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

-- ——专访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刘练军
  纪检监察学是研究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纪检监察理论、制度和实践的综合性学科。2022年9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通知,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纪检监察学进入新版学科专业目录,成为法学门类下一级学科。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加强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学科建设。”
  就如何认识和加强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建设,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东南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刘练军近日接受了《民主与法制》周刊记者专访。
  
  《民主与法制》周刊:增设纪检监察学成为法学门类一级学科具有哪些重要意义?
  刘练军:纪检监察学是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产物,是新时代为满足全面从严治党理论需要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哲学社会科学,是一门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息息相关、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提供理论指导、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及现实意义的新兴学科。设置纪检监察学科是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的重要成果。
  本质上,设置纪检监察学是对我们党自我革命、自我监督丰富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是对一百余年来党和国家两个层面种种监督规律的理论深化。纪检监察学致力于系统总结建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工作中产生的原创性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重点提炼新概念、新理论、新方法,着力打造纪检监察学独特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进而形成中国特色鲜明的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设置纪检监察学是加快培养纪检监察人才、繁荣纪检监察学术研究的迫切需要。该学科的诞生有利于深化对纪检监察基本理论和学科体系的研究,构建全面系统的纪检监察知识体系,不断完善纪检监察领域的基本理论体系。当前,不少大学已经设置了纪检监察学院,并启动了纪检监察学专业的本、硕、博招生。这无疑有利于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的系统实施和标本兼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成熟与完善,促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民主与法制》周刊:如何理解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的内涵?
  刘练军:与传统的法学学科一样,纪检监察学的学科内涵主要包括核心概念、基本理论、研究方法等内容。其中,在核心概念方面,纪检监察学重点阐发党内监督、政治监督、监察监督、执纪执法、留置、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四种形态”以及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等诸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与此同时,需要注重各个概念在内涵与外延上的贯通和协调,避免概念之间在内涵方面相互抵触,在外延方面彼此限制。
  在基本理论方面,纪检监察学主要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权力制约监督机制、纪检监察的领导体制、纪检监察的运行机制以及纪检监察与国家司法之间的衔接等,重点探究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国家学说、中外权力监督学说,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纪检监察、党的自我革命等理论。
  在研究方法方面,主要有四种。第一,规范分析法,即运用体系解释等法律解释方法来明晰纪检监察规范的具体内涵与外延,促进其在纪检监察实践中更好地被适用;第二,实证研究法,即在观察和剖析纪检监察实践工作时做到定性与定量、经验事实与理论抽象、经验研究与规范研究等有机整合;第三,历史分析法,即系统梳理、归纳古代和近代以来中外监察制度的经验智慧,力求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第四,比较研究法,即积极吸收与借鉴域外法治国家反腐败方面的有益经验,比较分析我国纪检监察制度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表现形式、体制和机制特征,为进一步认识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党的自我革命规范体系提供经验借鉴与科学依据。
  
  《民主与法制》周刊:请谈一谈监察法学的发展现状和前景展望?
  刘练军: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监察法学已然成为一门较为成熟的法学二级学科了。2018年《监察法》出台后,监察法学就踏上了发展的“快车道”。传统的政法院校争相面向本科生开设了监察法学课程,并招收监察法学方向的硕士生和博士生。中国政法大学在“诉讼法学”专业中增设了“监察法学”招生方向。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基于自身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优势,自主设立了监察法学专业博士点,并于第二年正式招收监察法学博士生。西北政法大学将“监察法学”作为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并在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下招收硕士生。与此同时,综合类高校法学院也积极布局监察法学学科及课程体系,如武汉大学法学院增设监察法学二级学科,东南大学法学院于2018年9月在国内率先开设《监察法前沿问题》课程。有关监察法学的教材和著作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备受关注的教材有马怀德主编的《监察法学》、秦前红主编的《监察法学教程》、莫纪宏等主编的《监察法学原理》等,主要著作有姜明安的《监察法研究》、郭世杰的《中国监察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董坤的《监察与司法的衔接:理论、制度与机制》等。
  应当指出的是,在理论渊源、规范基础等方面,纪检学的知识体系和监察法学的知识体系有一定的差异,两者不可等同视之。但是,在思想理念、价值目标、领导体制、技术手段等方面,纪检学和监察法学的知识体系又具有一致性,这是它们可以融会贯通的根源所在。作为一门新型交叉学科的纪检监察学当然不排斥纪检学和监察法学各自的“个性”,纪检监察学的发展对于监察法学来说是利好而非利空,它能够为监察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提供更加肥沃的外部环境土壤。
  
