时候,想着把围水圈弄得大一些。邻居老李看到后,认为砌砖超出屋面房檐,占到了自己家的位置,因此出面制止,两家因为这事吵起来了。
  查明情况后,程洪文和曹绍如现场组织调解,经过一番耐心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邻里之间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纠纷还未上报村委会,便得以及时化解。如此高效的调解效率,主要得益于安顺市两级法院精心构建的多元解纷格局。作为服务群众的“桥头堡”,人民法庭无疑是解纷格局中重要的一环。
  “有些案件调解的效果比审判好,案件经过一审、二审、执行后,不一定能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但调解的结果往往比较理想。”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优海表达了自己对诉源治理效果的见解。
  乡村治,则百姓安,国家稳。
  近年来,安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服务职能,凝聚各方工作合力,大力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解决轨道,努力构建“前端治本清源、中端防范风险、末端矛盾化解”的矛盾纠纷解纷体系,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总结‘无讼乡镇’的创建工作,持续深化拓展司法服务保障职能,让司法工作真正扎根基层,服务百姓民生。”安顺中院副院长陈慧英说。
  “一纸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的故事被视为相互谦让的典范在民间流传,而毕节市金沙法院平坝法庭用诉源治理打造了现代版的“六尺巷”。
  “太好了,铁栏杆拆除了,这条路终于通了,我们过路也方便了。谢谢法官,谢谢老邻居!”王某连声感谢道。
  “远亲不如近邻,我以前做的也有不对的地方,给您道个歉。”李某应和道。
  这是一起两代人的恩怨。王某和李某两家人是邻居,在父辈那一代就因为生活琐事结了怨,到了这一辈矛盾变得越发尖锐。为了更好地从事耕作,两家人都想修一条小路到自家田里。但是因为两家的土地零散交错,无论哪一家修路,都必然会占用对方的土地,造成经济损失。双方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李某最终以途经两家的通村路曾占用自家部分土地为由,在路中间架起了一道铁栏杆阻止王某通行。
  王某交涉无果,将李某诉至平坝法庭,平坝法庭受理案件后,本着修复邻里关系、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真正达到诉源治理的目的,承办法官前后三次到诉争现场进行调解。
  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解决问题的态度变得越发积极,李某从以前的“不愿让路”到“可以让别的路”直到最后“就得让原来的这条路”。王某也愿意将自己的土地让出来,修路到双方的田里去。
  李某为表示自己的决心,当场将自己设置已久的铁栏杆拆除,飞溅的火花热烈明亮,锯开了道路的阻断。邻居王某家也不再“行路难”,通往自家田地的路也变得平坦,横亘在两家人之间的芥蒂也就此烟消云散。
  在办案法官的邀请下,综治中心的有关负责同志和村干部来到现场,对双方需要占用土地的实际距离和耕种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勘察与测量,最终,一条2.5米宽的共惠礼让之路在法官的见证下初见雏形。
  “这就是现实版的六尺巷呀!”邻居们开心地说道。
  近年来,平坝法庭以休闲观光型乡村振兴示范点“锦绣西洛 梦幻田园”千亩荷花塘的荷花为立意,倾力打造“荷”美法庭,为辖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该起纠纷的完美解决,为平坝法庭着力描绘的“荷”美画卷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值得一提的是,平坝法庭2023年2月被评为全省“诉源治理专项行动”先进集体、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加强基层治理枫桥式工作法“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更是荣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评选的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多彩贵州,不仅是自然环境的秀美,更是贵州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成效的展现。做深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贵州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将不断谱写基层善治新篇章,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 责任编辑:吴怡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