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的探索实践

  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涉外法治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涉外法治和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天津大学法学院以实际行动,努力将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天津大学法学院前身是成立于1895年的北洋大学律例学门。北洋大学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其律例学门作为学校四大专业之一,开中国现代法学高等教育的先河,至今已有129年的历史,对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产生了深远影响。1920年因院校调整将北洋大学法科并入北京大学。1994年,天津大学恢复经济法专业,1997年恢复法学系,2015年6月17日复建法学院,法学教育的血脉得以赓续。北洋大学法科时期的一大办学特色即为国际化,其教学模式、课程编排、教学内容、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沿袭耶鲁、哈佛、牛津等欧美名校,培养出了一批享有国际盛誉的杰出人才,如中国共产党的早期重要领导人张太雷、中国第一位海牙国际法庭法官王宠惠、中国第一位联合国国际法院法官徐谟等。天津大学法学院复建后,提出了包含“国际化”在内的办学方针,确立了“涉外法治高端人才”的培养目标,全方位开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牢牢把握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正确方位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地缘政治风险上升,全球性问题加剧,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既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长远所需,也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外部风险挑战的当务之急”。法学院校是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的第一阵地,理应适应新时代新征程对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要求,担负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任。
  培养涉外法治高端人才首先要明确目标定位。在政治层面,我们需要培养忠诚于党和人民,具有深厚的家国情怀,急国家之所急、想国家之所想的涉外法治人才。在知识层面,我们需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熟知国别法和本国法的涉外法治人才。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外,学生还要有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数学等丰富的多学科知识储备。在能力层面,我们需要培养精通英语并通晓第二外语,具有跨文化沟通能力又善于讲述中国故事的涉外法治人才。这三个层面缺一不可,共同构成了立体化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大力推进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要素配置 
  分阶段构建涉外法治人才专门化培养机制和培养质量评价机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对人才的语言、专业、视野等各方面综合能力要求甚高,必须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进行专门化培养方能奏效。因此,法学院形成了由本科到博士的贯通培养,由院内到全校分阶段培养的工作思路,现阶段制订出台了涉外法治人才的模块化培养方案,运行效果良好。条件成熟后,将向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培养方式过渡,以校内新生二次选拔为主要生源,进行专门化培养。法学院新近设立区域国别法二级学科博士点,进一步增强涉外法治高端人才培养实力。逐步构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建立符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特点的质量评价机制,以评促学,以评促教。质量评价的主体可由高校、实务部门、政府机构和行业协会共同组成,针对培养目标、教学环节、实习实践、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设立不同级别的评价指标体系,采取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实地考察与网络调查、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全盘统计与样本筛选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作出科学的质量评价。
  加强涉外法律课程体系建设。一是提高全英文课程比重。法学院开设了13门全英文法学课程,包括法律英语、国际投资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公法等研究生课程和国际模拟法庭比赛实训、英语演讲与口才、普通法导论、法律英语、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法案例研讨、商业与人权等本科生课程。二是建设国别法相关课程,特别是推动对美国、欧盟、东亚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内法的教学与研究。邀请哈佛大学、美国西北大学、马里兰大学、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教授等外籍教师和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等法律实务人员,以及法学院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教师,持续推出美国普通法系列讲座、美国反垄断法系列讲座和欧盟法系列讲座,对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国别法进行深入讲解。三是开展法学专业与外语专业的深度协作,相互开放辅修学位,通过加大外语类课程的学分、开设小语种教学等方式提升法治人才的外语水平,尝试探索培养“法律+外语”高水平复合型涉外人才。目前,法学院选聘了两位资深教师,分别对涉外小班的学生进行英语口语和法语的教学,每周1至2次,学生在听课之余还需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语言类教学将持续1至2年。四是以在线国际化人才培养项目为突破,引入哈佛大学前沿讲座类资源,招募学生进行翻译编辑,相关成果作为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资料,也可嵌入相关课程。截至目前,共完成20余场英文讲座的翻译工作,并在法律科技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推出。