  《民主与法制》周刊:对于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纪检监察学的培养定位、培养模式会有哪些不同?
  刘练军:纪检监察学的人才培养大致分为本科、硕士和博士三个层次。在培养定位与模式方面,三个层次之间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对于本科层次人才,要按照“注重养成、加厚基础、拓宽口径、强化实践”的人才培养思路,让学生系统掌握有关纪检监察制度的基本概念、基础原理、历史脉络、时代价值等方面的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本科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具备从事纪检监察职业所需要的政治素养、基础知识、法学思维和法律技能,能够胜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要求的应用型、复合型纪检监察工作者。
  纪检监察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政治立场坚定、纪检法规和监察法律精通、纪检监察业务熟练,具备从事纪检监察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理论素质和实践能力。硕士人才培养以适应纪检监察实务需求为导向,打造熟悉“纪检+监察”的实务型、应用型人才,在衔接本科教学基础上拓展课程的理论深度与实践向度。
  博士生培养的目标是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备优秀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原创力,具有独立从事纪检监察学教学、研究及实务工作能力,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思辨能力,能够追踪国际与国内的理论前沿,有系统独到的方法论运用能力,面对重大的违纪违法事件能够提出合法合规的应对方案。
  纪检监察实践中,纪检监察人员往往遭遇到数字技术应用能力不足和本领恐慌等危机,他们面对的常常是高学历、高级别人群,具有工作实践经验丰富、作案手法隐蔽、数字技术应用熟练等“优势”,甚至是合作闭环式的团体腐败。这就需要在培养纪检监察人才时,强化对数字技术赋能的教学与研究,满足数字化时代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纪检监察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注重教育与现代信息技术相融合,教师要不断更新教学方法,转变教学理念,熟练掌握并应用数字化教学环境,在智慧教室中依托海量的数据信息进行环境模拟、案例分析、课程实操、远程教学,着力提高学生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
  纪检监察人才培养离不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支持。建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出台一些指导性文件,指导各级纪委监委探索创新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人才培养机制,深化“监-校”共建模式,主动与当地高校携手成立人才培养基地,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整合各种资源力量,集中开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点、难点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跨学科、跨部门、跨领域人才的联合培养。地方纪检监察机关要与高校建立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联席会议制度,就人才培养方案设定、教材内容审定、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培育、学生就业规划等事宜展开对话协商,统筹规划学科建设的路线图,不断总结培养纪检监察人才的经验。
  
  《民主与法制》周刊:如何推动纪检监察学术研究的创新发展?
  刘练军:学术创新是纪检监察学的一项重大使命。具体如何推动纪检监察学术研究的创新发展,理论界尚在摸索过程中。我有以下几个方面想法和建议:
  第一,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纪检监察学自觉与不同学科、不同专业领域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主动汲取新的研究视角和方法,借此推动学术创新。
  第二,推动跨学科研究。鼓励纪检监察学与其他学科领域联合开展跨学科研究,如与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网络空间安全、审计、会计等一级学科开展课题联合研究,以拓展研究思路和视野,凝练新的学术概念与话语。
  第三,国家层面提供计划外的资金支持。国家社科基金以及教育部、省级社科基金为新兴的纪检监察学学术研究提供更多额外的支持,以此来激励更多的学者全身心投入本学科的研究。
  第四,建立科学合理的纪检监察学学术评价机制。对创新性研究成果予以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激发本学科教学科研人员的学术创造热情。纪检监察学科属于新兴交叉学科,其评价机制不宜完全照搬、套用一些传统学科,要高度重视自身评价机制的政治性与实践导向性。
  第五,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适当增加招生指标等方式加大纪检监察学的人才培养力度,吸引更多的主体来参与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研究能力的交叉型学术人才,为纪检监察学学术研究的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
  
