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太行精神源动力传承弘扬山西红色法治文化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历史经验和智慧结晶,内嵌丰富珍贵的红色法治基因,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红色传统、真理力量。
  
  深刻认识弘扬红色法治
  文化的重要意义
  追寻初心,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2021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红色是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鲜亮的底色,在我国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大地上红色资源星罗棋布,在我们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百年奋斗的伟大历程中红色血脉代代相传。”在一百多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形成了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一系列革命精神,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是全面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深刻领悟精神谱系丰富内涵的具体要求和生动体现。
  “两个结合”,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路径。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提出,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202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加强对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法制史特别是革命根据地法制史的研究,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具有重要文化价值和传承意义的法学学科发展。”用好红色法治资源,是法学研究领域深入贯彻“两个结合”的具体举措,更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路径。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传承山西红色法治基因,弘扬山西红色法治文化,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提供坚实法治基础。
  指导实践,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红色法治文化在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的实践中发端与沉淀。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实践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创立了革命政权。其包含了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法治建设的“因子”,包含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种子”,包含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子”,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红色引擎,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探索前行积累了宝贵经验,对于加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规律的认识,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坚定性,具有重要借鉴和启示意义。
  
  全面把握山西红色法治
  文化的丰富内涵
  山西作为革命老区,拥有着悠久的民主法制建设历史,形成了深厚的红色法治文化底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山西是北方地区第一支正规红军的诞生地。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领导的八路军依托山西开辟了广阔的华北敌后战场,是抗战时期八路军总部及三大主力师所在地,是华北敌后抗战的指挥中心和抗日战争的主战场之一。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莅临山西考察调研时,首先来到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2021年11月,山西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中共太原支部旧址(彭真生平暨中共太原支部旧址纪念馆)等191处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同时太行精神(吕梁精神)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深入解读山西蕴含其中的红色法治基因,传承发掘好这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红色旗帜引领方向。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开赴山西,创建了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三大抗日根据地。1942年9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明确提出“每个根据地的领导一元化”,各级党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统一各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的领导”。山西三大抗日根据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注重推动形成最广泛的全民族爱国统一战线,把最大多数人团结到了抗战的阵营。晋绥抗日根据地第二游击区行署先后三次举行行政会议,通过《村选暂行条例》等文件,将地主豪绅把持的旧政权改造成包括各党各派抗战积极分子为领导力量的抗日民主新政权;晋察冀边区通过《租佃债息条例》调整了抗战期间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团结了地主阶级积极参加抗日;三大抗日根据地能在抗日战争地区性、游击性明显分散的状态下先后取得胜利,使山西成为华北抗战的战略支点和全国解放的坚强堡垒,与统一的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政策密不可分,是中国共产党局部统一执政的生动实践。
  围绕大局注重立法,红色血脉凝聚人心。山西抗日根据地十分注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制定各类法律条令,发挥了法制在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障抗日民主政权建设、推动根据地经济发展和维护民众权益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制定法律文献1046份,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制定法律文献895份,晋绥抗日根据地制定法律文献465份。在全国19个根据地中,晋冀鲁豫边区和晋察冀边区制定的法律文献数量仅次于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其中,晋察冀边区出台了《晋察冀边区志愿义务兵役制实施办法》,推动边区形成了参军热潮;转发修订了《修正惩治汉奸条例》,有力打击了抗战时期在革命根据地出现的危害甚大的汉奸问题;晋冀鲁豫边区出台了《晋冀鲁豫边区惩治盗毁空室清野财物补充办法》,积极应对破坏抗日政策的特殊犯罪行为;晋绥边区先后颁布《晋西北合作社暂行条例》《晋西北奖励生产技术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为打破日寇疯狂扫荡和国民党军队封锁围困的艰苦环境,大力发展根据地生产力、恢复经济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至上司法为民,红色基因涵养初心。山西抗日根据地新政权重视法制建设,司法工作开始逐渐走上正轨。晋察冀边区从边区政府到村政府,都建立了民政、财政、教育、实业和司法五个工作部门,村一级设立对应的五个委员会,其中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司法工作职能,开展案件审判和群众工作,改造罪犯。1944年3月22日,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主任宋绍文在边区司法会议上指出,必须牢记相信群众的力量,依靠群众的伟大力量。从边区人民实际生活出发,调解人民中间的纠纷。这是司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组织条例》,明确规定了边区司法机关的组织架构,初始设司法行政处、检察处等8个处,后根据战时情况调整,只设审检处、行政处和教育处三个机构,教育处专门负责司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同时,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后,通过了边区政府施政纲领及土地、财政、金融、婚姻等许多重要法律、条例,并且汇编成册,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适应战时需要的人民司法制度,为边区的政权建设和法治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普法多样促进守法,红色文化以情动人。边区政府从政权建立初始,就十分注重法治的宣传教育工作。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1943年在关于一年来太行区的司法工作向边区参议会的报告中提到,加强广大人民的法令政策教育。宣传政策法令不只是宣传家的任务,而且是每个司法干部的天职。每一个案件,都是最生动最现实的教育材料。1946年5月,《太行区司法工作概况》中提出,要“面向事实,深察民隐,倾听群众意见,解除民间疾苦”,同时提出了下乡就审、联系群众的司法工作方法。把案件审理搬到田间地头、司法工作深入区村、司法干部走出法庭,是我们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氛围的源头活水。著名作家、当时在北方局政策研究室工作的赵树理,以发生在山西左权县横岭村的一起真实案件为原型,创作了小说《小二黑结婚》,力求把边区群众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得以广泛传播,取得了很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不断深化传承和弘扬
  山西红色法治文化的生动实践  
  历史证明,红色法制建设的优良传统不仅永远不会过时,而且将随着时代的发展焕发新的光辉。从本质上说,红色法治基因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内涵是一脉相承的,在“十一个坚持”中可以鲜明看到红色法治的基因延绵和精神血脉的传承发展,具有极其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时代价值。法学会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好,带头把红色传家宝传承好,将其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作为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会要坚持不懈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我们要团结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依托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课题组工作平台,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充分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不断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作为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法学会要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全面领导。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党的领导都是“根”和“魂”,起着统领性、决定性作用。我们要始终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自觉强化党的领导意识,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学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保持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作为党领导的学术团体,法学会要切实保持和增强先进性,坚持红色法治文化资源的挖掘梳理和研究应用。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资源拥有十分丰富的载体,包括一大批红色展馆、革命旧址、政策法律、司法档案等。我们要依托丰富的红色法治文化资源,讲好山西红色法治故事,传承山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我们要围绕山西省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实践,收集展示各地法学会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成果,绘制山西红色法治文化地图,并将晋中市《山西抗日根据地司法档案文献选展》作为重要研究内容进行深度挖掘和专题攻关,不断推出红色法治文化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作为党领导的群众团体,法学会要切实保持和增强群众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切为了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既是根本出发点,也是最终落脚点。我们要将传承和创新山西红色法治文化贯穿到服务参与法治实践全过程。在科学立法上,注意发挥地方立法对红色法治文化资源保护的引领作用;在严格执法上,大力弘扬抗日根据地的光荣优良传统,推动党员干部自觉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在公正司法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和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在全民守法普法上,深入开展“双百”“基层行”等法治宣讲活动,打造一系列反映文化底蕴、体现时代特色、彰显法治精神的红色法治文化品牌,让法治走到人民群众身边。
  (作者系山西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 责任编辑:黄慧