  着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实践能力。一是为学生提供国际组织、国际仲裁机构和国际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实习实践平台与机会,培养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相匹配的涉外法治人才。多名学生赴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统一私法协会等国际组织实习。与凤凰公证处暨凤凰公证研究院合作成立天津大学法学院海南自由贸易港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基地,对接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高水平对外开放战略,搭建开放型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综合平台,借此强化国际法律实践教育,促进涉外法律知识与国际法律实践的无缝衔接。校院两级为学生提供多种出境交流交换项目,法学院专门设立出境交流奖学金资助学生,目前已与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莱斯大学、纽约大学、乔治城大学、悉尼大学、悉尼科技大学等多所海外高校建立联系,学生可利用学校和法学院提供的资源,申请赴境外高校进行交流交换。二是组建教练团队,组织学生参与IHL、ICC(中英文)、Jessup、贸仲杯等主流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以赛促学,提升学生的文献案例检索、分析问题、文书写作、法律谈判、法庭辩论、团队合作等多方面能力,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法学院在宣传、参赛队伍组建、训练条件保障、经费支持等各方面予以支持,选聘曾多次参加上述赛事的外校队员作为教练,并在关键时点邀请实务专家给予专业指导。近年来,法学院获得了ICC中文赛全国二等奖、IHL中国大陆赛区团体二等奖、中国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三等奖等好成绩。
  以现实需求为导向构建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法学院有43%的师资有海外留学或交流背景。法学院一是充分发挥海外留学的专任教师在国际法、国别法和比较法教学中的作用。二是积极物色精于“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治理事务的实务专家,打造了一支稳定的兼职师资团队。三是加强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智库建设,法学院成立了生物安全战略研究中心、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韩国法研究中心等平台机构,以此为依托鼓励教师开展涉外法治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其中参与起草《生物安全科学家行为准则天津指南》,获外交部高度评价;承担跨境反腐败委托立法项目,修订《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为涉外立法贡献力量。与此同时,通过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设立“大创”“大挑”和毕业设计选题等方式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更有效支撑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四是提供良好工作保障。法学院在绩效考核、职称晋升等方面对教师参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给予认可,并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国际模拟法庭竞赛获奖和从事涉外法治理论研究获奖等予以教学科研奖励。
  
  凝聚多方合力
  打造涉外法治人才育人共同体
  高校与实务部门协同育人。充分发挥涉外党政部门、司法机关、涉外企业、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等实务部门的作用,建立以高校为主导、实务部门协同的育人模式。法学院近年来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自贸区法院等法院检察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海仲裁委等仲裁机构,天津市公证协会等公证机构,天津市津实司法鉴定中心等鉴定机构,以及各律所、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在涉外课程的共同开发、培养方案的优化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平台搭建、双师型教师队伍共同建设、学科竞赛的指导训练等环节共同发力,协同育人。
  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协同育人。法学院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融共进。2021年,与天津市司法局和律协合作,成立了天津市首家涉外律师学院。涉外律师学院是加快非学历涉外人才培养、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平台,担负着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迄今为止,已围绕在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贸易、国际金融与资本市场、跨境投资、涉外海事海商等十大专业领域举办4期培训,培训百余名涉外人才,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主题式涉外课程,汇聚了一批高水平的涉外理论与实务师资,为法学院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储备力量。
  联合国内主流法学院校协同育人。2020年6月17日,天津大学法学院联合国内16所一流法学院发起成立“新文科”建设首个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主题,打造高校间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模式创新的优质平台。联盟召开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高端论坛,聚焦我国在参与全球治理和涉外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和短板,深入探讨进一步加快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学科体系、培养体系、保障体系的发展路径,为更充分发挥高校法学教育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建言献策,并达成了《法学教育创新联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天津共识》。
  涉外法治高端人才的培养非朝夕之功,天津大学法学院仍在探索前行的路上,法学院将瞄准国家战略需求,因地制宜、大胆尝试、善作善成,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再上新台阶,为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天津大学讲席教授,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
  ● 责任编辑:高瀚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