  《民主与法制》周刊:在纪检监察学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要着重考虑哪些方面?
  刘练军:纪检监察学的师资队伍建设,是当下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头等大事。没有良好的师资,所谓人才培养、创新发展等等,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个人有几点思考:
  第一,要注重整合既有师资力量。纪检监察学实际上是一门复合型学科,涉及宪法学、行政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中共党史党建学、侦查学等多个学科,横跨多个法学二级学科和政治学、管理学等一级学科。纪检监察学师资队伍建设需要秉持开放、包容的理念,打破各个学科之间的知识壁垒和门户之见,鼓励教师参与各个相关学科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借此提升自身的知识视野和职业素养。实践中,东南大学以纪检监察法治化为特色定位,依托法学、司法大数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等学科队伍,重点开展纪检监察特色领域科学研究,致力于在大数据纪检监察、高校廉政法治、农村基层反腐败建设等领域的师资队伍建设,进而形成了本校的学科特色与师资队伍优势。
  第二,要加强后备师资力量培养。纪检监察学的繁荣发展需要形成稳定的学术共同体,这就要求吸引大量青年学者加入该学科研究队伍。当下纪检监察学的博士生培养尚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国家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纪检监察学博士点,培养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学后备科研人才,使纪检监察学后继有人。目前,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都在积极申报纪检监察学博士点,为纪检监察学后备师资力量的壮大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要强化教师自身在实践方面的观察与思考能力。纪检监察学教师要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新进教师要到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一年,切实参与纪检监察的实践工作及有关调研项目。将实践教学融入到课堂教学中,设计实践项目、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教学内容,提升教师在实践教学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第四,要建立完善的教师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职称评定、教学成果奖励等方式,吸引和鼓励学术人才积极投身到纪检监察学的教学科研中。为优秀年轻教师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晋升空间,吸引并留住优秀的纪检监察学青年教师。
  
  《民主与法制》周刊:如何完善纪检监察学的课程体系建设和教材体系建设?
  刘练军:加强纪检监察学课程体系建设,设计符合本学科特点和实践需求的核心课程,包括纪检监察学理论的系列课程和涉及纪检监察实务的系列课程等,确保学生掌握纪检监察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知识。与此同时,引入纪检监察前沿研究领域的选修课程,如《反腐败国际合作》《数字化纪检监察》《纪检监察谈判技巧》等,促进学生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结合实际案例和实践环节,设置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实践教学课程,提升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编写系统完备的教材,包括教材、参考书、案例集、拓展阅读书籍等,覆盖本学科各个领域和层次,确保内容权威、全面。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及时更新教材内容,紧跟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强化教学方式的多元化与数字化,编撰数字化教材,开设在线课程等,借此提升教学效果以及学生的学习体验。
  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创新,推广案例教学、问题驱动教学等教学方法,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实践教学,组织学生参与实地调研、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提升他们的实际操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民主与法制》周刊:如何推动纪检监察学学科的实践平台建设?
  刘练军:实践平台建设是纪检监察学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如何推动实践平台建设,我有以下几点思考:
  第一,增强纪检监察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实践平台意识。我们要通过宣传等方式强化实践平台建设的重要性,促使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学实践平台建设予以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第二,推进纪检监察实践基地建设。设立纪检监察学院的高校要积极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设立多种规格的实践基地,为本学科广大师生提供实践教学机会。实际上,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企业监察部门等都可以自主创设实践基地,以吸引广大师生到基地实践和交流。
  第三,推动实践项目普及化。实践项目是实践平台建设的重要推手。实践项目越多,对实践平台的需求就越大,越有利于推动实践平台建设。要使实践项目普及化,要求所有师生两年之内必须参加一个实践项目,以此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通过案例分析、实地调研等方式,让学生深入了解纪检监察实践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规范细节。邀请纪检监察机关的专业人员或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项目指导,提供专业化的经验智慧。
  第四,搭建线上线下交互实用的实践平台。要提供丰富的实践资源和理论指导,便利学生可以随时随地开展实践活动,利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如虚拟实验室、在线模拟系统等,增强实践平台的交互性和实用性。
  
  《民主与法制》周刊:如何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学学科的社会服务功能?
  刘练军:纪检监察学界要深刻把握党中央自我革命制度顶层设计的政治考量和政治内涵,努力推出一批把握时代脉搏、聚焦实践问题的学术成果和智库成果,自觉践行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战略思想,竭诚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知识传播、人才培养上,通过设立纪检监察学原理、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廉政监督学、纪检监察实务等课程,广泛传播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培养合格的纪检监察学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坚持立足国情,胸怀天下,求真务实,兼收并蓄,重在应用,服务反腐败工作实践,为造就堪当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使命的纪检监察人才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纪检监察研究基地建设上,发挥高校在反腐败研究和党内法规研究方面的独特优势,增强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科研成果能够有效地转化为实践方案,助推纪检监察实践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整合各种研究资源,积极参与化解纪检监察实践中遇到各种“疑难杂症”,为纪检监察实务工作者分忧解难。
  在反腐败话语权提升方面,针对国际国内反腐败研究热点中的学术问题,举办各种专题研讨会,提炼体现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反腐败话语。同时,积极主办、承办、参与国际会议,通过国际交流传播中国反腐败成果,提升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反腐败话语权,向世界发出反腐败的“中国声音”,讲述新时代反腐败的“中国故事”。
  ● 责任编辑:虞文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